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四端”说的形成及其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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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端”说是孟子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他对先秦儒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孟子的性善论、仁义论、仁政论等都与“四端”说有关,是围绕“四端”说展开的。可以说,“四端”说的提出,才真正标志着孟子思想的成熟。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对“四端”说的形成的背景及时间这样重要的问题却较少涉及,这与孟子其他方面研究文献汗牛充栋现象形成强烈反差,不能不说是孟子研究中的一个缺憾。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讨论,以求方家指正。 (一) 孟子的“四端”是指:“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种感情是仁义礼智的萌芽,仁义礼智即来自这四种

2、情感,故称四端。孟子一书中共有两章谈到四端,一次在孟子公孙丑上,为一般性的论述,没有涉及到四端说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另一次在告子上,其文云: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叟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则彼皆非与?”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

3、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 从这次谈话看,孟子提出四端说同当时人性善恶的争论,尤其是同告子的辩论密切相关。孟子主张性善论,故提出四端说予以论证,同时对告子等人的观点进行批驳。那么,孟子与告子辩论是在什么时间呢?这无疑是我们讨论“四端”说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有学者多认为这次辩论是在孟子首次到齐国时,时间大概是在齐威王二十七年(公元前330年)左右,如张秉楠说:“这场人性问题的争论当发生在齐国。其时间亦当在孟子来齐之初。因为告子亦为稷下早期学者,他的人性论和另外几种人性理论在当时较有影响,重视人性之辨的孟子一到齐国稷下,

4、就不可能不对这个问题表明自己的态度。”i我们认为这一说法是可取的,下面再作几点补充: 首先,是告子的身份。张秉楠认为告子是齐国稷下先生,根据是郭沫若的说法。郭沫若曾对告子“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公孙丑上)的修养方法与宋鈃、尹文作比较,认为告子的这两句话“分明就是内业篇所说的不以物乱官,不以官乱心”,是对后者的发挥改造。因此,“告子也是一位宋鈃、尹文派的学者。”ii而宋鈃、尹文是著名的齐国稷下先生,二人均长期在稷下活动,告子受到他二人的影响,也应该到过齐国。孟子与他在齐国会面是十分自然的。另外,告子的思想特点也反映出他是稷下学者。稷下学者的一个特点博采众家之长,融合儒、墨、道

5、、法等不同思想,告子的思想也具有这一特点。据墨子公孟篇,告子曾为墨子弟子,但他却“毁墨行”,对墨子提出批评;他曾与孟子辩论人性善恶,却不否定仁义;他又受到道家的影响,表现出道家的思想倾向,可以说是“非儒非墨或亦儒亦墨” iii。从告子的思想倾向看,他作为一名稷下学者是完全可能的。 其次,从孟子的游历来看,他与告子在齐国会面可能性最大。史记孟轲荀卿列传关于孟子的记录十分简略,只提到他来到过齐国、魏国,且多有错误。但自宋元以来,不断有学者对孟子的生平进行考订,特别是经过清代及现代学者的努力,现在已经大致弄清楚孟子生平活动iv。孟子约出生于公元前372年(周烈王4年)左右,四十岁以前他主要在邹鲁一带

6、活动,四十岁以后开始在诸侯国间游历,先后来到过齐国、宋国、滕国、魏国等国家。其中曾分别在齐威王、齐宣王时两次来过齐国,先后停留八年之久。而在宋国、魏国分别只有两年,在滕国也不过三四年时间。孟子既然在齐国停留的时间最长,他与告子在此相遇的可能性也最大。 另外,更重要的,齐国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中心,是学者云集的重要场所。由于齐国采取开放的思想文化政策,许多著名学者如淳于髡、田骈、宋鈃、慎到、环渊、捷子、季真、邹衍、邹奭、田巴、王斗等都曾来到稷下,上说下教,争鸣驳难,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虽然礼贤下士是战国时期的普遍现象,孟子曾经到过的滕国、魏国也都有过设官开馆、招徕人才的事例

7、,但影响与规模均无法同齐国相比。孟子来到齐国时正是稷下学宫的繁荣时期,所以他在这里与告子相遇并展开辩论完全是可能的。 既然孟子与告子的辩论最有可能发生在齐国,那么,这次辩论是在齐威王时还是在齐宣王时呢?在没有旁证材料的情况下,我们不妨通过孟子和告子的年龄作一大致推断。孟子的年龄前人多有考证,比较普遍看法是孟子约生于公元前372,卒于前289,约活了八十三岁v。而告子在孟子一书只有了了几笔,仅凭此尚无法确定其准确年龄,然而庆幸的是墨子公孟也有一个告子,据学者考证,他与孟子中的告子实为同一人vi: 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曰:(墨子)言义而行甚恶。请弃之!”子墨子曰:“不可。称我言以毁我行,愈于

8、亡。有人于此,翟甚不仁,尊天事鬼爱人,甚不仁,犹愈于亡也。今告子言谈甚辨,言仁义而不吾毁。告子毁,犹愈亡也。” 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胜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为仁,譬犹跂以为长,隐以为广,不可久也。” 告子谓子墨子曰:“我治国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乱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恶能治国政?子姑亡,子之身乱之矣。” 根据公孟篇的记载,告子曾上及见墨子vii,从他敢于批评墨子及墨门弟子称其“胜为仁”等情况来看,他在墨门有一定的影响。墨子去世时,他至少也当在二十岁左右。前人考订墨子的年代约为公元前468前387,(孙诒让墨子闲诂)则告子当出

9、生于公元前407年左右viii。孟子首次到齐国的时间,钱穆认为在齐威王二十四年(公元前333年)前ix,狄子奇孟子编年则列于齐威王二十八年(公元前329年)虽相差四年,但关系不大,今暂从狄氏之说。则孟子来到齐国时已约四十三岁,而告子为七十八岁。孟子第二次来齐国约为齐宣王二年(公元前318年)x,此时孟子约五十四岁,而告子已年近九十,可谓垂垂老矣。因此从年龄上看,孟子第一次到齐国与告子相遇的可能性较大,若说孟子第二次到齐国才与年近九十的告子辩论,似乎很难讲通。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这场先秦思想史上著名的辩论实际是在壮年的孟子与暮年的告子之间展开的,孟子的能言善辩、咄咄逼人与告子的反应迟钝正是这一背景

10、的反映。虽然对这场辩论的地点、时间我们只能作出大致的推断xi,但从孟子、告子的年龄关系来看,它应当发生在孟子周游诸侯的早期则是可以肯定的。这对我们下面的讨论已经足够了。 (二) 孟子、告子辩论时,“四端”说是否已经形成了呢?以往人们往往根据孟子“公都子曰”章,认为四端说是针对告子提出来的,在孟、告辩论时这一思想已经形成。情况果真如此吗?首先还是让我们对孟、告辩论作一番分析吧。从孟子一书的有关记载来看,孟子与告子的辩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生之谓性”的问题;(二)“仁内义外”的问题;(三)“人性善恶”的问题。这三方面问题其实存在着相互联系,而其核心则是“仁内义外”的问题。 告子曰:“生

11、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上) “生之谓性”并非告子的发明,而是当时普遍流行的一种观念xii,其内容是指“如其生之自然之质谓之性。”(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就这一规定而言,孟子的性善论其实也尚未超出“生之谓性”的范围。他反对这一观点,可能是因为告子主张“食色,性也”,而“生之谓性”也确实存在着以生理机能、生理欲望言性的可能和弊端,在孟子看来,这势必会混淆人兽的界限,降人类为兽类。故他在与告子辩论中通过层层推理,由“生之谓性”推出“牛之性犹人之性”,

12、由此证明告子主张“生之谓性”必然导致把兽性等同人性的结果。孟子这里主观动机尽管不错,但他的推理却并不成立。因为作为高度进化的智能动物,人的“生之自然之质”显然要远比禽兽复杂、丰富得多,二者并不相同。作为人的类规定,“生之谓性”除了生理机能、欲望外,还包括有其他方面内容,如同情、恻隐等等,孟子的“四端”实际也正是建立在人性这一方面的内容之上。因此,“生之谓性”并不必然能推出“牛之性犹人之性”。细察孟子的推理过程,他是先设定“生之谓性,犹白之谓白”,从古代“生”、“性”可以互训这一点看,性之名就是生,“生之谓性”似乎也可以说是同于“白之谓白”。但二者实际并不相同,“白之谓白”只是同义反复,并无所表

13、述;而“生之谓性”则不单单是同义反复,而是一定义判断,其内容是说“如其生之自然之质谓之性。”更重要的,“性”是事物的本质规定,若无此性,则人不成其为人,牛不成其为牛;而“白”不过是事物的一种属性,是非本质规定,雪、玉一时不为白尚不影响其为雪和玉,二者并不能简单类比。告子如果明白此点,当回答“不然”。但因其年老智衰,一时不察,误答曰“然”,结果被孟子步步紧逼,陷入被动之中。从表面看,孟子似乎在这一回合辩论中占了上风,至少使告子一时语塞,无话可说。但从内容看,孟子的论述却有误,他的结论是通过错误的推理获得的。 那么,这种错误是孟子一时的疏忽,还是他思想不成熟所致呢?仅就此章而言,似乎很难确定。但就

14、孟子认为四端 “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以及称其为“才”来看,(告子上)四端其实也是属于“生之自然之质”,是“生之谓性”。这与孟子批驳告子的观点不能不说存在着矛盾,一定程度上使自己的四端说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当然,孟子的四端是一种道德情感,与告子“食色,性也”有很大不同,可以说孟子一方面反对以生理机能、欲望言性,认为不能把这看作人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他又在“生之谓性”的基础上另辟蹊径,发现“异于禽兽几希”的“四端”,以此作为人的本质规定,并强调通过后天的扩充、培养,使之成为超越之性,理想之性。从这一点看,说告子刺激启发了孟子,促使孟子思想走向成熟,大概是不为过的。孟子与告子另一个辩论是“仁内

15、义外”问题。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曰:“嗜秦人之炙,无以异与嗜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嗜炙亦有外欤?”(同上) “仁内义外”与“生之谓性”一样,也是当时学术界普遍讨论的问题。除告子章外,管子戒篇、墨子经下都谈到这个问题。而荆门郭店竹简的发现,使我们更清楚认识到“仁内义外”曾经是战国中期以前儒家学者普遍接受的观念xiii。按照这种观念,有些道德意识和行为(仁)是人内心具有的,而有些(义)则是由外部规定的,两种道德意识和行为在人的成德过程中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作用。告子的“仁内义外”则与此有所不同,他更强调仁、义的相互对立和冲突。在他看来,因为一个人年长,我去尊敬他,这种尊敬不是发自内心的,就象有一个白色的东西,我称它为白色的,是因为它的外表是白色的,所以说是外在的。对于告子的这一看法,孟子进行了批驳,在他看来,告子用白色是外在的来说明“义外”是不恰当的,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可能没有什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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