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公基专业知识89:刑法犯罪主体-民法【最新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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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 部 资 料,仅 供 参 考河北医疗卫生考试资料公基专业知识89:刑法犯罪主体-民法刑法这部分是现在事业单位考试的一个重点,为让大家对于这部分内容更加通透,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下关于刑法犯罪主体的相关知识。希望同学们可以好好复习。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在我们常规的事业单位考试中,相对来说自然人犯罪考查的更多一些,这不仅因为与生活很接近,也因为自然人的一些信息更好确定。那我们从自然人知识点来看。自然人犯罪是考试中考查最多的,而根据自然人的不同年龄和不同精神状态,又在法条和实际运用中进行了区分。一、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2、当自然人不满14周岁时,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当自然人在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时,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个知识点在考试时考的也是最多的。有可能以案例形式考查,也可能是概念性的考察,需要在备考时牢记知识点。当然在记忆时,我们也常用些“顺口溜”记忆,在相对责任年龄的知识点中,8种行为可以简记为“烧杀淫掠,伤投爆毒”。3、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因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所以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又因为还不

3、满18周岁,仍为未成年人,所以又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二、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研究的是自然人的精神状态,但是作为普通的个人,我们并没有能力和资格去鉴定精神状态,所以在考试的时候需要牢记关键词,以防出现概念性的考查。1、无刑事责任能力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除了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其余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对应题目来看,例: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放火行为构成放火罪,应负刑事责任。( )A.正确B.错误本题答案为B。按照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是错误的。经过小编的整理,大家是不是对刑法犯罪主体的知识有所了解了呢?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合理利用好每天的时间。相信大家一定会取得好成绩,更多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请关注河北卫生人才网公共基础知识栏目!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加qq群 更多医疗卫生考试资讯,关注河北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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