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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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施工(含高危作业)安全监控细则目 录一、 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二、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三、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四、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五、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控细则六、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监控细则七、 建、构筑物的拆除、爆破作业安全监控细则八、 建筑机械操作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九、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十、 施工现场防火施工安全监控细则附录: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三、三宝、四口、五临边四、起重吊装“不吊”规定五、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一、地下工程施工(含高危作业)安全监控细则适用范围本监控细则适用于深度大于5m的深基坑支护、排水及挖土工

2、程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1. 工程概况(1) 受监工程概况。(2) 地下工程施工作业的概况。(3) 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描述。2. 监控目标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1) 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3) 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4) 一旦事故出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二、监理工作依据: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3.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沪建建(2003)第605号4.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沪建建管(2003)第170

3、号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6.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7.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9.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10. 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不同意(1) 申报程序同意实 施监 理施工总包方建设方申报 (2)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对违规施工及存在隐患的,召见,发出整改指令建设方受监安监站现场踏勘施工总包

4、项目经理总 监施工总包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理人员报告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拒不整改不同意同意报告情况严重的下达工程暂停令 整 改 总包复验合格 监 理 报告继续施工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1.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2)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

5、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8)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9) 复核复核施

6、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10)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11)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2)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1) 事先报审验证。(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

7、好事先控制。(3) 事中督促实施。(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6)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五、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要点(1)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2) 开挖深度大于5m的基坑,其围护设计及挖土方案必须经建设科技委的专家组的评审通过。(3) 在深基坑(基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4) 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围护施工、降水及开挖土方,确保基坑安全。(5) 严格按设计承载能力控制在水平支撑梁上的荷载,确保基坑安全。

8、(6) 基坑周围、阶梯、坡道两侧及作为人员通道的水平支撑梁的两侧必须设有符合要求的护栏并用绿网封闭。(7) 雨季施工深基坑必须注意预防渗漏、变形、积水、流砂和塌方等突发情况,并有处理预案。(8) 注意基坑支撑的受力状况和基坑开挖对周围道路、管线和建筑物的影响,深基坑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各种监测,实行超量预警制,确保基坑安全和周围道路、管线和建筑物的安全。(9) 基坑边不得堆载重物。(10) 基坑支撑必须经设计计算,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妨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且支拆方便。拆除支撑应严格按设计工况要求进行。(11) 基坑应有排水、降水措施,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

9、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严禁停止排水。(12) 基坑支撑的拆除应在坑内建(构)筑物的防水工程已经验收才能最后拆除。在分阶段拆除时,应确保坑内建(构)筑物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应确保周围土体的稳定。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13) 除须符合上述要求外基坑开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土方运输车行走路线及弃土场。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

10、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4) 土方应分层开挖,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以及工程桩。5) 当被监测的支护结构、周围环境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严禁一挖到底。7) 桩头凿除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应有相应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废料应妥善处理。8) 基坑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应以设计为依据,如无设计指

11、标时,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7.17要求。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1. 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A2表)(2) 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A3表)(3)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沪A2 )(4) 安全交底记录 (沪C2表)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A6、B1表) (2) 现场巡视旁站检查表 (沪B1表)(3) 安全监理工作月表报表 (沪C1)(4) 专项安全监控细则(5)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沪C2)(6) 市政、电力、水务等专业工程安全监理用表可结合实际另行制定。(7) 安全监理日记、月报和影像资料。二、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监控细则适用范围本监控细则适用于脚手架工程的搭设、使用和拆除。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1. 工程概况(1) 受监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上海嘉定区南翔镇东北部,北侧为南横泾、南侧为沿绿路、东侧为宝翔路、西侧为芳林路。本工程范围包括建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电梯及室外总体。其中联排别墅3幢,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m;小高层4幢,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m,室内外高差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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