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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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疾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接种麻疹疫苗是控制和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控制和消除麻疹主要有效手段。为了有效控制我区麻疹疫情,2005年11月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此后麻疹发病率迅速下降。2006年卫生部下发了全国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行动计划,我区于2009年3月开展了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活动。为加速我区消除麻疹工作进程,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10-2012年全国消除

2、麻疹行动方案的要求和卫生部统一部署,我区决定于2010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科学、规范地实施,依照卫生部2010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一)目标人群:自治区境内所有8月龄4周岁儿童(即2005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免疫史或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二)时间:2010年9月11-18日。1.接种实施阶段:2010年9月11-15日。2.快速评估阶段:2010年9月16-18日。具体活动时间见附件1。(三

3、)工作指标: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接种率达95%以上。二、强化免疫活动组织与实施(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在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02012 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期间辖区人群的摸底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麻疹强免有关的宣传、教育和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为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自治区、市、县(市、区)应建立领导机制,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及疑似异常反应处理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和部门协调,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

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疑似异常反应处理小组负责接种麻疹疫苗后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卫生厅制定了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评估方案、宁夏2010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数据管理与总结要求、宁夏2010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总结(提纲)等技术方案,将由卫生厅另行发文。(二)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各级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

5、证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自治区、市、县(市、区)均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强化免疫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

6、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时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市、县(市、区)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7、。自治区、市、县(市、区)要做好强化免疫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器材等)和经费保障。自治区级要在8 月底前将强化免疫所需疫苗、注射器和部分宣传品发放到市级。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提供宣传海报、接种通知单和市、县(市、区)强化免疫技术培训材料。各市、县(市、区)要做好各个接种点的急救设施、药品、报表等物资储备。(五)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实施。强化免疫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各县(市、区)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活动。在

8、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强化免疫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临时设置的接种点,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 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

9、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自治区、市、县(市、区)应按照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及时做好麻疹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并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四、强化免疫督导自治区、市、县(市、区)在应制定督导方案。督导工作

10、在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实施及评估阶段均应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准备阶段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安全注射、接种人员资质等情况;后期评估阶段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各级要组织安排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项活动,应向辖区派驻定点督导员,强化免疫期间保证每市有自治区级督导员、每县有市级督导员、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名县级人员。另外,各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五、强化免疫评估自治区、市、县(市、区)应制定评估方案,对辖区强化免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

11、,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评估。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各地应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为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矿区、农牧场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的地区。对评估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达到95以上。评估接种率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1)接种禁忌证儿童;(2)明确有2 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家长书面不同意接种的儿童。六、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自治区、市、县(市、区)要及时掌握强化免疫实施进展。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级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

12、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0 年11月10 日前将总结报告逐级报至自治区卫生厅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件:1.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时间表2.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3.宁夏2010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4.宁夏2010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1: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时间表时 间内 容7月制定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自治区级成立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疑似异常反应处理小组;自治区卫生厅完成宣传海报、接种通

13、知单的招标采购工作。8月中旬8月下旬8月30日前自治区、市、县(市、区)政府召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启动会议和技术培训;市、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疑似异常反应处理小组;乡、村级完成对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品印制;自治区级向市级发放麻疹疫苗、注射器和宣传材料。9月3日前9月5日前9月8日前市级对辖区县(市、区)发送疫苗、注射器和宣传材料;县(市、区)完成对乡级发送疫苗、注射器和宣传材料工作;(利用送苗车进行宣传)乡镇(社区)向所在县级疾控中心上报现场接种实施时间表、接种点分布图、人员安排等;县(市、区)完成接种实施时间表、接种点分布图

14、、人员安排等计划。9月1-9日9月9日18时9月1-10日9月1-25日各县(市、区)开展摸底调查;市级以E-MAIL 方式将本级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准备及摸底调查情况报告至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各级督导员开展逐级督导检查,重点为接种前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如接种实施时间表、接种点分布图、人员安排、物资储备情况,并对摸底工作、家长知晓率进行评估。各市、县(市、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9月11-18日9月16-18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实施阶段;各级开展定点、巡回督导检查;接种率快速评估、查漏补种阶段。9月11日-10月10日9月30日前10月20日前11月10 日前11月30

15、日前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乡级收集、统计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上报至县级;县级统计、汇总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上报至市级;市级统计、汇总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上报至自治区;自治区级统计、汇总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上报至全国消除麻疹办公室。附件2:宁夏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各位家长:您好!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办法。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2010年9月中旬,全国将统一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我区所有8个月至4岁(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论以前是否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患过麻疹,都要免费注射一针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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