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培训记录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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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 山 有 路 1 XXXX 医院医院 2012016 6 年年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培训记录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2016 年 01 月 15 日 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 X 主主 讲讲 人 人 XX 副主任医师 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 全科医护人员及实习同学 培训主题 培训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 培训目的和培训要求一 培训目的和培训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 重点掌握执业医师的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 医师执业 活动中的权利 义务和执业规则 熟悉执业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了解违反 执业医师法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 培训内容二

2、培训内容 一 执业医师法概述 一 执业医师法概述 1 概念 1 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注册和执业 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实行执业医师制度有利于 加强医师队伍建设 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维护医师的合法权 益 保护公众的生命和健康 2 医师 医师 physician 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在医疗 预防或者保健机构 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机构 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2 执业医师法 的适用范围 1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在医疗 书 山 有 路 2 预防 保健机构

3、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3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 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 乡村医生 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 村医生 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4 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 由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 本法的原则制定 5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 注册 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 教 临床研究等活动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 医师考试与注册制度 二 医师考试与注册制度 1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执业医

4、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 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 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分为执业 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的类别分为临床 中医 口腔 公共卫生四类 中医类包括中医 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 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 藏医和维 医三类 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 考试的方式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 合笔试两部分 2 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执业医师法 规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的 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 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取得 书 山 有 路 3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5、 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在医疗 预 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 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在执业医师指导下 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试 用期满一年的 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 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 荐 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 医师执业注册 1 执业注册 执业医师法 规定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医师经注册后 可以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 执

6、业类别 执业范围执业 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 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 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 注册机构 卫生部负责全国执业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 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取得医师资格的 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 不予注册 根据 执业医师法 和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的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甲类 乙

7、类传染病传染期 精神病发病期以及残疾等健康状况 书 山 有 路 4 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 预防 保健业务工作的 重新申请注册 经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定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 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 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有异议的 可以自收 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 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注销注册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所在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应当在 30 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注销注册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死

8、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 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因考核不合格 暂停执业活动 期满 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 2 年的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有出借 出租 抵押 转让 涂改 医 师执业证书 行为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 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 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 15 日 内 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重新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中止医师执 业活动 2 年以上 法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 应当首先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 预防 卫生

9、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 3 至 6 个月的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 依照法律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6 变更注册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 书 山 有 路 5 的 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7 个体行医注册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 须经注册后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 年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未经 批准 不得行医 三 医师的执业规则 三 医师的执业规则 1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医师在执业中享有的权利 是指法律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可以为或 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1 执业自主权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 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 行必要的医

10、学诊断检查 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 预防措施 保健方 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 医师有权依据病情 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 行病学调查 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 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 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2 执业条件保障权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医师在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 专业研习权 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从事医学研究 学术 交流 参加专业培训 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4 获得尊重权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人格尊严 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5 获取报酬权 医师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津贴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 利待遇 6 参与民主管

11、理权 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 预防 保健工作 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书 山 有 路 6 2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的责任 即在执业活动中 医师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1 依法执业的义务 医师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 恪守医德的义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应当树立敬业精神 遵守 职业道德 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 尊重爱护患者的义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应当关心 爱护 尊 重患者 保护患者隐私 4 勤勉义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要保证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水平 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还

12、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技能 这就 要求医师在实践中不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 努力钻研业务 更新知识 提 高专业技术水平 5 卫生宣传义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对患者 进行健康教育的义务 医师应当在患者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通过普 及医学卫生知识 教育和引导患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倡导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 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 医师的执业规则 根据 执业医师法 的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执业规 则 1 医学文书规则 医师实施医疗 预防 保健措施 签署有关医学 证明文件 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不得隐 匿 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

13、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 书 山 有 路 7 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2 急救规则 对急危患者 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不得 拒绝急救处置 3 用药规则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 消毒 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 不得使用麻醉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 品 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4 告知规则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但应注意 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应当经医院批准并 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5 服从调遣 遇有自然灾害 传染病流行 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 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 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

14、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6 报告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 或者非正常死亡时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 医师的考核与培训 四 医师的考核与培训 1 医师考核 医师考核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机构或组织 按照医师执 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定期考核 医师定 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 中医 包括中医 民族医 中西医结合 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1 考核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 书 山 有 路 8

15、 列条件之一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 学术组织承担医 师定期考核工作 设有 100 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医师人数在 50 人 以上的预防 保健机构 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 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 并 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 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 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 工作成绩 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 所在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负责 考核机构复核 3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成绩 职业道德和 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 即为不合格 对考核不合

16、格 的医师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3 个月至 6 个月 并接受 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暂停执业活动期满 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 对 考核合格者 允许其继续执业 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对考核不合格的 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2 医师培训 执业医师法 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 培训计划 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 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 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 对在农村和少数 民族地区从事医疗 预防 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书 山 有 路 9 五 法律责任 五 法律责任 1 医师法律责任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违反 执业医师法 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 重的 吊销其执业证书 2 非法行医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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