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县局领导工作总结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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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李枝明,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招商引资、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科技情报信息、地震工作。唐汇生,副局长,主管村建工作。分管招商引资、政法综治、统战、创建、计划生育工作。刘堂春,副局长,主管科技业务工作。分管组织、党建群团、宣传文化、办公室、财务工作。科 技 局 职 能1、县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县科技发展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2、组织编制全县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定和

2、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发展基金等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对全县科技工作进行宏观调控。5、负责全县农村科技管理,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县科技培训工作。6、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农业技术开发、社会科技进步、软科学研究、星火、火炬、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制造企业工程信息化、重大项目库建立等科技计划;指导各类科技园的科技工作。7、归口管理全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对外科技全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8、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金融投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9、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归口管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10、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相关职能。11、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12、负责全县地震执法工作。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1、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地震办;下属事业单位:科学技术情报站。2、

4、办公地址:豫宁大道73号。3、联系电话:7067090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1、科技局办公室2、地址:豫宁大道73号3、电话:70670904、电子邮箱:wnkjj-中共武宁县委文件武发(1993)28号中共武宁县委 武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武宁经济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科技进步的决定精神,把经济建设进一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县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切实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位(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振兴武

5、宁经济,潜力在科学技术,希望在科学技术,关键在科学技术。九十年代是我县实现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切实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位,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保证我县“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顺利实现。(二)我县科技的发展,要继续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三)全县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

6、和技术进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选择对武宁经济发展具有牵动意义的战略产品进行系列开发;切实加强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科技意识和技术水平,到本世纪末,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达到农业40%、工业50%以上,劳动者的素质有明显提高。(四)明确科技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农业方面:主要是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种的多样化和优质化,发展高经济价值的动植物,提高农业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工业方面:主要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开发技术水平高、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高、规模大、影响大的项目。在抓好竹木加工、建材、食品、矿产等传统

7、产品的技术改造和质量攻关的同时,大力开发化工、机电、纺织、冶金、医药等新产品,积极推进节能节材综合利用技术和新型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加速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二、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大力促进人才流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走向生产第一线。积极动员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凡到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由这类企业引进的全民所有制科技人员,保留全民所有制人员身份,其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放在县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或有关主管部门,工资福利由企业承担,工资可上浮一级,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固定一级工资。对离退休科技人员到企业、农村从事有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承包,

8、其原享受的离退休待遇不变。(六)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以调动、辞职、停薪留职等方式创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贸易中介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活动,或者承包、租赁、领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到农村进行各种技术承包和服务,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允许其调动、辞职或停薪留职。承包领办亏损企业的科技人员在上一年亏损基础上扭亏者,可在扭亏额中提取510%作为奖励。由组织选派到农村承包、领办、租赁乡镇企业和参加农业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人事、档案、户口等放在原单位,工资照发,其承包收入与单位分成时,承包者所得应不低30%50%。科技人员在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和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业余兼职的收入

9、除照章纳税外全部归已。对直接参与技术开发的科技人员在该项目投产后,可连续三年从受益方新增税后利润中提取5%10%作为报酬,也可视项目投产后的效益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兴办科技型经济实体和科技型企业。对该类企业,可按照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给予免税照顾的规定执行,免税金额用于建立科技发展基金。(七)实行科技奖励制度。设立县级科技进步奖和“星火”奖、新产品奖。对开发性研究成果,在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效益后,可参加评奖;实现产业化后,可根据其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另行评奖。对我县经济建设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开发项目和科技人员实行重奖。继续开展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活动,坚持奖励津贴制度。

10、对在科技领导和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党政干部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科技工作特别奖”。评奖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办法由县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县委、县政府批准执行。(八)改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对确有真才实学,又有重要贡献的人才,因受指标限制无法评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单位自主评聘本单位内部技术职务,经费自给,并报县职改部门备案。对长期在乡镇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聘相应专业的技术职务。对一些有特殊专长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虽到了退休年龄,但只要工作需要,其身体又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不再占用本

11、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九)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稳定现有科技人才。要认真落实国家教委、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使科技人员有更多的机会参加业务技术进修、岗位培训、学术研究、信息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建立多层次、多门类的技术业务培训体系。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订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对科技人员,尤其是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在住房、调资及子女入托、入学、就业方面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解决。对工人农民中涌现出的确有水平、有贡献的人才,在职称、荣誉方面要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三、进一步搞好农村科技工作(十)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改造传统农业。继续组织实施“星火”、

12、“燎原”、“丰收”和“科技扶贫”计划,把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同改善生产条件、发展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商品率和出口创汇率。切实抓好低产田(园、塘)的技术改造和用材林、经济林、工业原料林的速生丰产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大力发展水产、蚕桑、林果茶、棉花、药材、食用菌、畜禽等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十一)要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搞好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鼓励农村服务部门围绕生产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不断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支持农民自筹资金,积极创办群众性的专业技术协会和其它形式的民间科普组织,形成干群结合的农村推

13、广服务新格局。(十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行农科教相结合。要增加职业技术教育的比重,各普通中学都要开设农业适用技术课,逐步实行毕业证书和技术合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作为录用农民技术员和承包各种产业的学历依据。县职业中学要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为农村经济建设培育更多的科技人才。(十三)建立科技兴农领导责任制,办好书记和县、乡(镇)长科技示范点,把农村科技工作列入各级干部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千方百计增加农村科技投入。从一九九四年起,全县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切出15%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并安排一定的财政专款用于科技兴农工作。四、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十四)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推进企业技

14、术进步的措施,加快技术技术步伐,尽快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进步指标体系,将技术指标纳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承包责任和企业升级考核之中,由县科委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科技先导型企业活动,具体办法由县科委和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十五)建立和健全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国有企业和集体、乡镇企业都要设立技术开发或推广应用机构,并从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保证其从事正常的技术开发工作。规模较大的企业,要全面推行厂长(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十六)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工人技术

15、岗位的考核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到九十年代后期,使80%以上的青年职工达到中专或中技校毕业生的文化水平。(十七)有计划、有选择地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我县的传统产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大力开发新产品。凡列入国家和省“火炬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技术开发计划”、“消化吸收计划”的新产品开发项目,优先列入技改计划,其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对被省级以上科委评为新产品的,可享受技术产品政策,给予减免税照顾。五、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十八)积极培育技术市场,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大力发展技术贸易中介机构。县技术市场开发中心,县技术市场认定登记的技贸机构,以及县科委、县工商局审批发照的民办科研机构,经税务部门批准,其经营收入可给予减免税照顾。(十九)凡引进科技成果并经过二次开发而取得50万元以上新增销售收入者,可连续三年从当年新增税后纯利中提取5%,用以奖励引进成果的决策者和直接参与二次开发的科技人员,资金不计入单位资金总额。(二十)加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科技情报工作。由县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组建县科技情报信息中心,不定期地组织各类技术交易会、科技博览会和科技信息发布会,抓好中试产品的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加速先进技术成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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