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19春《工程经济学》在线作业3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133325957 上传时间:2020-05-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工19春《工程经济学》在线作业3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工19春《工程经济学》在线作业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工19春《工程经济学》在线作业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工19春工程经济学在线作业3-0001试卷总分:100 一、 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60 分)1.某机床原始价值为16000元,净残值为2200元,折旧年限为6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则第5年的折旧额为()元。A.1185B.480.3C.2300D.1580正确答案:B2.下列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发展的内涵只有经济发展B.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C.人类发展受自然资源所制约,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D.控制人口增长与消除贫困,是与保护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正确答案:A3.某设备资产原值为1000万元

2、,估计报废时残值为100万元,折旧年限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则第三年应提取的折旧额为()。A.200万元B.400万元C.240万元D.144万元正确答案:D4.同类企业规模属于()情报。A.市场情报B.外协情报C.经济情报D.企业内部情报正确答案:C5.价值工程中的价值是指()。A.对象(产品或作业)所具有的必要的功能与取得该功能的总成本的比值B.对象(产品或作业)所具有的必要的功能C.对象(产品或作业)所具有的必要功能的取得成本D.对象(产品或作业)能够满足用户某种需求的一种属性正确答案:A6.下列选项中,属于提高价值的途径的为()。A.C,FB.C,FC.C,FD.C,F正确答案

3、:A7.某部件占部件总数的5%10%,占总成本的70%75%,则该部件属于()。A.D类部件B.C类部件C.B类部件D.A类部件正确答案:D8.某企业欲从国外引进甲、乙先进设备,引进甲设备的一次性投资为300万元,年运行费用为20万元,使用年限为6年;引进乙设备的一次性投资为400万元,年运行费用为10万元,使用年限为8年。设基准收益率为6%,则()。A.应该引进甲设备B.应该引进乙设备C.甲、乙设备经济效益相同D.不能判断应该引进哪种设备正确答案:B9.功能整理的方法是()。A.使用数理统计方法B.采用哥顿法C.采用功能打分法D.采用功能分析系统技术正确答案:D10.已知某产品有四个功能,其

4、中各功能重要程度为F1比F2重要,F1比F3重要,F1比F4重要,F3比F2重要,F2比F4重要,F3比F4重要,试用0-1评分法来确定F1的功能重要性系数为()。A.0.33B.0.36C.0.40D.0.50正确答案:D二、 多选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1.常用的价值工程对象的定量分析方法有()。A.百分比法B.ABC法C.价值系数法D.加权平均法正确答案:ABC2.区域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大致有()等,这些指标体系,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目标。A.可持续发展经济福利指标体系B.世界银行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C.人文发展指标体系D.人类活动强度指标体系正确答案:ABC

5、D3.按照目的和手段,功能可以分为()。A.基本功能B.上位功能C.辅助功能D.下位功能正确答案:BD4.价值工程中常用的方案评价的方法有()。A.优缺点列举法B.直接打分法C.加权打分法D.理想系数法正确答案:ABCD5.设备更新方案的比较原则一般为()。A.对保留旧设备的分析,要以旁观者的立场而不是从旧设备所有者的立场去考虑问题B.在分析中只应考虑今后发生的现金流量,对以前的现金流量及沉没成本,不应再参与经济计算C.方案比较时,一般假设设备产生的收益是相同的,只是对它们的费用进行比较D.在分析中,既要考虑机会成本,又要考虑沉没成本正确答案:ABC三、 判断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

6、)1.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发展。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2.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工人。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3.设备的自然寿命主要由设备的无形损耗决定。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4.功能是指产品或作业的性能或用途,表明了产品的使用价值。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5.模仿创新的劣势在于其比较被动。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B以下内容可以删除: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

7、不利后果。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

8、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

9、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

10、惩恶扬善的功能。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

11、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首先,无效

12、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