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公司移动电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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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类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3-1)办公室管理制度之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1、公司为F级以上员工及外勤人员有条件地配备手机。员工配备手机需经部门经理建议,总经理批准。 2、公司配备手机的员工由其本人购买裸机,C级以上员工公司每年将给予1000元的购机补助(裸机归个人所有)。公司提供SIM卡。 3、C级以上人员的移动电话费限额参照公司规定给予一定补助,E级以上和外勤人员的移动电话费限额200元/月,F级员工的移动电话费限额为100元/月,超过部分在其工资里扣除;如员工在公司为其配备手机以前已经购买了手机,则每月按其应享有的移动电话费标准给予报销。符合配备手机条件的员工如属个人购买

2、裸机及SIM卡,还应将手机号码上报人事部。 4、配备手机员工须在8:0022:00保持开机状态;其中C级以上人员须在7:3023:00保持开机状态;外勤人员(采购员、司机等)须在8:0023:00保持开机状态。5、如确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手机不能正常接听,机主应及时向人事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提出,并尽快使其恢复正常。 6、对于无事故意拨叫移动电话开玩笑的人员,一经查获立即辞退。7、对于用公司电话拨叫时故意不接听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取消配备移动电话,并给予调岗或降级处分。8、对于故意不按时开机的,每次给予50元罚款。9、如因6、7、8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另行给予罚款、辞退处理。 10、此项管理规定由人事部、财务部、审查部负责监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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