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销售(招商)百问题幻灯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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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地产销售招商百问一、有关工程问题:1、 商业用房总面积?独立商业的面积? 答:商业用房总面积:74338.64;独立商业的面积:62763.212、 商业外立面的装饰建材?商业整体的交房标准?答:外立面的装饰建材为玻璃幕墙3、 层高、净高分别是多少?答:负二层层高4.2米,负一层和一层层高5.7米,二至七层层高为5.1米;净高为每层层高减去700mm的梁高。4、 是否为集中供暖?供暖费如何收取?5、 商业是否有独立的上下水,洗手间?答:无独立上下水,每层有公共卫生间6、 商业是否有电梯?品牌?是否能直达住宅?答:商业有电梯,品牌未知,无住宅7、 是否有中央空调?是否有预留空调机位?答:有中

2、央空调8、 商业用电强度及功率是多少?9、 商业消防、防盗设施有哪些?答:消防设施有消火栓、喷淋等10、 是否预留电视、电话、插孔?如何分布?11、 商业是否有局域网?答:会安装局域网12、 商业是否通燃气?可否按客户需求加装燃气?答:商业通燃气,可以加装燃气13、 商业是否有独立烟道,隔油池?答:有独立烟道、隔油池14、 每部分商业是否有货物进出及工作人员专用通道?15、 商业是否有库房?是租或售?16、 商业是否有地下车位?可否免费停车?地下车位的数量?答:商业有地下车位,数量为84417、 商业与住宅单元门入口是否分开?住宅可否直接进入商业?答:无住宅18、 建筑物总体结构是什么?答:总

3、体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19、 每栋楼之间的楼间距是多少?20、 楼间的日照间距是多少?21、 按照规范,楼与楼之间正常的楼间距应当是多少?22、 按照规范,底层的日照时间应当是怎样的?23、 商业项目的开工时间?整体竣工时间?24、 建筑设计分哪几个阶段?答:(1)规划设计:根据规划要求设计项目整体规划图(2)初步设计:定建筑方案(3)施工图设计:土建、结构、水电暖。25、 施工图能不能给业主看,为什么?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所有包括施工图纸及其变更洽商内容均会在工程竣工图中体现出来,竣工图绘制完成之后会存放于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可直接在物业管理部门处查阅,因此不会给业主提

4、供施工图。26、 开发商、监理、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答:开发商,即甲方,业主。工程的发起单位,业主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造具体项目,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控,因此监理对业主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作业,施工单位则按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项目负责。27、 施工质量是如何控制的?答:监理负责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1) 施工人员按图纸规范进行施工2) 监理按图纸规范进行监督,如达不到标准,监理有权令其停工,返工。28、 申请竣工备案表的前提条件有哪些?答:质检站监督下的四方联验,人防、电梯、消防、环保的验收通过。29、 监理公司介绍及其资质?30、 施工单位

5、介绍及其主要业绩?31、 楼板承重力是多少?可否可以加固?答:一至六层商业区3.5KN/m2,不能加固,需原设计单位同意。32、 商业公摊分别是多少?使用率?33、 商业周边的道路何时完善?路宽多少米?有无公交车?机动车是否可以通行?34、 商业是否有广告位?可否满足每户一个广告位?35、 广告位的形式?是否为灯箱?36、 销售面积由谁测量,根据什么测量?答:面积应为房管所指定的测绘公司测量。37、 分摊是按什么原则划分的?38、 车位有多少个?是否有产权?多少年?答:车位有844个二、有关物业问题:1.商业物业费是?答:目前昌德国际商业城A区商业物业费按年按平米计收,每平米2.00元。2.

6、地下车位租赁费、管理费、临时停车费、水、电、燃气、及供暖费的收费标准?3.地上车位收费标准?答:2、3、商业目前没分地上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300.00元/月/车;住宅部分汽车停车位待定费用待定,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白天停放桥面广场,晚上保安室对面;商业部分用电按表计量外加线损1度(用电量不足5度的线损加够5度),每度1.45元;水按表计量,每吨1.90元。住房部分水、电、气费由业主自行缴纳。4.小区保安服务情况?答:市场部保安3班倒,24小时有保安值班,视频监控。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有哪些?答:.屋内梁、柱等承重结构严禁撤除、改动;.建筑外墙禁止损坏;.严禁私自改动燃气设备;.楼

7、梯间禁止堆放装修建筑垃圾,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自行负责倒入指定地点;.住宅内其它部分需改动的,业主告知物业,由物业联系工程部相关人员现场确认可改动后方可施工。6.装修时间有何限制?答:装修时间定为2个月,不强制,可视情况延长。7.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责任应如何划分?答: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共用设施,由物业和工程部定期养护。8.业主的权利将通过什么方式得到保证?答: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

8、人遵守业主公约及各项物业制度。9. 业主临时公约包括哪些内容?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做到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午夜服务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临时管理规约是住宅小区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管理规约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物业服

9、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合理使用物业。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使用人违反规定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昌德国际建材装饰城A区坐落位置:潼川镇新西外街138号物业类型:底商住宅楼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壁等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泵、照明设施、消防设备、避雷设施等。3、 由物业管理区域

10、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备,公共绿地、道路、污水管、公益性问题设施、监控系统、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第五条: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出卖人所有:1、除乙方已购房屋外,按有关规定配置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属全体业主所有。2、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等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的不足。3、顶楼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顶楼配置屋顶平台的(以下统称平台),该平台不计价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第六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第七条:业主应遵守

11、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八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按照改变后的用途属性缴纳物管和其他相关费用。第九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第十条:因搬迁、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

12、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否则,应当承担修复、损失赔偿等民事责任,故意或过失损坏电力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共用器材,应遵守助帮物业共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3、;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5.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和其他不道德行为;8.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9.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

14、设施及公共场所(地);10.擅自损坏、切断、拆除、改造供电、共气、供水、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施;11.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12.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13.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标准的噪音;14.以任何方式干涉或影响物业公司对本区域的维修、养护和其它管理;15.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16.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和小区物业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宠物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第四章 物业维修养护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位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

15、法权益。第十八条:顶层带有花园之业主,必须承担该花园的全部维修责任,同时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检查和公共维修无条件提供方便。顶层住宅享有的屋顶花园仅限于用于绿化。第十九条:因维修养护作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和派出所和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位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二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否则,过错方应当就造成地损害向受害方进行赔偿。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养期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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