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和30万吨湿混砂浆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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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和30万吨湿混砂浆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邹城市巨建砂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0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

2、、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和30万吨湿混砂浆生产项目建设单位邹城市巨建砂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 溪联系人李 祯通讯地址邹城市中心店镇大赵村东(邹城市诚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联系电话18366716566传真/邮政编码273500建设地点邹城市中心店镇大赵

3、村东(邹城市诚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立项审批部门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文号2020-370883-30-03-00457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5月一、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背景:邹城市巨建砂浆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大赵村东(邹城市诚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和30万吨湿混砂浆生产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4、法(2018年12月29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邹城市巨建砂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其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和30万吨湿混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本项目的建设特点,需

5、要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项目符合性分析1、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订),本项目产品、原料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本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大赵村东(邹城市诚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租赁土地进行生产建设,根据邹城市中心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选址说明,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符合邹城市中心店镇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用地项目,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综上,本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

6、的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登记表信息,邹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邹城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1-10)、邹城东部山区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2-04)、峄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8-B4-18)、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1-02)。本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大赵村东(邹城市诚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6.946、北纬35.467,距离最近的“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

7、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1-02)”,距离约为4.4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

8、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生活用水由自备井供给,可充分满足,因此项目建设未达到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首先,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行说明。表1- 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序号禁止或许可事项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是否属于一、禁止准入类1法律、法规、国务院

9、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不属于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不属于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 建设要求的各类开 发活动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所列事项不属于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3、项目与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五版)(济气综治办发20194

10、4号)符合性见表1-2。表1-2 本项目与济气综治办发201944号相符性分析导则标准具体要求该工程情况符合性堆场防尘技术标准堆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的各类粉状、粒状、块状物料及燃烧堆场要进行密闭式改造,全部密封储存本项目原料全部密封储存,地面全部硬化符合物料输送防尘技术标准物料输送采用密封皮带、密封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要进行喷淋作业,最大程度限制扬尘污染本项目粉状原料通过密闭管道进行输送;粒状原料通过密封传输带上传输送。符合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全覆盖措施,不得抛洒和泄漏本项目运输车辆采取全覆盖方式符合自动感应式洗车台规格应满足运输车辆全面清洗要求,

11、原则上洗车台长度不低于6米,宽度不低于4米,喷水高度不低于1.2米,喷水压力不低于0.4MPa,两侧要有挡板。车辆行驶冲洗过程中时速不高于2公里/每小时,以静止洗车为宜。洗车台应配套建设二到四级沉淀池或其它循环处理设施,洗车污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污泥定期清理,合理处置本项目设置自动感应洗车台,并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符合道路防尘技术标准进出堆场的道路必须全部硬化,进出堆场的道路必须配备清扫设施、洒水车或其它喷淋设施。清扫及洒水频率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每天湿式清扫不得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4次。干燥、大风天气时要加大清扫、洒水频率,以保持路面清洁,不产生扬尘为目标本项目进出堆场道路全部硬化,并根

12、据导则要求每天湿式清扫、洒水抑尘符合视频监控技术标准堆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堆场喷淋、洗车台、堆场道路等地方。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全时段监控本项目设置视频监控符合在线监测企业内部堆场应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入环保监管平台本项目设置PM10在线监测设备符合本项目符合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五版)(济气综治办发201944号)。4、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拟建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表1-3。表1-3 项目与重点

13、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目之列。优化空间布

14、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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