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竹筷通用技术要求湖南版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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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43 T 1710 2019 1 日用竹筷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竹筷的产品分类 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包装 标志 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竹为材料 经过加工而成 用于加工食物或摄取食物的日用竹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480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78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

2、门氏菌检验 GB 4789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 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 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 1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 饮 具 GB T 1

3、9790 2 2005 一次性筷子 第 2 部分 竹筷 GB T 23778 2009 酒类及其他食品包装用软木塞 GB 31604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GB 31604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 31604 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 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SN T 2204 2015 食品接触材料 木制品类 食品模拟物中五氯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日用竹筷 cho

4、psticks for daily use 使用原竹为材料 经过加工而成 作为加工食物或进食的辅助工具 3 2 大头端面 head end 较宽一端的横断面 DB43 T 1710 2019 2 3 3 小头端面 tail end 较窄一端的横断面 3 4 端面损伤 end damage 端面竹材纤维开裂 缺损 3 5 变色 discoloration 成品上的色斑 污迹 枯焦等非正常色泽 3 6 毛刺 prickle 成品上可能造成刺 划伤的竹纤维束 4 产品分类 4 1 日用竹筷按用途可分为一次性竹筷 家用竹筷和食品加工用竹筷 4 2 日用竹筷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炭化竹筷和普通竹筷 4 3 日

5、用竹筷按有无油漆涂饰可分为涂饰竹筷和未涂饰竹筷 5 一般要求 5 1 材料 5 1 1 原材料应无毒 无害 无污染 且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 1 2 所用添加剂等辅助材料的品种 使用范围及用量应符合 GB 9685 规定 5 1 3 不应使用下列原材料 助剂 涂料及化学制剂 a 失效 变质 霉变或被污染的材料 b 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c 回收再生材料 d 荧光增白剂 5 2 感官 感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无污染 无异味 b 表面无油污 尘土 霉变 虫蛀 腐朽其他异物 c 表面洁净 光滑 无毛刺 d 经涂饰处理的产品表面平整 色泽均匀 无气泡 产品经迁移试验浸泡后 涂层无龟裂 无起 泡

6、无脱落 5 3 尺寸 5 3 1 一次性竹筷 一次性竹筷的尺寸及公差应按照产品类型 分别参照 GB 19790 2 2005 中 4 2 4 3 4 4 4 5 DB43 T 1710 2019 3 和 4 6 的相应要求 5 3 2 家用竹筷 食品加工用竹筷 产品尺寸及公差要求见表 1 表 1 尺寸及公差要求 序号 项目 尺寸 mm 公差 mm 1 长度 160 270 2 0 2 大头端面宽度 6 0 0 2 3 小头端面宽度或直径 3 0 0 2 4 侧面弯曲 1 0 5 正面弯曲 1 0 注 食品加工用竹筷的标称长度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但公差应满足要求 5 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

7、要求见表 2 表 2 微生物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大肠菌群 MPN 50 cm 2 不得检出 2 致病菌 不得检出 3 霉菌 cfu g 50 5 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要求见表 3 表 3 理化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含水率 10 2 噻苯咪唑 mg kg 10 3 邻苯基苯酚 mg kg 10 4 联苯 mg kg 10 5 抑霉唑 mg kg 10 6 二氧化硫浸出量 以SO2计 mg kg 300 7 重金属 以Pb计 mg kg 4 乙酸 体积分数 煮沸0 5 h 再室温放置24 h 1 8 高锰酸钾消耗量 mg kg 蒸馏水 煮沸0 5h 再室温放置24 h 10

8、 9 总迁移量 mg dm 2 4 体积分数 乙酸 含酒精饮料模拟物 植物油 煮沸0 5 h 在室温放置24 h 10 10 氧化剂残留量 mg kg 20 11 五氯苯酚 mg kg 不得检出 注1 序号为7 8和9的项目仅适用于经涂饰处理后的竹筷 检验序号为7 8和9的项目时 应对同一件样品或其进行三次迁移试验 每次均使用一份新的食品模拟物 并以第三次迁移试验测定结果为依据进行判定 注2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 浑浊 沉淀 异臭等感官型的劣变 DB43 T 1710 2019 4 6 检验方法 6 1 感官 采用目测或鼻嗅方法 6 2 尺寸 6 2 1 测量方法 6 2 1 1 长度

9、沿中缝测量 6 2 1 2 大头端面宽度 小头端面宽度或直径在两端面最宽和最窄处测量 6 2 1 3 以筷子凹面朝下靠在钢板尺直边上 在最大弯曲处测量其弯曲高度 6 2 2 量具要求 钢板尺应具有足够的量程且分度值小于或等于 0 5 mm 卡尺的分度值应小于或等于 0 02 mm 6 3 微生物指标 6 3 1 制样 按 GB 14934 规定的采制样方法进行 6 3 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 3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3 3 致病菌 按 GB 4789 4 GB 4789 5 GB 4789 10 及 GB 4789 11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3 4 霉菌 按 GB 4789 15 规

10、定的方法进行 6 4 理化指标 6 4 1 含水率 按 GB 19790 2 2005 中 6 4 4 2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4 2 噻苯咪唑 邻苯基苯酚 联苯 抑霉唑 按 GB 19790 2 2005 中 6 4 4 3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4 3 二氧化硫浸出量 按 GB 19790 2 2005 中 6 4 4 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 4 4 重金属 按 GB 5009 156 和 GB 31604 1 方法进行预处理 按 GB 31604 9 的要求进行测定 DB43 T 1710 2019 5 6 4 5 高锰酸钾消耗量 按 GB 5009 156 和 GB 31604 1 方法

11、进行预处理 按 GB 31604 2 的要求进行测定 6 4 6 总迁移量 按 GB 5009 156 和 GB 31604 1 方法进行预处理 按 GB 31604 8 的要求进行测定 6 4 7 氧化剂残留量 按 GB T 23778 2009 中 6 11 的要求进行 6 4 8 五氯苯酚含量 按 SN T 2204 2015 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7 1 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 5 2 和 5 3 规定的项目 7 1 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 之一时 应进

12、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的定型鉴定 b 当原材料 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 重新恢复生产时 d 检验与监督检验结果或最近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主管部门或用户提出要求时 7 2 抽样 7 2 1 原则 应在同一批产品中按规定抽取相应试样 7 2 2 感官 尺寸 从提交检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抽样数量按表 4 的规定执行 表 4 感官和尺寸检验抽样数量 单位为双 批量 最低取样量 9000 50 9001 36000 125 36001 150000 200 150001 600000 300 600001 500 DB43 T 1710 2019 6 7 2 3 微生

13、物指标和理化指标 从提交检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0 份带完整最小包装的样品 每份样品最低不少于 10 双 其中 15 份用于理化指标检验 5 份用于微生物检验 送实验室检验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整 7 3 判定原则 7 3 1 单项判定 7 3 1 1 尺寸 按表 5 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 若发生不合格时 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本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合 格 则判定该项合格 否则判定该项不合格 表 5 尺寸检验样本数和评定数 单位为双 批量 样本数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36000 20 5 6 36001 600000 32 7 8 600001 50 10 11 7 3 1 2 感官 微生物指

14、标 理化指标 感官 微生物指标 理化指标有不合格项时 则判定该项不合格 7 3 2 批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其中有 1 项不合格 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 标志 运输 贮存 8 1 包装 8 1 1 产品应有内 外包装 8 1 2 内包装应密封 其材料应清洁 无毒 无异味 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并具防尘 防水性能 8 1 3 外包装箱应具有抗压 防尘 防潮性能 8 2 标志 8 2 1 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4806 1 规定 8 2 2 产品的最小包装应有标志 标志的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号 数量 生产日期 保质期 生产厂名 厂址 8 2 3 经涂饰处理的产品应分别标示基材和涂层的材质名称 8 2 4 产品外包装应有 食品用 字样和 防污染 防雨淋 勿压 轻放 标志 8 3 运输 8 3 1 产品在运输中应轻装轻卸 避免剧烈振动 挤压和日晒雨淋 8 3 2 产品不应与有毒 有害 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混放 DB43 T 1710 2019 7 8 4 贮存 8 4 1 贮存环境应清洁卫生 通风干燥 防火 防潮 防鼠 防虫 8 4 2 产品存放应距地面 15 cm 并且距墙 45 cm 以上 8 4 3 不应与有毒 有害 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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