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非重点调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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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非重点调查县(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附表附表1辖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一、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所有县(区)均需要填写此表。各种类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各省辖市明确统计县(区),避免遗漏或重复统计,并由上报单位加盖公章。二、请在填写调查表之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明确调查表中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三、请用圆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题目中的选择题,请在选项前的数字上打“”;对于填空题,请将结果写在横线上,所有涉及到数字的,均保留壹位小数。四、调查表中各指标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0年末。五、地区编码按照全国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填写。六、所涉及概念的说明:(一)人口、经济指

2、标第1题: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的人。第2题:劳动力人口是指劳动适龄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那部分人口。它既包括劳动适龄人口中正在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或有正当收人的人口,也包括劳动适龄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口。流动劳动力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迁

3、移到外地居住或就业一个月及其以上,同时户籍不发生迁移的劳动力人口,包括流入和流出劳动力人口。流入劳动力人口是指迁移到调查辖区内的劳动力人口。流出劳动力人口是指调查辖区常住人口迁移到外埠的劳动力人口。(二)产业分布和职业人口指标第1题: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

4、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主导工业主要根据从业人数,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第2题:企业规模划分依据“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8的说明。第3题: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噪声、高温、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物理性因素,甲醛、苯、甲苯、铅、汞等化学性因素,炭疽、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生物性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编码代码表(附件6)填写。本调查实行属地调查,跨地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均只计算属地内的数量。(三)职业卫生资源信息第3题:辖区内获得建设

5、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机构数是指未同时获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的机构数;辖区内获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机构数是指未同时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的机构数。第5题: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数是指辖区内已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企业数。(四)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是指2010年辖区实际监督的有毒有害企业数与辖区内所有有毒有害企业数的比例。地区编码辖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 县(区) 统计年度 年单位(盖章): (一)人口、经济指标1.常住人口 万人,其中:a.男性 万人,女性 万人;b.城镇人口 万人,乡村人口 万人;2.劳动力人口 万人,其中:常住劳动力人口

6、 万人,流动劳动力人口 万人(其中流入劳动力人口 万人,流出劳动力人口 万人)(二)产业分布和职业人口指标1.主导工业 2.辖区内的企业总数 个,其中:a.大型企业 个,中型企业 个,小型企业 个,其他 个;b.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个,其中:大型企业 个,中型企业 个,小型企业 个,其他 个。3.辖区内职工总数 万人,生产劳动者数 万人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人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其他粉尘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正己烷其他化学毒物 (三)职业卫生资源信息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职业卫生科 有,单独设立 有,合并设立 无2.职业病

7、防治院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数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其他 人。3.辖区内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机构数 个;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机构数 个;同时获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机构数 个;职业健康检查资格机构数 个;职业病诊断资格机构数 个;4.辖区内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数: 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数: 项。5.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数 项。6.辖区上年度卫生经费 万元,职业卫生经费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自筹 万元,支出 万元。(四)职业病防

8、治监督覆盖率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企业编码 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用人单位调查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填 表 日 期: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制二一一年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填表说明(用人单位部分)表2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企业编码 由全国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六位(6位)和企业流水号(5位)组成,由被调查县(区)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小组统一编写。填报单位名称 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或产生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等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登记注

9、册的个体经营(以下均简称“填报单位”)。填写时,应填写登记注册时所用的全称。法人单位名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填报单位,直接填写本单位名称;填报单位没有法人资格,但上级具有法人资格的,需填写上级法人组织的名称;既无法人资格,又无上级法人组织的填报单位,填写与本单位登记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人单位填写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的姓名。单位注册地址 指填报单位的详细地址,须填写清楚所在区县、乡镇或街道、门牌号或注册地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应先填写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称,再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指填报单位所在地的6位邮政

10、编码。企业规模 划分依据“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8。企业经济类型 依据“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详见附件9。职业卫生负责人 填报单位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的填写机构负责人姓名;没有管理机构的填写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姓名。均没有的填写“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在“有”或者“无”后面的“”内划“”。注册类型 依据“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详见附件9。所属行业 指填报单位所处的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所给出的行业名称进行填写,见附件7。隶属关系 指填报单位在行政管理上的隶属,参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标准,按“中

11、央在京、市属、区县、乡镇(街道)及乡镇(街道)以下”填写。无隶属关系填写“无”。见附件10。上级主管单位 指填报单位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如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新闻出版局、药品监督局等。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填写“无”。实际从业人员数 指填报单位内实际从业人员数量,包括填报单位在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及与填报单位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与劳务公司签订佣工合同以及填报单位雇佣的人员,含流动工人、季节工、临时工),以填报之日上溯一年内,实际从业人员最高值计。若存在跨地区的外协人员,则只计算属地内的人数。流动人数 是指外出就业一个月及其以上,且户口不在当地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12、,包括流入和流出人数。生产工人数 指填报单位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工人,包括在册人员和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含流动工人、季节工、临时工),不包括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 指填报单位生产作业中,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册人员和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数 指填报单位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地点)的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种) 指填报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的数量。包括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和其它等4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点数 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或者工作地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点数的总量。 表2-1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3、调查表填表说明作业场所名称 指生产作业人员直接从事操作或经常停留、且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或者工作地点。一般按生产车间、生产装置或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的名称填写,也可以按生产工艺流程的相对独立的作业单元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下的具体危害因素代码填写,如粉尘类下的矽尘、煤尘、石棉尘等,详见附件6。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接触危害因素人次数 指在该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人数。对于同时接触2种及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每种危害因素分别计算接触人数,如某劳动者同时接触粉尘和噪声,则接害总人次数为2。 企业编码 表2-1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表序号作业场所 (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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