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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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一、总 则(一)目标与任务1. 总体目标。本次规划的目的是为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提供规划基础,要在进一步查清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要求,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促进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任务要求。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与要求,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

2、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见图1。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需水预测水资源调查评价供水预测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专题研究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图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二)规划思路1. 总体思路。规划编制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模式和步骤、对策和措施,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2. 规划重点。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3、调查评价,摸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并预测未来的可能变化趋势,为制定规划方案及水资源管理措施奠定基础。在节约、保护的前提下,分析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研究水资源宏观调配的指标,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根据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提出政策性建议。规划要突出水资源配置的思路、格局、方向和措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3. 规划技术路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各个环节及各部分工作是一个有机组合的整体,相互之间动态反馈,需综合协调。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对本次规划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共分为

4、10个部分,各部分内容的相互关系见图2。(1)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可为其余部分工作提供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可利用量的基础成果;提供对现状用水方式、水平、程度、效率等方面的评价成果;提供对现状水资源问题的定性与定量识别与评价结果;为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等部分的工作提供分析成果。(2)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要在上述两部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为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供可进行比选的方案,提出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因素的有关分析结果;同时,在接纳水资源配置部分成果反馈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节水及水资源保护方案。(3)需水预测和供水预测要以上述四部分工作为基础

5、,为水资源配置提供需水、供水、排水、排污等方面的预测成果,以及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可能组合方案及其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为水资源配置提供优化选择的条件;预测工作与以上各部分工作及水资源配置工作经过往复与叠代,形成水资源规划的动态过程,以寻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合理配置方案。(4)水资源配置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应在进行供需分析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分析论证与比选,确定配置方案。水资源配置以流域水量和水质统筹考虑的供需分析为基础,将流域水循环和水资源利用的供、用、耗、排水过程紧密联系,按照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水资源配置在接收上述

6、各部分工作成果输入的同时,也为上述各部分工作提供中间和最终成果的反馈,以便相互叠代,取得优化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同时为总体规划布局、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选择及其实施确定方向和提出要求。水资源合理配置思路示意图见图3。(5)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支撑和保障,包括根据水资源条件和合理配置结果,提出对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建议,提出水资源调配系统的总体格局,制定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措施的实施方案以及评价实施效果等。图2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示意图图3 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三)规划原则1. 全面规划。制定规划应根据经济

7、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管理等做出总体安排。要坚持开源节流治污并重,除害兴利结合,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农村、流域与区域、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近期与远期等关系。2. 协调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规模、水平和速度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城市发展、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3. 可持续利用。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合理配置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流域调水、水利工程供水与多种其它水源供水。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

8、护。4. 因地制宜。根据各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模式及对策,提出各类用水的优先次序,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重点。5. 依法治水。规划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问题。制定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与制度,规范和调节水事活动。6. 科学治水。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法和规划思想,科学配置水资源,缓解面临的主要水资源问题,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科学管理水资源,制订出具有高科技水平的水资源综合规

9、划。(四)工作要求1. 协调各类规划关系。为保障规划工作的有序进行,一要协调好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突出综合规划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综合规划应涵盖有关专业规划的原则、任务与总体方案等,对各专业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具有指导作用,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并与综合规划成果相衔接;二要协调好全国规划与流域规划、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本次规划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规划,各流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各尽其职,组织流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规划工作,经协调后,在形成流域规划初步成果基础上,进行全国平衡和协调,最后形成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 做好与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要以中华人民共和

10、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国家计划及相关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生产力布局以及国土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防洪减灾、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机衔接,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采用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手段和措施,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3. 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与协调。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和研究成果,组织和动员各种力量开展规划工作,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合理划分规划工作阶段,注重规划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适时有序地进行有关流域及区域基

11、础资料和有关规划指标与中间成果等方面的协调与汇总,及时提出阶段性汇总成果。4. 求实创新地编制规划。规划编制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情、水情和各流域、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以解决重大水资源问题为出发点,按照科学和求实精神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编制应具有较高的起点和前瞻性,要在思想、理论、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所创新,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用现代的规划手段和方法,按照“四新”(新思路、新资料、新方法、新技术)的要求编制规划。5. 提高规划的开放程度。规划要全面总结、合理吸收已有的规划和有关研究成果,坚持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专家的积极作用和规划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规划的

12、开放程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6. 加强规划的基础工作。要保证基本资料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有关规划的基础资料、发展指标、定额,以及规划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和专项研究工作,各流域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要求进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及时提交相关资料与成果。7. 严格控制规划进度。各地要遵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开展规划工作,分阶段突出重点,保证工作进度。对于以往规划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规划工作按进度顺利进行。8. 确保规划的成果质量。各层次规划都要严格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开展工作,特别要重视与规划有关的基础数据一致

13、性的审查、复核与分析工作,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相互比较、综合平衡,进行数据的合理性分析,对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协调、汇总与平衡。(五)基本规定1.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除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我国全部地区,各流域应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组织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 水资源分区。本次规划采用全国统一的三级水资源分区(详见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三级以下分区由流域机构协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并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 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要求水文系列延长到2000年,水资源调查评价按水文同步系列进行。规划以2000年为基准年,2010年为近

14、期水平年,2020年为中期水平年,2030年为远期水平年。4. 价格与投资估算水平。为使有关经济发展及投资资料具有可比性,要求对有关经济发展指标按照当年价和2000年可比价同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对于缺乏2000年末可比价计算的统计数据,可按照统计年鉴中的环比指数逐年推算。投资估算要求以2002年末的价格水平为准。5. 水资源。除特殊说明外,本规划所指水资源主要是指通过水循环年复一年得以更新的地表和地下水资源。对于可利用的其他水源(含通过集雨工程利用的雨水、处理并再利用的污水、可利用的微咸水以及已利用和规划利用的海水等)在规划中也应根据各地情况,统筹考虑。(六)进度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划分为以下三

15、个阶段:阶段一 调查评价:重点完成水资源分区及计算面积核定、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水资源保护(已开展)等工作;部署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开发及有关专题研究,按计划进度开展工作。阶段二 合理配置:重点完成节约用水,需求预测,供水预测以及水资源配置等规划工作。阶段三 重点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包括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各阶段进度计划为:2002年8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工作;2003年10月:基本完成阶段一调查评价的工作,完成第一批专题研究工作;2004年6月:初步完成阶段二合理配置的工作,完成第二批专题研究工作;2004年10月:初步完成阶段三实施方案制定的工作;2004年12月: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流域规划初步成果;2005年8月:提出全国及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送审成果;2005年12月:完成成果的审查与上报。二、水资源调查评价(一)基本要求1. 根据我国水文资料积累条件,并考虑系列代表性要求,全国统一采用19562000年(45年)同步期水文系列作为水资源评价的基本依据。2. 对于实测径流已不能代表天然状况的水文站实测资料要进行水量还原计算,对于流域下垫面条件变化造成天然径流量系列明显变化的水文站要进行天然年径流系列的一致性分析处理,提出系列一致性较好、反映近期下垫面条件的地表水资源量评价成果。3. 考虑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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