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浙江省电子政务的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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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 电子政务是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形态,是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加强政府监管,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和建设“数字浙江”的要求,推进“十一五”期间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与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我省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

2、和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决策,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行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以“整合、应用、服务、效益”为主线,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支撑,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为核心,关键业务应用系统和跨部门协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为保障,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增强政务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提高行政能力。(二)发展原则统筹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导向,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防止各自为政、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协同共享。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

3、资源,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业务协同,提高电子政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深化应用。面向需求,立足省情,讲求实效,深化应用,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模式。重点建设和完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电子政务项目。惠及全民。以人为本,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活动开展电子政务建设,营造广大人民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电子政务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安全可靠。始终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与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考虑安全问题,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保系统可靠和信息可信。(三)建设目标。到2010年,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建成,信息

4、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基本建立,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在政府工作中得到普遍应用,电子政务公众认知程度和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总体建设与应用水平居全国前列。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全省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以及重大基础性、战略性数据库;跨部门、跨地区信息交换与共享普遍开展;县级以上政府的公文、档案、资料基本实现数字化;以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有大幅提高。重点应用系统整合和业务协同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业务系统建成并发挥重要作用,部门间业务协同普遍开展,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率达到

5、80;通过信息技术与政务工作的结合使各级政府的管理决策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办公效奉得到较大提高。建成先进适用、功能齐全、安全可靠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支撑体系。省到市、市到县两级政务广域网、省市县三级政务城域网以及应用支撑平台发挥重要作用,承载80以上政务日常运行业务,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机制。电子政务发展的政策体系、人才体系、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基本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电子政务公众认知程度和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区域之间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协调发展,形成电子政务发展的有利环境。二、主要任务(一)有效开发利用政务

6、信息资源,加快信息公开共享。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充分发挥、利用政府网站等信息化媒介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加快政务数据库建设与应用。以核心部门数据为基础,按照“一数一源、共建共用”原则,推进人口、企业、地理空间与自然资源及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与共享利用。推进以传统载体保存的政务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全省统一的公文档案、政策法规、人力资源等数据库。推进部门专业数据库建设,为业务开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3加快政务信息条块共享。根据法律规定和履行职能的需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地区信息共享的内容、方

7、式和责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省级政务信息交换系统,构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立本级信息交换平台。4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信息采集、登记、备案、存储、共享、安全等环节的管理。合理规划政务信息的采集和更新维护流程,加强协调,明确分工,避免重复采集,减轻企业和公众负担,并确保所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的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值开发利用。(二)加快关键业务系统

8、的建设与应用,强化业务协同。1推进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政务工作需要,从解决应用着手,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应用计划,拓宽应用广度,深化应用深度,发挥系统实效。围绕公众、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需要,选择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业务,作为电子政务优先支持的业务。着重做好基于互联网的面向公众的服务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为社会提供各种业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办公、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金融、海关、公共安全、劳动保障、农业、质量技监、检验检疫、国土资源、人事、环保、新闻出版、城市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企业信用监管、

9、药品监管、防汛指挥等:重要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2重点推进多部门的业务协同。整合已建和已部署的相关部门应用系统,进一步理清部门间的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通过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现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纵向系统内、横向部门间及跨地区协同业务的开展,逐步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发挥各应用系统的综合效益,提高政府对综合事务的处理能力。整合服务资源,积极推进面向公众服务的跨部门业务协同处理系统的建设,形成“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处理”的行政办事和服务模式。(三)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合理部署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1完善网络平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部署,充分整合、利

10、用现有网络资源,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省级接入网,及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根据实际需要,政务外网可延伸到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满足各级政府开展网上业务的需要。各部门在新建电子政务系统时,原则上不得重新铺设或通过租用专线等形式组建部门专网。各部门已建的业务系统和网络,除有特殊要求外,逐步迁移到统一的政务网络平台。2建立网络管理和安全支撑平台。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加强对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性能、故障、配置、安全等的实时管理。建立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完善病毒防范、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有害信息过滤等信息安全监控体系。落实系统运行日志

11、、使用日志保存审计制度。统一规划IP地址,实行域名集中管理,制定适用的路由策略。在建立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监控防御体系基础上,以国家电子政务安全平台为支撑,以密码技术和数字证书技术为基础,构建我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安全平台和安全可信的应用支撑平台。3合理部署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科学界定各部门业务系统及数据的涉密等级,合理部署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上运行的系统和数据。涉密信息系统不得在政务外网上运行。对于应用需求大、管理能力强、安全确有保障的非涉密业务系统和数据,经有关部门评估后,尽可能在政务外网上运行;对于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主要面向公共服务的业务,通过逻辑隔离等技术手段,必须在

12、政务外网上运行。对于音频、视频、邮件服务等政府部门共性应用系统,进行统一部署与建设。建立政务数据灾备系统,确保数据安全。(四)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制度建设。1建立安全保障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系统,培育社会化安全应急服务队伍。健全灾难备份与恢复机制。建立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安全测评工作。2健全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省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的规划。加快制订电子政

13、务项目建设管理、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逐步使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重点推进浙江省信息化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出台。3完善标准化体系。研究提出我省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目标,编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框架,建立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制订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绩效考评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制订电子政务技术标准,重点完善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业务流程的操作规范、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

14、信息安全的评估检测等技术标准。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强化技术标准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应用,规范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三、重点工程(一)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工程。1统一电子政务网门户系统工程。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在电子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上建立协同办公门户系统,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应用系统服务目录体系,整合各部门办公业务流程,实现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2法人单位数据库共享工程。深化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国家试点工作,推进工商、质量技监、税务、海关、环保等部门数据库的建设与共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基于数据流的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办公,提高部门联合监管能力

15、和公共服务水平。3人口数据库共享工程。在公安、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税务、人口计生、统计等涉及人口基本信息部门纵向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抓好横向数据交换与共享,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4地理空间与自然资源数据库共享工程。在测绘数据基础上,分层叠加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等部数据,理顺空间信息的生产、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数字浙江”的空间数据框架。5宏观经济数据库共享工程。深化宏观经济部门专业数据库建设,促进统计、财政、税务、银行、海关、外经贸、外汇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应用。6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电、卫生、体育、旅游等部门社会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立分类科学、内容丰富的文化信息共享数据库。7省级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推进重点部门的数据集中,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省级数据交换平台,逐步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信息共享体系。8电子公文交换和流转平台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公文交换和流转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电子公文的网络安全传输、交换和全流程管理。9省级公共财政信息系统联网审计工程。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推选财政、税务、劳动保障、交通、国土资源、民政、卫生等公共财政业务系统与审计业务系统的联网,提高审计部门的网络审计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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