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

上传人:zhuma****mei1 文档编号:133960015 上传时间:2020-06-0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8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一物二卖的思考论文-公开DOC·毕业论文(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0 论文 设计 题目 对一物二卖的思考 一物二卖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问题 它不仅侵害了买受人的利益 而且严 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破坏了市场交易的秩序 是立法与实务急需解决的问 题 本文在综合分析我国法律实务中一物二卖现状及法律规范不足以及国外对 一物二卖防范与救济制度的基础上 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一物二卖法律规范的 个人浅见 主要包括完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设置动产交易转交付制度 明 确一物二卖违约损害赔偿标准和第三人侵害债权处理标准等 关键词关键词 一物二卖 预告登记 转交付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ABSTRACT Thing being sold for times is a common p

2、roblem in real life not only against the buyer s interests but also a serious viol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destroyed the order of market transactions the legislative and practical issues need to be resolved Based on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legal practice of selling a dual statu

3、s and lack of legal norms and foreign sales of a dual system of prevention and relief is proposed based on a number of improved sales of a dual personal humble opinion of legal norms including improved Advance notice registration system set the switch to real estate transaction delivery system a cle

4、ar breach of contract to sell a dual standard and third party damages for infringement claims processing standards Keywords Thing sold for times Notice registration Turn delivery Breach of contract Tort liability 目录目录 前 言 1 一 一物二卖的定义和特征 1 一 一物二卖的定义 1 二 一物二卖的特征 1 1 一物二卖是由数个有效的独立的买卖合同构成的行为 1 2 一物二卖中 数

5、个买卖合同的出卖物始终是同一物 并且是特定物 1 3 一物二卖中 是同一个出卖人与数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数个买卖合同 1 二 我国当前规范一物二卖的法律制度及其不足 2 一 我国目前规范一物二卖的法律制度 3 1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3 2 违约后的有关救济制度 3 二 我国目前规范一物二卖法律制度的不足 3 1 预告登记制度不完善 4 2 动产一物二卖缺乏事前救济 4 3 违约后的事后救济制度不完善 4 三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对一物二卖问题的研究和法律规定 4 一 不动产交易中设置预告登记制度 4 二 在交易中设置转交付制度 4 三 出卖人违约时的损害赔偿 5 四 出卖人欺诈问题的救济 5 五

6、出卖人诈害债权问题的救济 5 六 买受人侵害债权问题的救济 6 四 完善我国一物二卖救济制度的建议 6 一 完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6 二 引进动产交易转交付制度 6 三 在合同法中完善一物二卖出卖人违约责任的规定 7 四 在侵权责任法中完善对侵害债权的救济 7 结 论 8 致 谢 9 参考文献 10 前前 言言 当前 一物二卖问题在我国社会中时有发生 不仅侵害了买受人的利益 而且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破坏了市场交易的秩序 是立法与实务急需解 决的问题 虽然我国法律中作出了一些规定 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 诸如预告登记制 度不完善 动产交易中的一物二卖缺乏事前防范制度 违约责任规定不完善以 及第

7、三人侵害债权问题规定不明确等 还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一 一物二卖的定义和特征一物二卖的定义和特征 在对一物二卖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前 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一物二卖的 基本定义和基本特征 一 一物二卖的定义 一 一物二卖的定义 一物二卖 是指同一出卖人将同一特定物同时或先后与数个买受人订立买 卖合同 将同一特定物出卖给数个不同的买受人的行为 通俗地讲 就是一个 人把一件物同时或先后卖给几个人 而这件物却是唯一的 不可替代的 二 一物二卖的特征 二 一物二卖的特征 对于一物二卖 可以按照数个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将一物二卖分为同时的 一物二卖和先后的一物二卖 同时的一物二卖 是指一个出卖人

8、将特定物同时 与数个买受人订立有效的买卖合同从而将同一特定物出卖给数个不同的买受人 的行为 先后的一物二卖 是指一个出卖人将特定物先后与数个买受人订立有 效的买卖合同从而将同一特定物出卖给数个不同的买受人的行为 但是它们都 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1 一物二卖是由数个有效的独立的买卖合同构成的行为一物二卖是由数个有效的独立的买卖合同构成的行为 一物二卖中有数个买卖合同 并且这数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 如果其中 有无效的买卖合同存在以至只剩一个有效的买卖合同存在 那么就不存在一物 二卖的问题了 因为此时只存在一个买卖合同 至于 随后其中的买卖合同被 撤销或被解除 则不影响对其作一物二卖的认定 2 2

9、 一物二卖中 数个买卖合同的出卖物始终是同一物 并且是特一物二卖中 数个买卖合同的出卖物始终是同一物 并且是特 定物定物 一物二卖中的出卖物必须是特定物 因为如果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种类物 即使签订多个以同一种类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合同仍可以被一一履行 因 为种类物是可以替换的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特定物 则履行一个买卖合 同 就必然不能再履行其他合同 因为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 是无法替代的 3 3 一物二卖中 是同一个出卖人与数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数个买一物二卖中 是同一个出卖人与数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数个买 卖合同卖合同 一物二卖中 必须是同一个出卖人将特定物同时或先后与数个不同的买受 人订

10、立买卖合同 将同一物出卖给数个不同的买受人 但是如果出卖人对于出卖物没有处分权或者出卖的是他人之物 那么此时 还是不是一物二卖 黄茂荣先生认为 一物二卖的构成以出卖人在先后的买卖 合同订立时均握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为前提 在第二次买卖合同或第三次买卖合 同订立时 出卖人如果已不再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 则其以后的买卖将不是一 物二卖 而是出卖他人之物 1 二二 我国当前规范一物二卖的法律制度及其不足我国当前规范一物二卖的法律制度及其不足 一物二卖 从本质上讲 是由数个合法的买卖合同行为构成的一种法律现 象 虽然一物二卖是由数个合法的买卖合同行为构成的 但是它在数个买卖合 同的履行上必将发生困难 这是因

11、为数个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同一个特定物 一个特定物是无法进行数个买卖合同的履行的 履行的困难 必将出现违约行 为 违约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违法行为 在一物二卖中 数个买卖合同 的订立并不会引起什么问题 问题的出现只是在这数个买卖合同的履行中 一物二卖在事先能够预防吗 一物二卖发生的原因在于买卖合同的债权性 上 但是买卖合同的债权性是买卖合同的自身特性 所以对买卖合同的债权性 无法改变 那么 是否可以通过一物二卖的当事人来防止一物二卖 首先来看 买受人 对于一物二卖中的任何一个买受人来讲 他知道的只是他与出卖人之 间的买卖合同 对于其他买卖合同他知道的可能性很小 即使买受人在事先知 道出卖人与

12、其他人也就同一物订立了买卖合同 买受人能做的只是不与出卖人 订立合同 但是买受人无法使出卖人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并且在此种 情况下尽管买受人知道出卖人与其他人订有买卖合同 买受人有可能仍会与出 卖人订立合同 这是因为买受人可能需要该出卖物 并且在出卖人未履行之前 买受人仍有得到该出卖物的机会 如果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合同后出卖人又与 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即使买受人知道此情况 买受人也没有办法阻止 买受人 通过买卖合同得到的只是一种债权 一种请求出卖人交付出卖物并移转其所有 权的权利 所以买受人只能请求出卖人履行买卖合同 并且在出卖人未对任何 买卖合同履行之前买受人还无权解除合同和要求损害赔偿

13、 订立买卖合同是出 卖人的自由 这种自由是法律赋予的自由 买受人不能阻止出卖人订立合同 应当说 除了出卖人之外没有人能够阻止一物二卖的发生 这是因为数个买卖 合同的订立完全是由出卖人完成的 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可能参与到这数个买卖 合同的订立中 出卖人防止一物二卖的方法很简单 那就是出卖人只同一个人 签订买卖合同 但是 出卖人意欲将出卖物与数人订立买卖合同进行一物二卖 出卖人又如何能主动防止一物二卖呢 所以 出卖人不会主动来防止一物二卖 而且买卖合同的债权性又使得出卖人订立数个买卖合同不会遇到任何法律上的 1黄茂荣 买卖法 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 第 27 页 困难 困难只存在

14、于买卖合同的履行中 但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困难并不会影响 买卖合同的订立 那么 是否可以通过使出卖人为一物二卖履行困难的解决而 付出的代价加大而使出卖人自己主动放弃一物二卖的企图 从某种程度上讲 出卖人之所以进行一物二卖 是因为出卖人已经预见到了他的一物二卖的行为 将会付出的代价 并且他愿意付出这个代价 这个代价可能是出卖人能够承担 的 出卖人可能也不会因为这代价的付出而在一物二卖的买卖中受损 但是如 果加大这种代价 出卖人可能就会有所顾忌而不敢一物二卖 不过 加大这种 代价 出卖人支付的高额赔偿将会使买受人获得不当利益 违约使合同当事人 可以获得更多利益 合同当事人会想法设法使对方违约从而自己从

15、中获取利益 这将使交易的秩序出现混乱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所以法律需要维护市场交 易的信用 同时市场经济又是效益经济 所以法律还需要维护市场交易的效益 违约责任的承担在于补偿因违约所致的损失 合同救济制度的核心目的是补偿 而不是惩罚 对于违约者实施惩罚无论从经济上或其他角度都难以证明是正确 的 规定惩罚的合同条款是违反公共政策 因而是无效的 2所以 加大违约 代价的想法不可行 因此 可以说一物二卖的发生是无法阻止的 出卖人只要 想一物二卖 他就能一物二卖 但是 我们可以通过某种方法改变一物二卖的结果 限制出卖人的任意处 分 使一物二卖的结果不再单纯地由出卖人的意志决定 当一物二卖发生后 我们也

16、可以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从而为一物二卖中的买受人提供一些 救济 一一 我国目前规范一物二卖的法律制度我国目前规范一物二卖的法律制度 综合分析 我国法律中规范一物二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 1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我国 物权法 第二十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 权的协议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 告登记后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处分该不动产的 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 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的 预告登记失效 2 2 违约后的有关救济制度违约后的有关救济制度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 在一物二卖发生后 买受人可以通过追究出卖人 的违约责任以及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 合同法 第一百一 十三条第 1 款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 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四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 胁迫 的手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毕业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