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采购管理)省普通中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部门集中采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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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2015年度浙江省普通中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4-PJXYCG-0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14年1月17日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 招标特别说明4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6第四部分 开标及评标办法20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22第六部分 协议供货服务承诺书及协议供货合同条款23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9第八部分 采购物品需求与技术要求5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就2014-2015年度浙江省普通中小学科学教学仪器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厂家和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

2、号:2014-PJXYCG-01二、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三、招标内容:标项采购内容1科学教学仪器具体内容请详见第八部分采购物品需求与技术要求。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并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二)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限制等原因不能直接投标的,可以委托唯一的浙江省内最高级别代理商代表其进行投标,但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报名登记时递交书面申请及投标货物生

3、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备案(留复印件,校对原件,授权书原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三)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总协调人。(四)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五、投标报名:(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二)报名地点: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3楼1313室。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一)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

4、位公章)。(二)办理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商报名表(在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或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栏下载;http:/,联系人:张国栋。(1)参与评选的教学仪器目录清单(excel电子文件,见“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六参与评选教学仪器产品目录清单”);(2)参与评选的教学仪器产品的照片(正面、侧面、全景图);(3)如参与评选的教学仪器产品有检测报告的,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的全文彩色清晰电子档图片,每份检测报告的电子档图片放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内,该文件夹的命名规则为“平台编号+仪器名称”;(4)如参与评

5、选的是仅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需提供该产品企业标准的全文扫描件;(5)如参与评选的产品非投标方(送样企业)自己生产,需提供原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意:通过2011年评审的和未参加评审的产品分两个文件夹放;每个产品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平台编号,请直接在这个文件夹放产品照片,里面的照片命名方式为投标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涉及企业标准的,单独建一个放企业标准的文件夹,所有企业标准放该文件夹内,企业标准命名:产品名称和投标企业名称(具体可参考公告附件:XX企业.rar)。2、各投标人在递交样品时,按到达先后时间填写样品递交登记表,并领取产品条形码,每家投标人在拿到条形码后需将条形码贴到相应样品

6、上。3、所投教学仪器样品必须在2014年2月19日(9:00-16:30)送达指定地点并摆放完毕。投标方在指定时间之后送达样品,招标方不予受理。4、教学仪器样品送样摆放地点: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416室(杭州市学院路35号)联系人:张国栋,电话:0571-88277051,传真:0571-88277051。5、教学仪器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会逐一通知各投标方(送样企业)。招标方将根据样品评选进度通知各投标方(送样企业)取回样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密封后,须在封装物上写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招标方名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人)。2

7、、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3、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在封装物上标明“修改(或补充)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4、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中标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供货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六、无效的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

8、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质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5、未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6、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7、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8、开标时授权代表不在场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9、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投标文件;10、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完成注册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七、授予供货协议(一)中标通知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2、省教育技术中

9、心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将是供货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二)签署供货协议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承诺,统一与各中标方签署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普教仪器供货协议。送货时由各采购单位和各供货商签署协议采购合同。(三)招标方有拒绝投标的权利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有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如招标方对全部投标均予以拒绝时,会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方。(四)招标方和采购单位的权利1、各中标方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并履行承诺书中明确的义务。2、采购单位将根据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的办法并结合自身需要,

10、最终确定要采购的产品和伴随服务等内容。(五)供货期限、地点中标供货商负责浙江省普通中小学2014-2015年度(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普教仪器的供应,并按承诺的时间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给予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六)货款的支付在实际采购时,供货商与采购单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应当按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按规定通过当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至供应商,或县(市、区)集中统一支付至供应商;使用单位其他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按规定自行向供应商支付。(七)签订合同1、供货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格式与采购单

11、位订立书面合同。供货商不得再要求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合同或要求采购单位签署其它任何声明或合同,否则将被取消其政府采购供货商资格。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为采购单位购买协议供货中标产品时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普教仪器协议采购系统,发起直接订购或竞价采购,并与成交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供货商应当在网上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采购合同签订后,如发现供货商高于或低于合同最终价格供货的,属不正当竞争,按情节轻重将没收或扣罚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供货协议书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中标供应商数量

12、1、按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供应商数为有效投标供应商数的75%(四舍五入)。2、如经查实,发现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其空缺名额按得分高低投标供应商替补。九、质疑投标方有权就招标采购中的有关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投标方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方提出询问。2、招标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若投标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方进行质疑并要求招标方作出答复。3、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方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13、投标方,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4、质疑投标方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保密和披露1、投标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2、招标方有权将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招标方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产品的有关

14、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十一、中标方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一)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将在开标后对投标方所投产品进行市场调查,一旦发现投标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二)招标方将在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一旦发现中标方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承诺、未及时调整供货价格、未及时上报价格调整表,按情节轻重将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取消其协议供货中标资格,并进行通报。(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采购单位的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中标方不能及时按中标价格交付中标产品、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普教仪器供货协议的行为,将

15、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暂停或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此项违约行为包括下列各项:1、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2、没有按照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没有按照协议承诺的价格或折扣签署采购合同并供货;4、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仪器产品;5、供应商不遵守中标协议的约定而受到采购单位有效投诉的;6、违反浙江省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实施办法和投标文件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第四部分开标及评标办法一、开标(一)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全权授权代表必须准时参加。(二)投标方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三)开标时供应商代表和招标方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四)开标时,招标方将当众唱标,并只对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各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全权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二、评标招标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本次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奇数组成。本项目分教学仪器前置样品评选和供应商资格入围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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