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19秋学期《城市防灾》在线作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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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19秋学期《城市防灾》在线作业1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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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秋学期城市防灾在线作业1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1.应急救护包括事故现场的医疗急救及脱离现场后的医疗运送救护,()是现场急救的延续。A.现场处理B.后期处置C.医疗运送救护D.医疗急救答案:C2.以下哪项不属于区域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A.在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B.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应急力量C.充分统筹、调动社会应急资源D.以地方政府为主答案:B3.下列哪项不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A.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B.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C.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D.理清责任,便于查找最终责任人答案

2、:D4.所谓城市灾害是指承灾体是()的灾害。A.人类B.城市C.自然界D.人类社会答案:B5.下列哪项不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原则()A.预防为主,统一指挥B.明确责任,严防死守C.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D.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答案:B6.按照责任主体划分,应急预案可以划分为:()A.自然灾害、事故灾难B.突发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实践C.政府、企业D.国家、省级、市级答案:C7.下列关于火烧伤的处理措施错误的是:()A.冷清水冲洗或浸泡伤处,降低表面温度B.严重口渴者,可口服少量淡盐水或淡盐茶C.I度烧烫伤可涂上外用烧烫伤膏药,一般37日治愈D.II度烧烫伤,表皮水疱不要刺破,在创面上涂上油脂

3、或药膏答案:D8.噪声性耳聋是指长期接受的噪声等级大于:()A.80dB(A)B.90dB(A)C.95dB(A)D.85dB(A)答案:B9.国内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不同伤情伤员进行区域性划分,其中哪种颜色代表需要立即处理:()A.黑色B.红色C.黄色D.绿色答案:A10.以下不属于城市自然灾害的是:()A.城市生物灾害B.城市洪水灾害C.城市气象灾害D.化学灾害答案:D二、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11.以下属于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是:()A.通讯工程B.卫生工程C.供电工程D.交通工程答案:ABCD12.震害预测主要针对哪些对象进行预测:()A.财产损失B.生命线工程C

4、.次生灾害D.区域、城镇的建筑结构答案:BCD13.根据坡地物质组成划分,崩塌分为:()A.表层风化物崩塌B.沉积物崩塌C.崩积物崩塌D.基岩崩塌答案:ABCD14.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应急预案可以分为:()A.国家预案B.省预案C.市预案D.企业预案答案:ABCD15.以下关于医疗急救运送描述正确的有:()A.晕船呕吐对伤员,尤其中毒患者影响较大,尽量不使用船只远距离运送B.陆运救治时担架应固定可靠,以减少左右前后摇摆的影响,预防机械性损伤C.中毒者一般采取坐位或半卧位比躺卧位更好,以便于患者呼吸及咳嗽D.胸部伤病员应取仰卧位,这样有利于伤员呼吸答案:ABC16.天然地震包括:()A.火山地震

5、B.构造地震C.崩陷地震D.人工地震答案:ABC17.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是:()A.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B.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C.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D.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答案:ABCD18.按照我国自然灾害的特点、灾害管理及减灾系统分类以下属于自然灾害的是:()A.森林病虫害B.森林火灾C.巨浪灾害D.寒潮答案:ABCD19.下面关于烧伤面积新九分法的论述正确的有:()A.头、颈部9B.双上肢各9C.躯干前后各9D.上下肢各29答案:ABD20.我国城市灾害的特点有:()A.灾害种类多B、灾害连发性强C、灾害扩散性强、发展速度快、频次高D、

6、灾害危害面广、破坏性大B.灾害种类多B、灾害连发性强C、灾害扩散性强、发展速度快、频次高D、灾害危害面广、破坏性大C.灾害种类多B、灾害连发性强C、灾害扩散性强、发展速度快、频次高D、灾害危害面广、破坏性大D.灾害种类多B、灾害连发性强C、灾害扩散性强、发展速度快、频次高D、灾害危害面广、破坏性大答案:ABCD三、判断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21.现场急救的复检是在已鉴别出危及生命的损伤,对伤病员的进一步危害已减低到最低程度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尽快将被救人员简易分型以便于救护人员识别,并给予不同的处置。()答案:错误22.现场救护时初检指对伤病员进行初步的医学检查,按轻、中、重、

7、死亡分型。()答案:正确23.堤防是平原河道防止洪水灾害的主要工程措施。()答案:正确24.突发性自然灾害一般不会在同一地点反复出险。()答案:错误25.除少数由雷击起火、物质自燃等非人为原因外,90%的以上的火灾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答案:正确26.在自然灾害中,泥石流是毁灭城市的主要原因。()答案:错误27.根据事故应急预案的对象和级别,应急预案可分为: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应急响应预案;互助应急预案;应急恢复预案。()答案:错误28.城市救灾的回旋余地较大,特别是大型城市,往往在规划时就设计预留好了足够的避难场所。()答案:错误29.根据避难空间外部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推测的室内最高有毒

8、物质浓度值。如果最高有毒物质浓度值高于临界浓度值,则应该“就地”避难。()答案:错误30.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包括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答案:正确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

9、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

10、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

11、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

12、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

13、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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