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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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简版)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0月发布5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玉溪市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区内申请新建民用建筑配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法人及公民。 二、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项目申报须同时提供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2.项目总规划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已确定;3.完成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方案设计,能提交完整的报审资料,并确保各项经济指标正确、同步;4.防空地下室工程应在项目建设时同步进行建设。5.申报要件齐全、有效。(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

2、应当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申报时不进行防空地下室配套建设的;2.不能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的;3.项目总规划未通过规划主管部门批准;4.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不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以及经济指标不符合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5.申报要件不齐全。(三)相关审批技术规定(1)防空地下室建设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1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含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2新建除第1条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配建6级(含)以上防空

3、地下室。(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5%修建;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4%修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含县城按照2-3%修建。)3.新建除第1条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2)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建设必须坚持以配套建设为主的原则。建设项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条件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或者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经济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如下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

4、建设费:(一)新建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申请易地建设的,按照下列标准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征收;2、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600元征收;3、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应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200征收。(二)新建除上述(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新建除上述(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

5、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四)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新建上述(二)、(三)、(四)款之规定的民用建筑,按下列标准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征收;2、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征收;3、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

6、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3)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申请,按照相应标准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由政府规划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予以免收。2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予以免收。3校安工程建设项目,予以免收。4因遭受水灾、火灾和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5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6在国家或省规定的各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规划区内,农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予以免收。 7国家和省规

7、定的其他减免项目。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政务中心二楼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政务大厅乘车路线:市内可乘13路、18路公交车到保安大厦站下车即到。 四、申请材料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云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费)申请表(含附表人防面积计算表)原件(针对不同情形提供)1份申请人自备技术指导:1、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图原件一套应包括:人防面积计算表(原件一份)、防空地下室建筑图纸设计说明、总平面布

8、置图、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地下室剖面图、人防位置、范围示意图项目各栋面积明细表、首层平面图注明首层占地面积,明确项目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计算的各项指标要件;防空地下室平时平面图附人防设计说明,详细的平战转换方案,人防专业门窗表;注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战时平面图注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掩蔽面积,掩蔽人数,标注人防出入口尺;防空地下室主要剖面图反映主、群楼关系及防空地下室埋置深度。防空地下室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有各专业预埋详图;(所有提交图纸叠A4幅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出图章和资质章,人防位置、范围示意图要求在总平面图(应标注各项经济

9、技术指标)上将防空地下室位置做出明显标识);2、缴费、减免项目建筑方案图原件一套应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单体各楼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地下室剖面图等(所有提交图纸叠A4幅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出图章和资质章);3、若项目开发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与项目属地政府签订的代建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4、总平面图应有经济技术指标表、整个场地的原始地坪竖向标高、正负零相对、绝对标高的表达、地下室范围线等;5、高层建筑(10层以上,含10层),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含3米)的单体,提供所有单体的首层平

10、面图,首层平面图上应注明本层的建筑面积,若首层平面架空或局部架空,同时提供首层面积和架空部分的面积;6、多层建筑单体提供单体的各楼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首层平面图上应注明本层的建筑面积、该单体的总建筑面积;7、地下室剖面图,应提供2个主要方向的剖面,工程埋置深度表达清楚(基础埋置深度是指:采用桩基是从室外设计地坪至桩基承台顶面的垂直距离;对于设有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其基础埋深是指从室外设计地坪至地下室底板底面的垂直距离)8、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申请人的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

11、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核发3项目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由发改国土部门核发4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图,规划设计条件,设计单位资质证(复印件1份,加盖规划部门公章)复印件1份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发5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图原件一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指导)原件和CAD电子版1套申请人自备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六、办事收费1、办理本许可事项建设防空地下室不收费。2、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标准按云

12、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执行。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办理结果:对许可通过的单位(个人),颁发玉溪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方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批复(证件有效期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玉溪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方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批复有效期的,应当在玉溪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方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批复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送达方式:直接领取领取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政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8、 咨询及监督渠道1.窗口咨询或投诉: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

13、窗口,电话号码:0877-2616613,地址:玉溪市保安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住建局口,邮编:653100;2.纪检监察投诉:玉溪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7-2681219,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02室,邮编:653100;3.信函投诉:玉溪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7-2681219,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802室,邮编:653100。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1、纸质版直接领取:受理窗口。2、电子版下载地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http:/ 报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合格整改合格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批不通过,返回综合窗口作退件处理审批结果审批通过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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