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及学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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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与经济学院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 目标和依据为了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塑造良性的科学研究氛围,培养教师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科研胜任力;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各重点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学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实现教学研究型学院的建设目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按照学校“全员胜任力提升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本原则(一)坚持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调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过程管理,开拓创新,力争做到面向实际、面向未来。(二)紧密围绕学院的发展战略,以重点学科为重心,制定、

2、组织并实施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规划。(三)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更为开放、活跃的学术研讨氛围,打造更为紧密、更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团队,逐步减少行政权力对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影响。(四)积极支持和鼓励开展学术研讨,申报和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围绕各重点学科前沿进行学术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五)遵守学术道德,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对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违反学术道德的现象,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处理。二、学术研讨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 以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理论经济学三个重点学科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三个重点学科每年分别至少组织10次、8次和6次及

3、以上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召集,由学科秘书和科研秘书组织实施。第四条 学术研讨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在学院主页和重点学科内部发布,并张贴海报。第五条 学术研讨会可以由学科成员自由发起,议题可以是科研项目申请论证、最新研究思想或研究方法研讨、经典论著研读以及学术论文的撰写、修改等等。第六条 学术研讨会可以采取主题报告和自由发言等多种形式,要求研究方向密切的人员必须参加,鼓励感兴趣的老师积极参加。在学术问题讨论上,鼓励争论,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七条 各重点学科要安排学科教师对每次研讨内容进行记录,认真填写学术研讨会小结表,见附表

4、1,并提交学院科研办公室存档。第八条 各重点学科每年安排10%的学科经费作为学术研讨基金,根据学科成员参与研讨会情况进行计分和奖励。(一)每次研讨会发起人计0.3分(仅限1人),特邀参与人计0.2分(不超过3人),参与研讨人计0.1分(一次研讨会中以上计分不重复计算,只取最高计分),负责组织与管理的学科秘书科研秘书另计0.1分,每年年终根据学科成员参与研讨会的积分按比例分配学术研讨基金。(二)研讨会发起人必须是主题报告人或外单位学术讲座邀请人;研讨会发起人可以邀请与主题报告人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教师作为特邀参与人,并提前告知报告内容,要求特邀参与人围绕主题报告或讲座内容进行学术点评和讨论。三、科

5、研项目的申报与组织第九条 各重点学科每年必须申报不少于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体分配指标如下:重点学科省级项目部级项目国家级项目管理科学与工程845工商管理524理论经济学313第十条 申请科研项目时,需提前做好调研与文献检索工作,充分了解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系统地进行科研课题设计,认真编写科研计划书,做到研究目的明确、设计严谨,预期目标切实可行。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流程:项目申报通知(学院网站信息公告)学科秘书通知申报人准备材料学院或重点学科组织立项研讨会(限高层次项目)科研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按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门。第十二条 重点学科和学院每年定期举行项目立项研讨会。

6、(一)省部级项目立项研讨会由各重点学科负责组织,学院科研办公室配合,并在学院主页发布相关信息,本学科教师必须参与。(二)国家级项目立项研讨会由各重点学科和学院共同组织,具体流程为:各重点学科每年10月底之前至少组织1次项目选题研讨会推荐优秀项目选题学院组织1次院内研讨筛选优秀项目选题邀请省内专家进行研讨对省内专家推荐的重点选题(各学科1-2个)邀请省外专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修改和完善。(三)项目立项研讨会按第八条进行计分和奖励;邀请的省内专家和省外专家费用依照相关文件积极向学校申请经费支持,缺口部分由学院承担。(四)鼓励学院教师的相互合作,围绕项目申请书的选题、撰写和修改,通过自由组织的方式积

7、极开展学术研讨,提高项目申请书的质量。(五)重点学科要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立项研讨的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学术研讨会小结表,见附表1,并提交一份由学院科研办公室存档。第十三条 学院对获得立项的高层次科研项目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立项的教育部、科技部和水利部等部级项目给予3000元奖励,对获得立项的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给予10000元奖励。四、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第十四条 学院鼓励和支持各重点学科积极申请主办或承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并提前半年向院科研办公室上报相关计划(包括会议背景材料、经费预算报告等等),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策。计划一经批准,学院将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第十五条 以重点

8、学科为单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及实业界专家举办学术讲座。(一)各重点学科的学科秘书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向院科研办公室报本学期学术讲座计划表,见附表2,并存档。(二)各重点学科每年邀请外部专家讲座不少于2次,其中邀请实业界专家不少于1次。(三)对成功邀请外部专家到学院讲学的教师计0.3分,并按照第八条进行奖励。(四)如果需要有关领导出面接待外部专家,请在计划中注明,由学院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统一协调安排;临时增加的报告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按计划内容提交到院科研办公室。(五)外部专家来访期间的费用由重点学科、学院和学校共同承担。1. 重点学科承担外部专家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2. 学院承担外部专家来访期

9、间的招待费、市内交通费及参观考察的相关费用;3. 学院对专家讲课费根据专家类别进行上限控制,并依照相关文件积极向学校申请,缺口部分由学院承担。第十六条 科研办公室要统筹负责外部专家来访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各重点学科、科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主动沟通,相互合作。(一)重点学科职责1. 负责外部专家的邀请、接待和日程安排。2. 制作学术讲座宣传海报,并在指定位置进行张贴。3. 负责支付外部专家的差旅费和讲课费。4. 负责会场的布置,照相、录音、录像和与会人员的组织等工作,邀请科研办公室和党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5. 通知并组织学科教师参加讲座

10、,做好到会签名工作。6. 在外部专家学术讲座结束后整理如下相关材料:(1)2日内报送本次讲座稿新闻稿、照片和讲座录音等资料,由科研办公室存档。(2)5日内报送学术讲座小结表,见附表3,并提交科研办公室存档。(3)10日内汇总需报销经费的所有票据,并负责重点学科承担费用的报销工作,其他票据送交党政办公室进行报销。(二)科研办公室职责1. 与学校科技处联系,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反馈表等相应表格,并申报专家讲课费。2. 向学校科技处提供学术讲座的相关信息,并督促其及时在学校主页上发布。3. 在学院主页上发布学术讲座通知;通知各重点学科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学术讲座。4. 向党政办公室提交需在学院电子屏上发

11、布的外部专家来访的准确信息,并督促其及时发布。5. 协助重点学科秘书做好学术讲座的相关服务工作。6. 审定学术讲座的新闻稿,提交学校宣传部和学院党政办公室,并在学校主页和学院主页上及时发布。7. 收集、整理学术讲座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并分类存档。8. 每年年终根据各学科学术讲座内容遴选印制管理与经济学院名人名家学术讲座集。(三)党政办公室职责1. 负责讲座报告人的食宿、接送车辆安排。2. 在学院电子屏上及时发布外部专家来访的相关信息。3. 协助学科做好会场的布置,录音、录像、照相和与会人员的组织等工作。4. 在学院主页发布学术讲座的新闻稿。5. 负责学院承担经费的报销工作。(四)其他办公

12、室职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分别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的组织与管理。第十七条 建立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培训专项基金,鼓励并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一)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培训的教师须提前2周填写教师对外学术交流申请表,见附表4,由学科秘书审核、重点学科带头人批准后报学院审批,未经批准参会的教师,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二)鼓励教师参加在高等院校召开的高层次学术会议或科研培训(参与或培训计划由各学科制定,学院审定),并提供经费资助。(三)对于为学科或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各重点学科或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资助其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出国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需有文章被该会议接

13、收,短期出境或出国讲学需有国际合作项目或国际合作计划,并提供邀请函。每次经费资助最高限额为6000元。(四)学院分学科分配经费资助名额,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理论经济三个学科每年由学院资助参会或培训的人次分别为6、5、4人次,学院资助参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学科资助会务费,其他费用由与会人员本人承担。(五)除学院资助教师参会和培训之外,学科还可自行资助教师参会或培训,具体经费资助办法由各学科自行制定。(六)其他特殊情况,学院教师需要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参加教师应经所在学科审批同意后,学院严格控制,相关费用由学院承担。(七)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培训的教师在活动结束3天内需向学院提供相关资料(会

14、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通讯录、会议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和会议报道稿(在学院主页发布),并根据学院或学科安排举行一次公开报告或发起一次学术研讨会。完成上述事项后,填写教师对外学术交流小表,见附表5,由科研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经学科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销。(八)学术交流和科研培训的实施流程为:教师提出申请学科秘书审核学科负责人批准科研办公室备案学院领导批准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培训活动结束提供相应材料举行一次公开报告或发起一次学术研讨会科研办公室审核学科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财务报销。其中,学科资助经费由学科负责人签字报销,学院资助经费由学科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报销。五、科研成果的统计和奖励第

15、十八条 科研办公室和各重点学科根据相关要求统计教师科研成果,收集、整理成果复印件并存档,学科秘书和科研秘书之间应相互协作配合,分享相关信息和资料。第十九条 对于当年完成学术研讨的组织与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各项任务要求的学科,学院给予5000元奖励用于资助该学科成员参加学术交流或培训,具体人员由学科申报、学院审批。第二十条 对于当年没有完成学术研讨的组织与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各项任务要求的学科,之后1年由学院资助参会或培训的人次减半。第二十一条 科研成果奖励根据学校高层次科研奖励及匹配办法、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六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由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附表1: 管理与经济学院_学科学术研讨会小结表_年第_期研讨会主题发起人时间地点研讨会内容总结 学科带头人签名: 月 日会议参与人签名(可复印)学科秘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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