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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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一)提要:制度研究一直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这一趋势直到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分析的兴起以后才被取代。然而,行为主义范式与理性选择分析自身也具有其内在缺陷,新制度主义正是在批判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缺陷的基础上以及经济学等众多学科大踏步迈向制度研究的背景下产生的。作为当今政治学研究中的前沿,新制度主义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派别,它主要由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等三个派别组成,各个派别对于制度的概念、制度的来源、制度变迁与设计、个人与制度的互动、何为好制度等都有不同观点。在此基础上,文章对新制度主义的理论贡献及其缺陷进行了评论。关键词:传统制度

2、研究行为主义理性选择新制度主义一、背景政治学关于制度的研究最早应该追述到公元3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制度的研究,首开政治学制度研究的先河。从那以后,政治制度一直是政治学家研究的对象,早期如柏拉图对“理想国”、莫尔对“乌托邦”、安德里亚对“基督城”社会制度的研究,近代如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社会”、洛克的政府制度、卢梭的直接民主制度、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制度、联邦党人的联邦社会制度、马克思关于生产力运动最终导致生产关系(制度)运动等等,这些都体现了政治学家关于制度设计的智慧。古典意义上的制度研究主要体现在法(公法)、体制(民主与专制)、组织(政府权力分配)等领域;近

3、代以来,制度研究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开始包括国家宪法、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等领域。总的说来,制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分析政治形式与政治原则之间的关系,即如何通过建立和完善某种政治形式来实现某种政治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几乎所有的政治学研究都是制度研究。传统制度研究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体制基本稳固的前提下开始受到两个方面的挑战:第一来自于政府公共政策研究的挑战。政治学家开始把关注政治现象的焦点由制度建构、制度解释、制度设计转向了公共政策,即具体的政府过程研究上去;第二个挑战来自于研究方法的挑战。20世纪30、40年代西方政治学发生了一次范式转换行为主义革命,即政治学家由于受到自然

4、科学的影响,已经不再满足于政治学中的宏观、静态、规范、描述式的研究方式,在批判传统制度研究主要从逻辑上推演并建构政治制度,在语言符号上充满了价值描述和评估,忽略了个体在制度建构中的作用的基础上,行为主义决心将政治学建构为可验证、可量化、动态的科学。因此,行为主义猛烈地批判政治学中静态的制度分析,决心从政治活动的主体人的心理动机、政治心理活动出发去研究政治学,于是大量的调查研究、理性选择研究、心理研究、行为研究、结构功能研究、模拟研究、实验研究、案例研究、沟通研究、系统研究等取代了制度研究,行为主义在60年代达到了顶峰。70年代末期,行为主义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评,批评者认为行为主义者过分注重政治形

5、式,揭示政治实质不够;过分注重方法论,忽视实际问题研究;过分推崇自然科学方法与技术而排斥历史的哲学的方法;试图排除价值成分,保持价值中立;只求解释现实,不求改造现实;经验理论带有很大的主观因素,等等。1969年大卫.伊斯顿在美国政治学年会上以“政治学的新革命”为题的发言宣告了行为主义走向衰落的命运。行为方法的衰落客观上引发了替代范式的出现,这种范式必须能结合传统方法与行为主义的优点,而抛弃各自的缺点。1984年,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上发表了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一文,对政治学研究的现状提出了批评。他们指出了政治学研究中的五种错误倾向,分别是:(1)、语境主义的(C

6、ontextualism),倾向于把政治看作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不是把政治从社会中分离出来;(2)、约减主义的(Reductionism),倾向于把政治现象看作是个体行为累积的结果,而不是把政治的结果归因于组织结构以及适当行为的规定;(3)、功利主义的(Utilitarianism)政治被看作是功利计算的结果,而非源于责任和义务;(4)、工具主义的(Instrumentalism)倾向于把决策以及资源的分配当作政治生活关注的焦点,很少注意到政治生活围绕着意义发展如符号、仪式、典礼等而被组织起来的方式;(5)、功能主义的(Functionism),倾向于把历史看作是达成唯一的合适均衡的有效机制的背

7、景或场景,很少注意历史发展中的非适应性以及非独特性,即历史无效的一面。作为对以上理论的补充和矫正“,政治制度自发地成为无所不在的理性思维以及工具式的约减思维的一种挑战”(同书,第17页)。马奇的论文宣告了新制度主义的诞生。新制度主义既强调政治社会背景的重要性,也强调个体角色的动机,因而制度具有独立性和连贯性,制度不仅受制于背景也改造背景,制度影响微观个体而产生政治结果;政治不完全是功利计算的结果,人的行为有时候受符号、象征、道德、信条等影响;历史并不必然与当时的制度相适应,制度往往落后于历史发展,历史有时候具有对政治的无效性,等等。新制度主义者拒绝行为主义理论,以及在行为主义影响下的多元主义理

8、论(类似上述的背景论)、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等,与此同时,它吸收了7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如“回归国家理论、组织理论、学习理论、符号互动论和比较政治学中的政治发展理论等。此外,经济学等学科对制度的重新关注也是政治学新制度主义诞生的正要根源。早期的经济学家如凡勃伦(Thorsteinveblen)、康芒斯(JohnR.Commons)对于制度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做过比较精彩的论述。康芒斯认为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是人类社会的推动力量,法律制度不仅推动着经济制度的演变而且推动着经济发展。受康芒斯的影响,道格拉斯.诺斯与戴维斯、罗伯特.托马斯在1971年、1973年分别发表了制度变革与美国

9、经济增长、西方世界的兴起,提出了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于制度,即一种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1981年诺斯又出版了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从而建构了包括所有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等在内的整个制度分析框架。稍晚时期,诺斯对自己的理论做了全面、规范地总结,总结了制度的基本内涵、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制度变迁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形成制度个人选择-经济绩效的分析模型,以及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互动关系。与次同时,罗纳德.科斯、德姆塞茨、华裔学者张五常的产权理论,奥立弗.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等共同形成了经济学的新制度主义,它是对古典经济学把制度看作经济发展中的自然隐含前提甚

10、至无关变量的反动而出现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一诞生便获得了很大成功,受这些成果的鼓舞和启发,政治科学研究者再次把制度纳入分析的视野中。政治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尽管注意到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是在建构理论框架时,还是从制度经济学中借鉴基本概念、术语和方法,诸如制度的含义、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委托代理模型”、博弈理论、“公用地困境模型”以及个体主义分析方法等。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政治学在分析对象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但两种方法在强调制度影响个人选择,从而影响社会结局的作用上是一致的。除经济学外,社会学的组织理论对政治学制度主义的复兴也有很大的影响,如沃特.W.鲍威尔以及保罗.狄马格的

11、社会组织理论等。由于上述两个原因,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一产生便迅速发展,其范围扩展到国会研究、地方政府研究、公共政策研究、国家起源研究、国家行政能力研究、世界政治中的民族国家关系研究、福利国家发展研究、组合主义研究、国家的历史比较研究等领域。新制度主义的出现一方面是对行为主义、理性选择分析忽略制度研究的批判,同时也是对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关注制度的回应,于是在批判行为主义与继承传统制度主义基础上,在吸收并改造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的基本术语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二、派别与观点新制度主义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派别,其内部流派众多,最著名的分类是彼得.霍尔(PeterA.Hall)和罗斯玛丽C.R泰勒(R

12、osmary.C.R.Taylor)在1996年英国政治研究杂志上发表的政治科学和三个新制度主义一文中提出把“新制度主义”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此外还有的学者把新制度主义简单地分为两类: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盖.彼德斯把新制度主义分为规范性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实证制度主义、作为一种利益代表的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国际政治中的制度主义等七种。与彼得霍尔的划分标准相比较,盖.彼德斯的划分更为仔细,他把马奇的制度主义从社会学制度主义中划分出来,称之为规范性制度主义;另外他也把制度主义学派的具体分析方法或分析对象也专列为一种

13、类型,如为了与规范相对应,彼德斯专列了实证或经验的制度主义,在用制度分析国际问题时,彼德斯称之为国际新制度主义等。与彼得霍尔相比较,彼德斯的划分虽然详细,但缺乏整体的概括性,似有列举之嫌。如以彼得霍尔的标准看,新制度主义主要有三个派别:第一,历史制度主义。所谓历史制度主义,首先是因为这个派别是从各国历史发展和比较的过程中去探求制度变迁的不同过程,寻求在稳定的制度安排下政策变化的根源,以及政治制度与政治观念的互动作用,以解释在特定制度局限下观念变革如何能导致政策变化;其次,历史制度主义是以制度为手段去研究历史上各国的宪法制度、政府具体操作程序、官僚标准的执行程序等。历史制度主义借鉴了比较政治学中

14、的政治发展观,重新勾勒了国家在政治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矫正了行为主义对国家研究的忽视。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及代表作有:如斯文.斯特默的建构政治学:历史制度主义的比较分析、斯科克波的国家和社会革命:法国、俄国、中国的比较分析、对资本主义危机的回应:国家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新政”的案例分析、国家能力以及早期“新政”中的经济干涉、埃文思的回归国家这些著作中,著者强调了历史制度主义对建构政治学的意义,强调了国家在分析政治结果的重要工具地位,强调了国家本身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这中间,尤其是“回归国家学派”反对多元主义论者将国家看作是一个无关变量,认为个体偏好通过党派、利益集团等自动达成政治结果的观点,坚持集

15、体行动者、制度都有着自己的历史,它们塑造着利益的表达。同时,宪法和政治制度、国家结构,政策网络等构成了政治过程,它们自身就塑造着政治的结果。第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将理性选择与制度研究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学派。该学派认为:一方面,个体行动者仍然受功利最大化的动机所驱使,另一方面行动者的行为受制度框架的影响和控制。制度不仅仅是激励或约束个体行为的一种机制,更重要的是一种规范或规则,所以产权、家庭、企业、市场、博弈结构等社会关系结构都可以看作是制度。因此,个体者的功利最大化的实现依赖于制度行动,他们的行动也受到制度的塑造。学派的主要著作是80年代中期出现的对国会、内阁、官僚制的研

16、究,如马修D.麦卡宾斯(Mathew.D.McCubbins)和特里沙里文(TerrySullivan)主编的国会:结构和政策、加里考克斯(GrayCox)和麦卡宾斯的立法利维坦。近期则出现了对公共事物治理的研究,如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埃利娜.奥斯特罗姆的公共事物治理之道等著作中对理性选择理论由于从个体理性出发忽视制度因素所得出的“公用地悲剧”结论的批评,运用制度分析补充理性选择分析,提出了“多中心治理”和“自主治理”的基本观点。相对于其他两种制度主义来说,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更多的受经济学的影响,如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威廉姆森的通过组织形式降低交易成本的理论、以及“委托代理模型”、“博弈模型”等都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有很大的影响。第三,社会学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继承了社会学传统的组织理论,不同的是,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组织作为一种制度是与文化分不开的,组织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因此,组织具有对个体行动者的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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