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危险源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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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本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方针: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本公司属区域,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预防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3、排查流程:3.1本公司各部门采取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实行从下到上、逐级排查;3.2各部门将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登记交安全办汇总;3.3安全办将汇总后的生产

2、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分类,分成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后报分管领导;3.4由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安全办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从管理制度、人员素质、遵章守纪等方面深刻分析其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整改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3.5会议形成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每季度上报街道办一次。(存档)4、排查内容:4.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疏散设施;4.2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4.3原材料、产品的存放条件及存放的规范性;4.4作业过程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使用等。4.5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4.6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的条件,存放的

3、规范性;4.7危险化学品使用位置的防火防爆;5、排查周期。5.1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5.2每季度上报街道安全办一次;6、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规定:6.1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6.2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外,应立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6.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6.4 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落实整改经费、责任人、整改实效,并组织验收。7、隐患整改和治理档案管理对隐患排查和检查过程中的安全排查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治理整改记录

4、等资料由安全办负责收集,归档备查。8、责任追究8.1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的人员,未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部门,本公司安全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8.2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9、记录 10.1.隐患汇总台账 附件8-110.2.隐患检查记录 附件8-210.3. 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8-310.4.各项检查表(综合、专业、季节性、节假日、日常) 附件8-410.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附件8-510.6.事故隐患排查分析报告10.7

5、. 报送安全监管部门的记录、回执10.8. 安全检查记录 附件8-610.9. 防火巡查情况记录 附件8-7九、重大危险源监控(一)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 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

6、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 职责4.1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4.2安全办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4.2.2负责

7、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部门和员工。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演练和评价记录。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3行政人事部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

8、训。4.4各部门4.4.1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本单位的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及办公室。4.4.2组织对员工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员工能识别事故征兆并掌握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5. 工作程序5.1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5.1.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XX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5.1.2安全办组织相应的部门,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5.1.3安全办根据各单元的计

9、算结果,按危险物质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对于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源应列为重要危险源。5.1.4安全办应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形成评估报告。危险源的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5.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5.2.1报告与告知重大危险

10、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重要危险源应列入公司重点监控对象。5.2.1.1安全办根据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重要、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见附表1)。台帐中应注明重要、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发生严重危害事故可能性、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源级别、应采取的主要监控措施、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员等。重大重要危险源台帐应发到各部门(车间),并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保存。5.2.1.2通过辨识确定的危险源(点),各部门(车间)要造册登记、绘制一览图上墙,告知员工。5.2.1.3安全办应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

11、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5.2.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变更5.2.2.1凡进入台帐的重大、重要危险源,未经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评审不得撤帐或降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或者放弃管理。5.2.2.2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进行评审时,应同时评审重大、重要危险源。公司应当至少每3年对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5.2.2.3重大、重要危险源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风险控制进行评审并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报告进行修订并报告相关部门:(1)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

12、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5.2.3重大、重要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5.2.3.1对所有危险源(点)必须悬挂警示牌并保持警示牌完整无损。5.2.3.2公示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名称、级别、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潜在的主要危险、监控措施;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周期等。5.2.3.3因工作需要调整危险源(点)负责人,应在警示牌上及时更正。5.2.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检查与整改5.2.4.1重大、重要危险源应列为各级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级负责人应当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见表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采

13、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5.2.4.2各级人员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周期(1)公司级负责人每月检查1次,填写检查记录后交办公室;(2)部门级负责人每月检查2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安全办;(3)现场级负责人每周检查1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留部门安全员处保存。5.2.4.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应符合“三定”要求(即:定检查时间、定检查内容、定检查责任人)。“三定”的具体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班组制订并报办公室备案。5.2.4.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要坚持实行闭环监控,做到:有书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踪反馈,有验收手续。

14、5.2.4.5 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及设备运行、维修等环节的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完整、清晰、可追溯。安全办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办公室。5.2.5应急救援的演练5.2.5.1重要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报办公室审核和备案。5.2.5.2安全办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至各单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5.2.5.3安全办、各部门每年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人员。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

15、次。5.2.5.4安全办、保卫部、各部门负责人在演练前应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5.2.5.5安全办和保卫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办公室将演练及评估情况做好记录。5.2.5.6安全办和保卫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5.2.6应急资源管理5.2.6.1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5.2.6.2安全办和保卫部根据应急措施计划,合理配置足够的应急器材,建立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5.2.6.3各单位应急器材应定人保管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持应急器材完好。发现应急器材不完好,应及时报告安全办和保卫部。5.2.7档案管理5.2.7.1安全办、保卫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应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险源管理档案。5.2.7.2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重要、重大危险源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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