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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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本规定,凡属参加同鑫阳光澜岸建设的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各参与承监的监理单位均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一)、明确项目的安全目标,建立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保护人数、临电责任人、消防责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二)、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有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机具就位正确,场地清洁,水电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工程部组织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联检、现场安全员日常巡检,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 (四)、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龙门架、模板、塔吊、拆除工程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在施工中,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2、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明确维修及维护责任人,并符合下列要求:(1)、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须采用

3、绝缘导线,电缆线路须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2)、配电系统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护,严禁一闸多用。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送电时必须由专人负责。(3)、各类配电和开关箱应采用金属箱体,外观完整牢固,防雨,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标明用途,箱体外可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4)、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重复按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开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5)、配电箱及开关箱:每台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

4、箱,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边接。(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及器材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7)、临时用电安装结束后,由企业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挂牌使用。3、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符合:(1)、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应夯实、平整,且有排水措施。(每根立杆下设底座或垫板)(2)、主节点处必须设一

5、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严禁拆除。(3)、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4)、立杆接第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5)、一字型、开口型脚遥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和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6)、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

6、,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剪刀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同步搭设。(7)、拆除:拆除方案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须拆除高度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就增设连墙件加固。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4、施工现场塔吊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性能须完好,并符合下列要求:(1)塔吊安装拆除工作须由相应资质单位实施,塔吊安装拆除前,须认真检查,按照安装拆除方案实施,安装结束后,出具自检合格证明;(2)、塔吊安装完毕应组织有关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后,

7、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内容包括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3)、塔吊须具备超高、行走、力矩、变幅限位和吊钩、绳筒保险等基本安全保险装置并灵敏可靠;(4)、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须经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5)、塔吊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运转交接班记录,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5、施工现场龙门架、井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不得使用淘汰报废的设备,不准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并符合下列要求:(1)、龙门架、井架安装拆除要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安装后要履行验收手续,挂牌使用,运转过程中指定专人管理,定期维修和保养;(2)、龙门架、井架须使用定型的楼层停靠装置,安装

8、超高限位装置,断绳保险装置应保证其完好有效;(3)、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应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及架体两侧应用密目网或竹笆板封闭防护,吊篮安全门应设连锁安全防护门;(4)、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位置上,设置防雨防砸操作相同,卷扬机钢丝绳不得拖地,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操作视线;(5)、龙门架、井架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用钢管拉结,不得连在脚手架上,因条件限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下端与地锚相连。6、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现场条件等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系统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存放的要求等内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

9、业。7、施工现场基槽基坑施工前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准施工。8、施工现场楼梯口、阳台、楼层邻边与屋面四周等,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双层防护棚,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或竹笆板封闭,各类洞口应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建筑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基坑边沿各种临边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挂设规范、醒目、齐全。(

10、五)、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配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帽,扣好帽带,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 米。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大门,大门应美观、大方、坚固,高度不低于2米,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4、建筑工程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图牌和警示标志,字迹要工整、用字规范、外型几何尺寸统一、整洁完好,其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大门外两侧应悬挂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工地办公室应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包

11、括安全管理网络牌、制度牌、职责牌等;(3)、施工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牌。(4)、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配戴岗位胸卡。5、施工现场的工具材料、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图要求合理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清晰准确,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严禁在围墙外堆放料具和垃圾,严禁在公共场地、道路上拌和砂浆等。6、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内道路平整、坚实、畅通,有条件的主要道路实行硬化处理,场内有排水措施,排水通畅,搅拌机区域地面须硬化处理,搅拌机四周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7、 建筑垃圾应集中堆置在指定地点及时清运,运输材料、垃圾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须采取有效措施,

12、防止建筑材料垃圾撒漏飞扬,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建筑污水、泥浆须沉淀后,排入下水道或河道,严禁自由排放污染道路。8、建筑施工现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声污染,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其要求如下:(1)、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在未完工程内住宿办公。(2)、食堂、厕所内外要整洁卫生,定期安排专人清扫、冲洗,。(3)、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定期保洁,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卫生检

13、查。(4)、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设立门卫室,安排专人值班,制定具体措施。一旦发生失盗、破坏或治安事件,要立即报告区建设局和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六)、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2、建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并登记建档,组织技术人员检测,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报当地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3、建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报告当地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局、保险公司和本单位负责人等,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每月末应及时统计当月职工伤亡情况,并报当地建设局登记备案。5、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工程部视违规情况有权作出2005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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