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成就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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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和证书自动失效规定CQC/PDT014-2005(第1版第1次修订)1 目的制定本程序以保证CQC的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获证组织全部或部分认证范围和证书自动失效工作符合规定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证书的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和证书自动失效的管理。3职责3.1 CQC主任负责证书的批准及证书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的批准。3.2 评审中心负责正常监督审核情况后的证书保持的批准;负责证书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撤销和证书自动失效的控制;负责认证暂停、恢复、注销、撤

2、销的建议和作废证书的收回和销毁;3.3 CQC体系处负责对认证暂停、恢复、注销、撤销的建议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中心对自动失效证书进行管理;3.4 CQC综合处负责制作证书以及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通知书,并更新数据库的状态标识。4.1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4.1.1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a) 认证申请方是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或是具有法律地位较大组织的一部分;b) 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认证申请方具有规定的资质;c) 认证申请方申请认证范围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d) 认证申请方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e) 认证申请方已与CQC签署认证合同,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认证合

3、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f) 认证申请方建立和实施的管理体系符合认证标准要求;g) 组织应在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和实施前提计划的基础上,建立并有效实施HACCP,对食品安全事故有妥善的处理措施。4.1.2批准认证资格的程序a) CQC向认证申请方提供认证有关信息的公开文件,认证申请方已知悉并理解;b) 认证申请方向CQC正式提交管理体系认证委托书和相关附件;c) 认证申请方与CQC签署认证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认证费用;d) 认证申请方申请认证的管理体系文件经审查已覆盖申请认证范围,并符合认证标准;e) 认证申请方申请认证的管理体系,经CQC委派的审核组的审核符合认证标准和其他必要的附加要求。在

4、不符合报告中提出的不符合已经在商定的限期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并经验证有效。审核组提出推荐认证的结论意见;f) 经CQC认证决定小组审定,认为认证申请方在认证范围内已满足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报CQC主任批准,由主任签发认证证书;g) CQC向认证申请方颁发认证证书,并授权使用认证标志。4.2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4.2.1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a) 获证组织的法律地位、资质持续符合国家的最新要求,并认证范围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b) 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c) 获证组织持续遵守认证有关的规定,包括变更的规定;d) 获证组织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和国家检

5、查不合格;e) 获证组织在获证期间未发生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如有发生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并将误用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f) 获证组织对顾客或相关方的重大投诉和抱怨能及时有效地处理;g) 获证组织能按照CQC要求向CQC通报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变更等信息;h) 获证组织履行与CQC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4.2.2保持认证资格的程序a) 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等变更,经CQC确认符合认证标准和其他附加的要求;b) 认证证书规定有效期限的,获证组织在有效期结束前向CQC提出复评申请;c) 在规定的限期内,获证组织接受CQC的

6、监督审核,认为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和其他必要的附加要求,在不符合报告中提出的不符合已经在商定的限期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并经验证有效。审核组提出保持认证资格的建议;d)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有认证要求变更,获证组织接受认证要求变更,并经CQC验证在认证范围内管理体系满足变更的要求;e) 认证合同规定了有效期的,除有自动延期的条款外,获证组织在认证合同有效期结束前与CQC重新签署或办理延期认证合同;f) 需要换发证书情况下,经CQC认证决定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定,认为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能满足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经CQC主任批准换发认证证书,批准继续使用证书。g) 监督审核情况下,评审中心认证决定

7、小组对监督审核材料进行审定,认为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能满足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经评审中心主任批准,发放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批准继续使用证书。4.3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4.3.1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a) 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获证组织在扩大认证范围内具有规定的资质;b) 获证组织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c) 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覆盖申请扩大的认证范围,并符合认证标准要求;d) 至少近一年来,获证组织在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和国家检查不合格;e) 获证组织与CQC签署认证合同中列有的认证范围未包括扩大认证范围的,需要补充扩大的认证范围,并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

8、补充认证费用。4.3.2扩大认证范围的程序a) CQC向获证组织提供与扩大认证范围有关信息的公开文件,获证组织已知悉并理解;b) 获证组织向CQC正式提交扩大认证范围的证书变更申请书和相关附件;c) 需要时,获证组织与CQC补充签署或修订认证合同,并按照规定补充缴纳认证费用;d) 获证组织申请扩大认证范围所涉及的管理体系文件经审查已符合认证标准;e) 获证组织申请扩大认证范围所涉及的管理体系,经CQC委派的审核组的审核符合认证标准和其他必要的附加要求。在不符合报告中提出的不符合已经在商定的限期内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并经验证有效,审核组提出推荐扩大认证范围的结论意见;f) 经CQC认证决定小组审

9、定,认为获证组织在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内已满足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报CQC主任批准,由主任签署换发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的注册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4.4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4.4.1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a) 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内部分产品范围、现场、区域、生产线、主要过程等不再继续符合认证标准和其他附加要求;或b) 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内部分产品范围、现场、区域、生产线、主要过程等不愿再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但不能将不可分开的环境风险或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较大的部分去掉;c) 组织不再生产某类产品或不再提供某种服务4.4.2缩小认证范围的程序a) 获证组织向CQC正式提交缩小认证范围的证书变更申请书,或评审中

10、心提出缩小获证组织认证范围的建议,并提供理由和证据;b) 需要时,评审中心应识别缩小认证范围后是否对仍保证认证范围内的活动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产生影响。适当时,提出处理措施意见;c) 经CQC认证决定小组审定,认为获证组织在申请缩小认证范围不会对仍保持的认证范围产生影响,报CQC主任批准,由主任签署换发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的注册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d) 需要时,获证组织与CQC修订认证合同;4.5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4.5.1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获证组织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 a) 在监督审核中发现1个严重不符合项,经现场跟踪审核验证不符合项未在商定时间内有效纠正,证明材料须附审

11、核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b) 监督审核推迟30天以上,证明材料须附原因说明,并注明上次审核日期。c) 未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规定要求使用本中心签发的管理体系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证据;d) 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未及时通知CQC,证明材料须附表述具体情况的报告;e) 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证明材料须附相应材料,并附责任归属;f) 特殊行业,在特定时期国家有要求予以暂停的,证明材料须附国家有关要求的文件;g) 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有关审核费用;h) 对其投诉或任何其它信息证实表明获证组织不再符合中心的相关规定要求,证明材料须附不再符合中心

12、的相关规定要求的分析报告。i) 违反与CQC签订的合同及其协议的规定,证明材料须具体说明条款内容。4.5.2暂停认证资格的程序a) 评审中心发现获证组织存在以上情况之一,应将暂停认证的原因写入暂停认证决定申请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4.5.1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CQC体系处。b) 体系处审核后,将暂停认证决定申请表报CQC主任审批,做出暂停认证的决定,并将暂停认证决定申请表交CQC综合处。c) CQC综合处收到暂停认证决定申请表后,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暂停认证证书通知书,并向评审中心发送,同时在获证组织数据库中标识证书状态。d) 评审中心在接到暂停认证证书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其发送到获

13、证组织,要求其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4.6 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4.6.1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获证组织提供的证明材料表明,已针对暂停认证资格的原因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产生原因已经消除,符合相关的认证要求。 4.6.2恢复认证资格的程序a) 当获证组织在认证暂停期间内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后,评审中心应及时进行跟踪检查,验证其纠正/纠正措施的有效性。b) 评审中心验证(必要时需进行现场验证)获证组织的纠正/纠正措施有效后,填写恢复认证决定申请表,提出恢复认证的建议,并附跟踪验证的相关资料,及时上报CQC体系处。c) 体系处审核后,将恢复认证决定申请表报CQC主任审批,做出恢复认证的决定,并将

14、恢复认证决定申请表交CQC综合处。d) CQC综合处收到恢复认证决定申请表后,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恢复认证证书通知书,并向评审中心发送,同时在获证组织数据库中标识证书状态。e) 评审中心在接到恢复认证证书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其发送到获证组织,并作好持续的后续管理。4.7注销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4.7.1注销认证资格的条件获证组织主动提出不再保持认证资格4.7.2注销认证资格的程序a) 当获证组织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注销申请时,评审中心应记录其口头申请情况,同时填写注销认证决定申请表,上报CQC体系处。b) 体系处负责将注销认证决定申请表报CQC主任审批,作出注销认证的决定,并将注销认证决定

15、申请表交CQC综合处。c) CQC综合处收到注销认证决定申请表后,在2个工作日内制作注销认证证书通知书,并向评审中心发送,同时在获证组织数据库中标识证书状态,在获证企业名录中删除。d) 评审中心在接到注销认证证书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决定通知单发送到原获证组织,负责收回并销毁认证证书、监督原获证组织销毁其使用的标志等后续工作,并做销毁记录。4.8 撤消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4.8.1撤消认证资格的条件获证组织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a) 在监督审核中发现2个或2个以上严重不符合项,证明材料须附监督审核报告和严重不符合项报告;b) 破产、严重违反CQC有关规定的获证组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附违反CQC规定的具体说明) ;c) 获证组织在暂停资格的限期内未能有效地对问题实施纠正,须附暂停认证证书通知书及对不符合纠正情况跟踪验证的情况报告;d) 认证证书暂停使用的期限超过3个月,证明材料须附暂停认证证书通知书;e) 发生影响质量、环境、职业安全、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证明材料须附相关调查分析报告;f) 其他重大影响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情况,证明材料须具体说明。4.8.2撤消认证资格的程序a)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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