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员工行为准则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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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顺石化公司员工行为准则FSSH/WJ 006.516-201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员工行为,塑造企业形象,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员工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进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企业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讲求职业文明,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国家法律,严守商业秘密。第三条 本准则涵盖员工在企业中的安全、生产、工艺、设备、环保、卫生、施工等方面的行为约束。第四条 本准则适用对象为本企业员工和进入企业及企业管辖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第五条 本准则适用的地域范围为公司及所属企业工作岗

2、位及场所。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是员工行为准则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员工行为规范方面的政策与制度;(二)负责员工行为准则的考核与实施;(三)负责贯彻执行员工行为准则中关于人的行为规范;(四)负责组织员工行为准则政策的研究及落实工作。第七条 纪委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对领导干部处分等方面的制定、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组织员工行为准则中对领导干部处分等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八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项目的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

3、组织员工行为准则中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九条 机动设备处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机动设备、检维修等方面项目的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组织员工行为准则中机动设备、检维修等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十条 工程管理部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工程施工等方面项目的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组织员工行为准则中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十一条 生产运行处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生产及工艺等方面项目的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员工行为准则关于生产工艺等

4、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十二条 保卫部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治安、偷盗、物资出入厂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治安、偷盗、物资出入厂等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十三条 维稳办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维稳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二)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维稳等方面的规范及落实。第十四条 办公室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值班、值宿等方面的规范管理、监督、执行与考核。第十五条 矿区事业部是员工行为准则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员工通勤车乘车行为等

5、方面的规范管理、监督、与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一)负责员工行为准则中条款的贯彻落实与执行;(二)负责员工行为准则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的征集及反馈。第三章 违纪分类第十七条 违纪行为按其轻重程度及违纪性质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第十八条 下列行为属于轻微违纪。(一)迟到(在上班时间20分钟内无请假手续者未入厂者可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早退(距下班时间20分钟以内离岗者可视为早退,超过2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考勤不公开或漏划考勤;休病假无诊断书;诊断书未粘贴到考勤粘贴卡上。(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二)管理人员离开办公岗位不填写去向板或去向板填

6、写不真实;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作卡;办公室、工作间擅自遮挡门窗。(两级机关由办公室负责,各基层单位由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三)占用单位公用设施存放私人物品;工作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非工作宣传品;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下班离人后不关闭电器设备;长流水。(办公室负责)。(四)值班不按时向总值班报到;接待来访人员不礼貌;接打电话不文明;对客户、客人态度不好。(办公室负责)。(五)办公用计算机内有自行安装的游戏、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用岗位电话闲谈;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阅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资料。(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 (六)工作场所等处洗、晾私人衣物;在生产岗位有与工作

7、无关的物品。(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 (七)生产工艺、设备等记录、台帐不整洁或不准确;管理人员巡检签字不准确;操作记录封面或内页漏填项目。(生产、机动管理部门负责)。(八)工作岗位上坐姿不端正;工作时间吃零食(零食:指非单位有组织有系统的餐饮;带皮壳类,如瓜子、葵花籽等有剩残余物的小食品);在办公场所打闹、喧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九)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会场中接打电话;手机响铃声;会议期间到会场外吸烟、闲坐、闲聊;在会场内看书报,交头接耳等不遵守会议要求的行为。(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十)机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存放;厂内行人、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厂内交通主管部

8、门负责)。(十一)对于通勤车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擅自张贴宣传品、大声喧哗不听劝阻或乘车抢上抢下替人占座位等不文明行为。(矿区事业部负责)。第十九条 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一) 串岗(串岗:当班岗位人员无有效手续离开本岗位时间在20分钟之内或同岗其他人员不知当事人去向离开本岗位时间在20分钟之内者为串岗);工作时间打瞌睡(打瞌睡:闭目,伏案、坐垫、无支撑,自身睁开眼睛者可视为打瞌睡);工作间、操作室不按规定反锁门或操作室放置被褥;运行岗位夜间熄灯;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视听工具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二) 涂改(错划考勤需人事员盖章)、虚划、毁损考勤;不按规

9、定时间就餐、洗浴;越权准假(没有准假权力给假属于越权准假。如:倒班中的夜班及节假日班长无权给假,员工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需经车间主要领导、厂调度、厂值班共同批准,办理请假手续后方能准假);带麻将、纸牌入厂;厂区内有烟头、烟灰、烟盒、酒瓶等烟酒用具;工作岗位擅自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私自在工作岗位饲养动物及观赏鱼类等。(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三) 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组织考试牵头部门负责)。(四) 无故缺席会议。(会议主办单位负责)。(五) 不按规定要求换班、替班。(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六) 不按规定要求值班。(办公室负责)。未履行交接班程序;不按要求填写或擅自涂改

10、生产工艺、设备台帐、交接班等规定记录(记录更改方法:在错处划二道横杠,正确的写在边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更改的年月日)。(生产、机动管理部门负责)。(七) 司乘人员乘车不系安全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八) 工作时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文体娱乐等活动。(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九) 带小孩及闲杂人员入厂;门卫人员执岗不严,放行没有正当审批手续的人员及车辆出、入厂。(保卫部门负责)。(十) 厂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厂内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十一) 乘通勤车人员持有效票不接受验票、持假票、无效票、将车票借给他人使用或拒绝检查的行为。(矿区事业部负责)。(十二) 不经厂门出入厂区。(保卫部门负

11、责)。(十三) 外来人员不经允许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十四) 检维修、工程施工不设实名标志、警示标志、防围。(工程管理部、机动管理部门负责)。 (十五) 随意践踏草坪;损坏花卉、树木、路灯、下水井等公共设施。(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十六) 其它违背社会公德、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党群管理部门负责)。第二十条 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条款者 (脱岗:按出勤制度规定,当班岗位人员无有效手续离开本岗位时间超过20分钟未回,或同岗其他人员不知当事人去向离开本岗位时间超过20分钟者为脱岗;睡岗:当班岗位人员在岗位或所属工作区域躺卧睡觉或进入深度睡眠(被检查人员或他人

12、叫醒)状态;脱离所属工作区域躺卧者为睡岗; 酒后上岗:在时间上规定:以当班的上班时间计,当班人员上岗前的正常用餐出现饮酒(8:00上白班的用早餐、16:00上中班的用午餐、00:00上夜班的用晚餐)。在当班8小时工作时间内出现饮酒;鉴定标准:发现上岗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的状况(比照国家关于驾驶员酒后驾驶的有关规定进行定量);鉴定方法:一般使用酒精测试仪,若有必要,采取医学手段进行鉴定(费用由饮酒当事方支付)。(第一、二、三、五、六条款由安全部门负责,第四条款由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一) 抚顺石化公司安全生产“七不准”条款者。(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二) 接触

13、转动设备或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人员戴手套、散露长发等。(人事劳纪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三) 带烟、酒、引火用具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厂厂门前30米区域内为禁烟区域,此处吸烟等同于厂内吸烟(保卫部门负责);酒后上岗;厂内擅自使用各种明火器具。(人事劳纪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四) 违反安全规定用易燃物清洗物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五) 擅自更改作息时间、交接班规定、巡检路线;故意为他人工作设置障碍;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生产操作记录造假;当班问题没有解决或生产不正常,未经领导同意离岗、离厂;不按规定进行岗位巡检。(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六) 旷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的

14、。(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七) 脱岗上访、越级上访、群体访。(维稳管理部门负责)。(八) 辱骂、威胁、纠缠、刁难他人;在厂内打架;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负责)。(九) 不配合或阻碍管理人员工作;拒绝或逃避管理人员的检查;包庇、袒护及替违纪人员说情;利用通讯工具等方式向其他岗位人员通风报信。(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十) 出、入厂拒绝出示有效证件;门卫擅自放行没有审批手续的企业物资出、入厂。(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十一) 使用虚假证件或将企业有效证件赠、借他人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人事劳纪管理部门负责)。 (十二) 偷盗、故意破坏企业生产设备等财产。(由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十三

15、) 在企业内参与赌博行为的。(人事劳纪管理部门、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十四) 各类考试中替考。(组织考试牵头部门负责)。(十五) 机动车辆未经允许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十六) 通勤车内吸烟及酒后乘车,辱骂、殴打驾驶员及查票人员,破坏车内设施,不服从司乘人员等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矿区事业部、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十七) 没有正常手续在企业区域内检维修、工程施工;在厂区内损毁、移动、覆盖施工作业标志或防围等。(机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负责)。(十八) 不按企业环保管理规定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及乱倒工业垃圾、废料,倾倒油类及化学危险品等行为。(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第四章 处罚标准第二十一条 轻微违纪每起(人次)扣罚100元。一年内累计2次者加倍处罚;累计3次按一般违纪处理;累计6次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第二十二条 一般违纪每起(人次)扣罚500元,连带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100元,连带违纪者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各50元。一年内累计2次者加倍扣罚,连带违纪者上一级负责人200元,连带违纪者单位主要党政主要领导各100元;累计3次(含3次)以上者除按严重违纪处理。第二十三条 严重违纪每起/人次,扣罚1000元;主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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