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对社区居委会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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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社区居委会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针对网上对城区社区居委会收费的强烈反映,城中办事处按照市委谢书记和朱市长的批示,组成工作专班,对社区居委会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关于社区居委会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针对网上对城区社区居委会收费的强烈反映,城中办事处按照市委谢书记和朱市长的批示,组成工作专班,对社区居委会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目前,城中办事处辖10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近16万。(一)社区人员组成情况社区进人由办事处严格把关,真正由办事处开工作关系介绍信的才是社区的正式工作人员,而社区自行聘请的人员则是社区工作者,办事处的有

2、关政策一般是针对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现在社区人员数为:小环卫人员73人,离岗休息人员7人,在社区领工资报酬实有201人。(二)社区的收入及来源渠道对大多数社区而言,收入来源不外乎以下五个方面:1、户籍管理费;2、门面租金;3、办事处拨款;4、市财政拨款;5、自立名目的收费。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占据收入大部分的是户籍管理费和门面租金。户籍管理费也不是网上盛传的那样离谱,事实上,社区现在收取的户籍管理费由两块组成,即户口本和人头费,两项相加平均每人每年15元上下,高的20元,低的10元。这一收费项目一直存在,尤其是老居委会,以前也没有文件依据,物价部门也没核定标准,在某种意义上讲,收取户籍管理费其

3、实也是在政府或物价部门的默许下延续至今。近期,网上发现所谓“升学转户口、结婚开证明要交几百甚至上千元”的帖子,90%以上是因为当事人多年没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交户籍管理费所致,最长的近20多年,社区利用这个机会追讨,累计起来的数额比较大。2007年,市公安部门将户籍管理权限收回,社区下半年这一块收入基本没有。一是房产过户收费,每次200到400元不等,一是户口的迁移,通常是150到200元不等,这一块收入只占社区全年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大约2万元(三)社区的开支及开支项目社区一年正常运转的成本究竟有多大?从支出项目看,一般社区都是这几个项目:1、社区工作人员工资;2、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

4、、小环卫;4、办公开支(含文印、水电、通讯等)及工作招待;5、党报党刊征订;6、为居民办实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非常低,为社区人员购买保险,切实解决他们的老有所养和就医保障问题。目前,10个社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社区一年在这方面的支出有4到7万元之间(视投保人数)。而医疗保险则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得以落实,有的社区财力艰难,如古城台、月圆等根本无财力办理,每年医保投入有1至2万元。在社区支出中比重较大的还有小环卫,虽然小环卫工人都是聘请的,但工资和环卫设施是必须投入的,每年各社区在这方面开支,最低是2万,最高近7万。在办公开支中,社区同志都相当节约,一般每年都是1万上下,基本解决办公

5、必需的用电、用水、通讯、交通以及办公耗材等。这里面并不含市直部门移交到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所需的开支,如文印费、交通费及通讯费。有的部门不仅表格非常多,而且工作量又特别大,几乎每个季度都有大的检查和考核,但是在布置任务时,他们只发样表(比如市计生局、统计局、民政局),要求社区自己复印,再加上入户调查、电话联系,每个社区每年要贴2万元左右完成这些工作,社区普遍感到不堪其累。在公务招待方面,社区每年都有一些必须的接待,如同辖区单位协商工作,兄弟县市或乡镇社区前来参观,市直部门到社区督办专项工作等,一年下来,平均有2.5万元。党报党刊的任务性征订和少数部门的摊派性征订,每年每个社区都有6至8千元支出。对

6、于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社区还要挤出资金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如铺下水道、修路、装路灯等,年支出均在3万左右。如此算来,社区运转一年下来至少要30万元。而社区总收入不足30万,肯定会造成赤字。那么,差额从哪里来?这固然是造成社区收费不合理的原因之一,也是困扰社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在调查过程中,很多社区都表示其实不愿意收费,收费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很多社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宁可采取变卖固定资产的下策以缓解燃眉之急,这无异于是寅吃卯粮,挖肉补疮!二、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原因分析从表象上看,社区乱收费好像是收费养人,其实不尽然。在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的情况调查中,所列举的数据基本

7、属实,也提供了比较好的参考意见。作为城中办事处,向来都明令禁止各社区私立名目乱收费,还曾委派街道纪工委对各社区的收费名目和标准进行了彻查,设立了举报箱,并就检查结果在大会上对顶风而为的社区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限期纠正乱收费行为。客观地说,自2006年以来,各社区乱收费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产生社区一些不规范、不合理收费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思。一是社区极其有限的收入来源和运转支出的巨大剪刀差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主要原因。虽然收费不能从根本解决社区的运转压力,但是只要有可能的收入渠道,社区愿意去争取。如果真有一天社区靠变卖固定资产维持生存,那么社区的严冬会森然逼近。更何况城区的土地

8、权都收归国有,部分房屋产权由办事处收回,社区并无多余的固定资产变卖除了门面和办公楼。二是社区依法享有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根本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1号公布)(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而城区的10个社区中,只有5个老居委会由市财政每年拨付2万元,其他社区则没

9、有。相对于年运转支出的30万元,2万元显得是杯水车薪。办事处财政每年用于社区的经费高达四五十万,远远高于市财政,即便这样,也不能解决社区保运转的经费压力。三是市直部门落实“权随责移、费随事转”原则不力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市直一些部门的社会职能向社区剥离,结果是部门负担减轻了,居民办事方便了,社区任务却加重了。社区承担这些工作任务后,事实上只有责任无权力,只有办事无经费。尤其是计划生育实行属地管理后,城区所有的计划生育工作交付城中,试想,城区200多座商住楼、100多个市直单位的计生工作有多大,而压力都分散到社区,计生部门则由“运动员”摇身一变为“裁判员”。频繁的报表

10、、频繁的检查、频繁的考核让所有社区都感到一年中一大半时间都在忙计生工作,但是经费却没有匹配到位。类似的还有民政低保和优抚工作、统计工作等,不仅牵扯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更加重了社区的经济负担。四是职能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管理“缺位”也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不可忽视的原因。对于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应该说很早就存在,为什么能延续至今,作为社区居委会职能主管部门民政局在业务管理上差强人意,真正联系社区也仅仅限于低保和优抚,对如何发挥职能主管部门的应有作用显然不够。而物价部门对社区不规范、不合理的收费应该比较清楚,一直以来既没有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管,更没有实行有力的引导和规范。这种“爹

11、不管、娘不疼”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区不规范、不合理收费的风气。当然,还可能存在其他一些原因,比如市直部门本该自行收取的费用(像工商部门的门面税金、水利部门的防汛费、计划生育上环节育费等)而委托社区代收,造成了居民的误解。也不排除极个别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乱收费、高收费的个人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等等。三、意见和建议要从根本上杜绝社区乱收费,我们认为要从体制上入手,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区的管理。鉴于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一是合理规划社区设置,理顺城区户籍管理。目前,城区10社区的规模普遍过大,辖区户数2000至6000户不等,社区工作人员平均12

12、人。依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和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加之现在社区户籍管理比较庞杂,城区10个社区工作压力很重。从这方面看,不是社区工作人员多的原因,而是社区范围划分过大的原因。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重新划分社区设置,同时理顺城区户籍管理,严格按居委会组织法划定户数,配备工作人员。二是落实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正常运转。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费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解

13、决社区办公用房。目前城区10个社区的办公用房基本得到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则一直是社区自收自支。建议政府按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按2万/年/社区拨付办公经费,两项相加,每年每个社区约需18万。这样,从源头上杜绝了社区乱收费的可能,社区运转和生存的压力也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实行社会职能准入,严格“两随”工作机制。市直部门一些社会职能向社区剥离是大势所趋,但也不是毫无章法。居委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14、应该说,有些市直部门在没有知会市政府和城中办事处将一些工作职能移交到社区是不合法的。同时,应办发200642号文件明确规定“市直机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服务社区的职责,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并向社区落实工作经费”,还详细界定了11个部门延伸到社区的社会职能,并明文规定“市直相关部门要将移交社区的工作按费随事转的要求,向社区划拨适当的办事经费”。因此,社会职能进社区,应由市政府严格把关,须征得城中办事处和社区的许可,实行准入制。职能进社区的市直部门要严格落实“权随责移,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对社区交付职责的同时也要授予相应权力,交办任务的同时也要拨付相应经费,不能“责”“权”脱节、“事”“费”相克。

15、四是完善共驻共建机制,建立社区财力支撑体系。社区居委会毕竟是居民自治组织,本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政府的财政预算只是保基本运转,而对居民管理、教育、服务的成本还需要辖区共驻共建单位共同负担。几年来,城区10个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一直做得较好,尤其是今年推行社区党建轮值主席制以来,共驻共建的力度更大了,工作更规范了,效果更好了。对建立社区财力支撑体系,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比如社会资助、项目服务等,通过发动社区党员和党组织的作用,筹集公益服务经费。对一些突击性、全局性的工作,比如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廉政文化进社区等,除按照“权随责移,费随事转”原则外,可以和相关职能

16、部门实行签约服务,采取经费包干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让社区由以前的“要我干”变为“我要干”,既增强了工作效果,也让社区“以钱养事”,略有盈余。五是划定收费项目、标准,增强居民社区归属感。当收费不是目的的时候,就成为联系群众的一种途径,管理的一种手段。在社区的众多服务项目中,可以核定若干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和物价部门专门发文明确。为居民提供某些项目的低偿服务,可以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一种心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更有利于和谐社区的建设。当然,由社区不规范、不合理收费可以窥见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中也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是上级部门也要理解配合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市政府出台一些便民利民政策之际,初衷固然好,但实际执行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建议采取社区听证会制度,充分听取社区意见,确保政策能切合实际,操作性强。比如公安部门推行户籍管理新举措,就可以听听社区的意见,因为社区是直接跟居民打交道,各种情况更熟悉,更清楚户籍从社区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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