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及提交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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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一、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党建工作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等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2.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3.本所未因执业违法行为受

2、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二)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1.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2.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3.本所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4.本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5.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6.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律师事务所,由盟市司法局依法依规给予16个月停业整顿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直接责任律师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

3、吊销其执业许可证的,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因第4条规定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盟市司法局应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报司法厅注销其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查处的,或者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应当暂缓考核,待暂缓考核情形消除后再申请考核。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由盟市司法局公告责令其限期参加检查考核;逾期仍未接受检查考核的,视为自动停办,报司法厅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第十六条材料,由盟市司法局做为律师事务所执业档案内容留存; (二)内蒙古自治区2

4、017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表(表1);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花名册; (五)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自评报告(应体现检查考核主要内容),由盟市司法局做为律师事务所执业档案留存。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执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5、;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业务档案整理归档情况;遵守本所规章制度情况;盟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依法依规确定应当考核的其他事项。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一)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2.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3.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二)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1.因执业不尽职、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

6、指导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2.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三)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1.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警告以上处罚或通报批评以上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2.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律师执业暂缓考核的情形(一)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二)律师被投诉正在接受调查的;(三)律师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查处或应当调查处理的;(四)律师事务所受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未完成整改的。四、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提交的材料(一)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律师执业考核表(表2);(二)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

7、三)律师执业考核自评总结(由盟市司法局做为律师事务所执业档案留存);(四)专职律师无职业承诺,本人签章,开具存档证明。(五)兼职、公司、公职、法律援助律师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兼职律师提交:1.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和同意申请人继续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2.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兼职律师执业申请表。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继续执业的证明。法律援助律师提交主管司法局出具的现仍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证明。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变更提交的材料一、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应提交的材料(一)变更负责人应提交的材料:1.合伙人会议决议;2.盟市司法局出

8、具新负责人执业经历证明和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证明,退伙的,应提交退伙协议;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4.变更负责人后的合伙协议、章程。(二)变更合伙人应当提交的材料:1.合伙人会议决议;2.吸收新合伙人的,盟市司法局出具其执业经历证明和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证明;原合伙人退伙的,应提交退伙协议;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4.变更合伙人后的合伙协议、章程。(三)变更住所应当提交的材料:1.合伙人会议有关决议;2.新办公场所地址、邮编、电话及传真号码;3.新办公场所购房合同或租赁协议;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律师事务所跨旗县(区)变更住所,需要相应变更其日常监管司法

9、局。(四)有其他变更事项的,应当根据变更内容依法提供相应的材料。二、关于变更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类别(一)申请变更律师执业机构应当提交的材料:1.个人申请;2.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登记表;3.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核验章);4.拟转入执业机构聘用协议;5.律师执业证及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核验章);6.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应按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要求,先办理变更负责人、退伙手续。(二)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变更为专职律师的应当提交的材料:1.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转换律师执业类别登记表;2.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登记表;3.律

10、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4.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辞职、退休、离岗等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无其他职业承诺书;辞职的还应提交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三、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需由盟市司法局出具相关审查意见。 内司通201749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厅直属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和2016年修订颁布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司法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司法厅决定于7月开展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一)各

11、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依法依规切实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表现的考核审查,依法严把律师“入口关”。各盟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制度,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等方面。要科学制定面试考核方案,由盟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统一组织实施,坚持规范便捷、注重实效,做到逐人面试,现场打分公布。要指导律师事务所探索建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政治思想、个人品行评价机制。要建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盟市司法局初审情况当地公示制度,各地要把初审基本情况通过盟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12、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盟市司法局律管部门要向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处报送面试考核和公示情况报告。 (二)对于我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规定。在我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的人员,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是旗县、非盟行署所在县级市的,可以在本盟市旗县、非盟行署所在县级市申请律师执业;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是市辖区(不包含各盟市矿区)和盟行署所在县级市的,可以在本盟市范围内申请律师执业。二、关于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各盟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工作由盟市司法局初审,复印件全部加盖核验章。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人数较多的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考试或考核

13、。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标准,依规健全接受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的审核、登记制度。 三、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工作质量。盟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好审查责任,认真核实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一致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核验章并由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申请材料务必按照附件所列顺序装订报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处审核。对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的盟市、律师事务所,司法厅将予以通报批评。(2) 盟市司法局要建立健全申请律师执业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档案库。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和申请实习人员提交的材料均应一式三份

14、,一份提交自治区司法厅审核,其余两份分别由盟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留存建档。 (三)本通知、2016年准予律师执业和实习人员公告以及各类表格电子版请登录内蒙古司法厅政务内网、外网查阅、下载(外网通过:百度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头条新闻或通知公告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律师执业考核相关表格)。(四)截止今年8月实习期未满1年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今年7月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实习人员,应于今年10月20日前通过盟市司法局集中向司法厅报送材料。 联系人:褚 阔 郎 杰电 话:04715301294 传真:04715301293电子邮箱: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提交的材料 2.内蒙古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提交的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5月15日 抄送:司法部办公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部,自治区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组、自治区公正司法专项组。厅领导,办公室、计财装备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自治区律师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申请律师执业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专职执业律师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申请表;(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三)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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