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物资搬迁组工作-厦门大学试验室与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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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物资搬迁组工作方案一、物资搬迁组机构及组成人员成立物资搬迁组。组 长:陈 光 张 勇成 员:龙敏南 朱喜平 陈东军 宋思扬 张 业 张昌胜 郑爱榕 郑海雷周一钦 滕伯刚 黎永强职责:负责审核、协调各搬迁学院物资(家具、仪器设备等)的购置和搬迁工作,负责协调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房屋、物资等清点和移交,配合学校其他小组做好相关物资的购置及供应工作,确保翔安校区新学期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正常进行。下设办公室、家具组、普通仪器设备组、贵重仪器组、搬迁运输组、财产登记组。办公室职责为:根据工作小组的任务要求,具体制订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主 任:朱喜平(兼

2、)成 员:王 晶 王玮瑛 李慧文 张正泓 杨机像 吴爱仙 陈立丹 谢 忠 家具组:负责新家具采购的方案报送、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监督等;负责现有家具的搬迁计划的拟定、实施、过程监督协调。联络人:庄淑娟普通仪器设备组:负责仪器设备采购的方案报送、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监督等;负责现有普通仪器设备的搬迁计划的拟定、实施及过程监督协调。联络人:吴爱仙贵重仪器组:负责贵重仪器设备的搬迁计划的拟定、实施及过程监督协调,特别是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单台件价值100万元)的搬迁工作。联络人:陈晓兰搬迁运输组:负责搬迁运输公司的确定及搬迁过程中所需箱子等材料供应,配合其他学校其他部门做好车

3、辆的统一调度。联络人:许熠堃财产登记组:负责采购过程的财产登记,搬迁工作完成后的帐物核对、帐卡核对及帐帐核对工作;负责相关物资及房产的移交,物资的清理、报废及销账工作。联络人:庄淑娟(兼) 二、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一)物资购置的计划及时间安排1.家具部分(1)实验家具部分5月22日,生命科学学院等6个学院实验家具开标5月21日前,能源研究院、海洋与地球学院报送实验家具采购方案7月15日,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家具到货8月1日,海洋环境学院(公共教学部分)、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家具到货8月15日,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家具安装完毕9月1日,海洋环境学

4、院(公共教学部分)、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家具安装完毕9月21日,能源研究院实验家具到货10月底,能源研究院实验家具安装完毕(2)办公家具部分5月11日,发布生命科学学院等4个单位招标文件5月31日前,完成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办公家具招标8月中旬前,能源研究院办公家具招标8月15日前,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办公家具安装完毕投入使用9月1日前,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办公家具安装完毕投入使用10月份,能源研究院办公家具安装完毕投入使用2.普通仪器设备部分5月23日前,各相关学院必须上报普通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在报送方案时各学院必须明确相关仪器

5、设备的生产周期、供货周期,以便采购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及方式。6月22日前,完成洁净室、风机等须与土建、装修配合的物资采购7月6日前,完成基础教学实验仪器、计算机、多媒体等物资采购9月1日前,普通仪器设备全部到位3.贵重仪器部分根据各学院的上报进度,合理安排仪器采购进度。各相关学院需加强与教务处的沟通联系,确保公共教学部分设备的购置能够按时到位,保证新学期的正常开展。对到货时间要求不紧急的物资采购,请各学院适当推迟采购的时间。(二)现有物资的搬迁计划及时间安排1.家具部分5月22日,生命科学学院等学院确定搬迁厂家(能源研究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由原有公司负责搬迁)8月15日前,完成生命

6、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旧家具的安装9月1日前,完成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公共教学实验)旧家具的安装 10月底,完成能源研究院旧家具的安装2.普通仪器设备部分5月23日前,各相关单位需上报搬迁清单(清单格式详见附件一:“翔安校区普通仪器搬迁明细表”,电子版可在资产后勤处、实验办网站下载)。翔安校区已提供的设备(如:空调、监控系统等)以及相对固定、拆除易造成破坏的设备(如:洁净室、冷库等)原则上不允许拆除搬迁,各学院如确实需搬迁的,应另行上报学校经批准后搬迁。6月17日前,确定入围搬家公司名单8月10日前,翔安校区公共教学部分搬迁到位,漳州校区公共教学部分完

7、成搬迁8月15日前,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搬迁8月15日-22日,医学院、药学院搬迁8月23日-31日,海洋与地球学院(行政及教学)、公共卫生学院搬迁10月,能源研究院搬迁11月底 海洋与地球学院科研平台陆续搬迁3.贵重仪器设备部分5月25日前,各学院按要求分类上报贵重仪器搬迁清单,(清单格式详见附件二:“翔安校区贵重仪器搬迁明细表”, 电子版可在资产后勤处、实验办网站下载)。6月17日前,可自行拆装的贵重仪器与普通仪器汇总确定入围搬家公司7月6日前,确定贵重仪器拆装技术指导公司的入围名单,仪器公司拆装搬迁费用的确定。8月15日起,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搬迁9月1日起,医学院、公共

8、卫生学院、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部分)学院搬迁10月,能源研究院搬迁11月底 海洋与地球学院搬迁4.危险品、化学药品6月17日前,各学院上报清单,由学校联系专门处理公司进行运输。5.实验动物、标本等:由各相关学院负责联系专业公司运输搬迁。6.未搬迁物品的移交:7月15日前,各未搬迁物品中拟报废物品完成办理报废手续,资产后勤处根据物资情况进行回收、处理;移交给其他单位的物品,接收单位与转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搬迁的物品,要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物品的完整性,任何个人、单位不得擅自破坏腾空房的基础设施,确保现有用房的水电、空调、门窗等完整。教学、科研实验产生的各类废液、固废,各学院要按学校要求

9、统一回收存放,学校将加强与专业公司的联系力度,确保搬迁过程中固废及时安全回收。严禁各学院在搬迁过程中随意丢弃或处理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废液等,如有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三、 物资采购及搬迁具体操作及实施方案(一)物资的采购1.物资采购计划及方案的报送各部门、学院在报送物资采购计划及方案前,首先要落实经费,物资购置力求节约,同时各部门、学院发展制订采购计划应具有一定前瞻性,避免重复购置;办公家具方案的制订要严格按照厦门大学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执行;各学院要加强与教学保障组的沟通,确保公共教学设备的采购。物资采购方案报送要分门别类,提供具体技术参数、清单、图纸等技术文件及要求

10、到货时间、安装调试时间等要求;同时要与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沟通,充分了解建筑结构和各种用房的布局,确保物资采购能与土建、装修衔接。2.物资采购具体实施方式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厦门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禁违规采购。学校监察部门应加强物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3.物资的供应及到货各相关学院及资产后勤处具体经办人员要及时跟踪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必要时应到供应商实地查看货物的生产情况,对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要及时汇报,协商解决方案,确保按时、按质保证物资供应。(二)现有物资的搬迁1.漳州校区搬迁:由教学保障组明确漳州校区公共教学实验设施搬迁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协助做好该部分物

11、资的搬迁工作;由漳州校区管委会明确漳州校区其他需要搬迁的物资。2.现有家具的搬迁各学院首先必须确定现有家具的搬迁范围及数量,在新家具采购招标中须要求投标厂商对现有家具的搬迁进行报价,严禁非专业公司参与拆卸家具和野蛮搬迁。在现有家具搬迁前,各学院要与家具公司就家具数量、现状、拟安装地点进行核对;现有家具的拆卸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损坏,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监督,对拆卸过程出现的野蛮施工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现有家具重新安装完成后,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清点核对数量,如因家具公司人为原因造成损害的,要予以索赔;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各学院的登记汇总上报学校,办理相应的资产减少手续。3.各类普通仪器设备等的搬迁在确定

12、入围搬迁公司后,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联系选择搬家公司。物品打包所需材料,如搬家公司无法提供的,各学院统一上报,由学校统一购买分配、调剂。 普通仪器设备的拆卸、打包、安装如技术含量高,搬家公司无法进行的,由本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通过培训可胜任的学生负责,(特殊仪器需要专业公司搬迁,可参照贵重仪器搬迁方案)。普通仪器设备搬迁注意事项及要求:各学院按照物品的不同属性归类打包、对于需要预埋件、加固安装基础的,要明确预埋件的尺寸、数量和相应的草图并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包装。打包的外包装需注明包装的物品清单、随箱一份、留档一份;包装箱必须贴上标识,注明物品需要搬迁到的大楼名称、房号和部门名称等内

13、容;易碎、易损、易溢、贵重物品要妥善装箱捆绑,并设明显标识和封条,禁止危险品、利器夹带在普通物品之中搬运。在装卸车过程中,各学院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监督搬运的全过程,防止野蛮装卸,确保人员安全。对精密仪器或易碎等特殊物品应轻拿轻放,在运输途中对上述物品要尽量避免颠簸,防止损坏。在仪器设备搬卸过程中,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学生参与物资的打包、清点、搬运等工作。各学院对搬迁的物品要科学装车,保证每车满载,并由专人并记录装车物品及数量,搬迁物品运输到目的地后,各学院对到货的物品要及时验收、清点,如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需要和搬家公司确认的要及时确认

14、,以便索赔。因搬迁造成仪器设备无法使用、丢失、破损等,各学院须进行登记上报,并注明损坏原因,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贵重仪器设备的搬迁学院要高度重视贵重仪器设备尤其是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搬迁工作(单价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的总体搬迁工作,尤其是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每台都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贵重仪器设备搬迁操作规范参照“3.各类普通仪器设备等的搬迁”要求执行。贵重仪器设备搬迁方式主要分为三类:学院自行搬迁的贵重仪器设备;学院需在仪器公司指导下进行搬迁的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生产厂家(仪器公司)拆卸包装、搬迁并安装调试的贵重仪器设备。已投入使用尚未入库的

15、贵重仪器设备参照执行。贵重仪器设备搬迁应制定相应的搬迁方案,对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防范风险的措施,特别是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针对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搬迁应列出从搬迁前准备到具体搬迁过程详细的方案,如整体或分拆搬迁,防震、湿、光、磁、碰撞等,以及包装、运输、起重等特殊要求,搬迁后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等,确保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搬迁顺利,重新安装、调试后各项指标恢复搬迁前正常状态,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学院为需搬迁的超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投保。在搬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仪器损坏情况,或是安装调试后出现故障。因此建议学院找专业的保险公司投保,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状况,可以把损失降至最小。对已损坏、没有维修价值的贵重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对技术指标已严重下降,无法满足科研实验需求的贵重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后留用,用于实验教学、学生实训实验或仪器展示使用。一些有条件的学院可先行启动院级实验教学、学生实训实验室或仪器展示室建设。近期购置的新仪器已经到货的建议搬迁到新校区后再拆箱,未到货的应与仪器公司协商好,直接安装在新校区。5.危险品、化学药品的搬迁该部分物资搬迁必须由专业公司负责,严禁将此类与其他物品一起打包。各学院要确保危险品、化学药品标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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