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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6关于要求在国家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提供问题线索的函:根据我局与你们的约定,由你们负责 ( )项目工程造价的审计,请你们在审计过程中对下列事项给予关注,并在审计结束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1.在现有审计资料的范围内了解、提供建设项目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履行所有必须的程序。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相应资质,有无经过公开招标投标?是否存在挂靠行为?有无“明招暗定”行为?有无把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的行为?有无肢解、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行为?3.项目是否按规定签订各项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履行是否到位,执行是否严肃,效力是否体现?有无利用合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4.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质量管理是否到位、有效,有无同体监理行为?是否存在因项目质量问题引起重复返工、损失浪费情况?有无直接指定材料供应商等问题?5.工程变更联系单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与实际情况差别过大、严重失实的问题?6.如项目存在未完工程,请确定尾工是否真实、合法,预计的成本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7.其他你们认为存在的问题。上述材料提供的全面与否,将作为我局对你们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谢谢合作! 杭州市审计局(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