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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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08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07134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做好江西省2008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十一五”江西省科技计划体系为全面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西省“十一五”科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纲要和规划),对“十五”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十一五”江西省科技计划体系主要由科技基本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计划构成(详见附件1)。1、科技基本计划(1)基础研究计划:主要包括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2)科技支撑计划。(3)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

2、划:包括火炬、星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科技成果推广、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市县科技发展计划。(4)科技能力与环境建设计划:包括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软科学研究计划。(5)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包括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省部省际省院省校科技合作、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和科技兴贸计划。2、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计划:根据我省中长期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围绕特定的战略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重大工程建设。二、申报原则1、符合科技规划原则。紧密结合纲要和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优先主题进行

3、申报。2、突出省级目标原则。紧密围绕我省的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3、强化自主创新原则。突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我省实际出发,对我省具有优势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原始创新的申报项目;对我省科研能力较弱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我省单位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项目。4、突出产学研相结合原则。通过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进行研究开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

4、较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5、集成科技资源原则。优化和集成全省科研力量,采取强强联合、跨部门和跨学科联合等方式,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科研优势群体,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重点培育后有望争取国家支持的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优先立项。三、申报方式2008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并行、由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的方式。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本系统支持在线或离线两种方式),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下载和

5、查阅。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和其它相关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并整齐装订。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设有水印标记),确保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四、申报限制性要求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涉及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的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申请须经推荐部门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推荐。各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单位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2、项目主要负责人只

6、能承担或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上项目。3、已申报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的项目将作为2008年度备选项目入库,所以已申报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的项目,不需要再申报。4、课题实行限项申报和推荐。各申报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组织申报科技项目限额数(详见附件2)的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五、本次申报计划类别 1、科技支撑计划:(1)工业领域;(2)社会发展领域。2、星火计划。3、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领域、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软

7、科学研究计划,2008年将重点支持过去结转和2007年申报的备选项目;其他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科技能力与环境建设计划和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因采取与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相衔接的方式同步申报或因其计划的特殊性,其申报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六、申报办法1、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推荐。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报送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2、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在江西省2008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3)中选题,不受理一般项目和其它自选项目的申报;指导性项目实行自选课

8、题申报。3、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的申报,按照江西省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指南(2008年度)进行申报(详见附件4)。七、申报材料200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是:1、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科技支撑项目申请书、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等相关附件目录及材料。2、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为了与申报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相衔接,减少申报单位的重复性劳动和开支,分别采用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填报要求也与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的要求相同(详见申报书的填报说明)。3、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9、、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二)(详见附件5,申请书(二)作为附件导入系统,文件名请勿出现申请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相关材料附件目录及材料。4、所有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 5、项目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单位应根据需要预留备份申请材料。八、报送要求1、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项目推荐单位,由主管部门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推荐。2、各项目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可到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3、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

10、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未通过系统软件推荐的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对其项目纸质材料不予接受。4、项目推荐后,一律不准修改项目申报材料。九、申报时间项目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送交纸质材料时间具体安排如下:2007年10月8日: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其他省直有关部门10月8日9日:各高等院校10月9日10日:各设区市科技局、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报受理地点:南昌市上坊路382号,省科学院科研大楼7楼联系人:熊军谢一虹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电话:0791-8175549 8175540电子信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商辉沈卫电话:

11、0791-6266641电子信箱:附件:1、“十一五”江西省科技计划体系 2、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组织申报科技项目限额数 3、江西省2008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4、江西省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8年度)附件1:“十一五”江西省科技计划体系根据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参照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基本框架,在“十五”科技计划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我省“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如下:一、基本原则:1、与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相衔接的原则。根据科技部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已建立以科技基本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为主要框架的“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与我省“十五

12、”(14)科技计划体系有类似之处。因此,为了与国家科技体系相衔接,结合我省实际,拟构建以科技基本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计划(“11”)为主要框架,以促进自主创新为核心,以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目标,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2、与我省“十五”科技计划体系相衔接的原则。“十五”期间,我省确定的“14”科技计划体系是基本符合我省实际的。因此,为了与“十五”科技计划体系相衔接,对“十五”期间实施的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及各类产业化和政策引导性计划,均给予保留。同时,根

13、据科技部的做法,将科技攻关计划改为科技支撑计划。3、与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科技专项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十一五”是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我省科技计划体系必须符合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一五”科技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和相关政策措施。因此,按照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一五”科技专项规划的要求,拟设立相应的科技计划。一是按照中长期规划提出的16个重大专项和8个重点科技工程,筛选出在“十一五”期间急需启动的若干重大专项和工程进行实施。二是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科技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构建和扩大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将原有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国内科技合作和

14、科技兴贸等计划”进行整合,设立“对外科技合作计划”。三是按照“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加快创新团队建设的要求,将人才培养计划调整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四是按照科技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县市基层科技工作的要求,结合县市科技工作实际,将“地方科技攻关计划”调整为“市县科技发展计划”。二、主要框架江西省“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计划科技基本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科技能力与环境建设计划-星火计划(农村处)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成果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农村处)重点新产品计划(计划处)专项或工程一火炬计划(高新处)-专项或工程二专项或工程三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办)软科学研究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计划处)市县科技发展计划(计划处会同有关业务处室)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基金办)三、主要内容:(一)科技基本计划:是政府财政稳定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科技能力与环境建设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1、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的前瞻性问题,结合我省的优势学科和优势资源领域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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