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大足县城市森林亮点工程苗木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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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大足县城市森林亮点工程苗木项目编号:DZCGZ10B0066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3一、采购项目3二、供应商资格条件3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3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3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3六、联络4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4一、招标项目一览表4二、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5第三篇 投标人须知6一、项目勘测6二、投标费用7三、投标人资质7四、招标文件7五、投标8六、开标11七、评标11八、定标12九、签订合同13第四篇 评标方法和废标条款14一、本项目评标方法14二、废标条款14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14

2、一、合同主要条款14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16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18一、投标函18二、开标一览表19三、报价明细表20四、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21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1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22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八、资质文件23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为了保证大足县2010年度城市森林亮点工程项目苗木质量,降低造林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经县政府采购办同意,大足县2010年度城市森林亮点工程项目苗木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特真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大足县城市森林亮点工程苗木项目编号:D

3、ZCGZ10B006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内容:采购朴树、桢楠、香樟、银杏实生苗、水杉等苗木及半细叶结缕草各一批,数量、规格及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2、持有有效的县级以上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1、2010年9月14日9:00至2010年9月20日17:30工作时间内,在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于2010年10月9日9:30至10:00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确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须将投标确认函

4、于2010年9月20日17:30前传真至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10月9日9:30至10:00地点: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一楼会议室。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0:00,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10:00,开标地点为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一楼会议室。六、联络采购人:大足县园林管理所联系人:郑举联系电话:13609415411联系人:何永鉥联系电话:15320212492地 址:大足县南环中路67号集中采购机构: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东段

5、1号(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东廊楼0310室)联系人:赵 梅 13808322896 李万彬 13996439999联系电话:023-43765886传 真:023-43761109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年九月十三日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 招标项目一览表大足县2010年度城市森林亮点工程苗木采购需求表标段苗木品种苗木类别米径(cm)分枝点(m)树冠苗高(m)数量最高限价(元/株)第一标段朴树驯化苗20全树冠10-12280株3000.00第二标段桢楠驯化苗81.2-1.5全树冠5-6700株200.00第三标段香樟驯化苗20全树冠6-7m截干40株3200.00第四标段银杏(实生

6、苗)驯化苗202.2-2.5全树冠9-1050株7600.00第五标段水杉驯化苗203.5-4.0全树冠9-1140株1000.00第六标段半细叶结缕草25000平方米7.0元/平方米备 注1-3标段送货点为五星大道,4-6标段送货点为宏声广场。表中所指驯化苗为苗圃移植驯化苗。二、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一)苗木品种朴树、桢楠、香樟、银杏实生苗、水杉、半细叶结缕草。(二)苗木数量朴树280株,桢楠700株,银杏实生苗50株,水杉40株,半细叶结缕草25000平方米。(三)苗木规格、质量及相关要求苗木必须达到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苗木标准,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根系完整无破损,无病虫害,带泥团,实

7、行捆装,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包装符合国家规范。1.朴树:米径20cm,苗高10-12m,冠幅4米以上,生长均匀,树干通直,生长均匀,土球110-120cm,苗圃移植驯化苗。2.桢楠:米径8cm,苗高5-6m,高度在1.2-1.5米处分枝,生长均匀,树干通直,保留树枝全冠幅,土球60cm,苗圃移植驯化苗。3.香樟:米径20cm,截干高度6-7m,冠幅3米以上,树干通直,生长均匀,土球110-120cm,苗圃移植驯化苗;4.银杏实生苗:米径20cm,苗高9-10m,高度在2.2-2.5米处分枝,生长均匀,树干通直,全树冠,土球110-120cm,苗圃移植驯化苗;5.水杉:米径20cm,苗高9-1

8、1m,高度在3.5-4米处分枝,生长均匀,树干通直,土球110-120cm,苗圃移植驯化苗。6.半细叶结缕草:生长良好。(四)供方责任1.所供苗木必须是经县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和种苗检验机构检疫、检验,并发给林木种苗检疫证、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2.合同签订后,具体供苗日期以大足县园林管理所通知为准,具体数量以大足县园林管理所通知为准; 3. 到货地点分别为大足县城五星大道和宏声广场。苗木运输到栽植点后,必须与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园林局、采购办、采购中心一起按要求对苗木进行验收,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并出具苗木验收单,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五)付款方式苗木供货完毕后,凭合同、苗木验收单、正

9、式发票及相关证件,15日内付总额的50%,尾款于6个月内付清。第三篇 投标人须知一、项目勘测参加投标的单位自行对该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考察踏勘,以获取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情况及有关资料。参加投标的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无论参加投标人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考察,均视为已考察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的环境因素。参加投标的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事项:1、联系单位:大足园林管理所2、联系人:郑举、何永鉥(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书)3、自招标文件发布,即可踏勘现场(

1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投标费用本招标项目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三、投标人资质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其它资格条件:(1)持有有效的市级以上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四、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

11、式;投标文件格式共六部分组成。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大足县政府采购中心。五、投标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

12、承诺等文件组成,具体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它包括:(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资质文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B、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C、能够证明投标人资质、信誉、业绩的其它材料。3、投标人应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篇“第三条投标人资质”规定的资格条件。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满90天。5、投标履约保证金(1)投标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按所投标段交纳投标履约保证金(1标段84000元,2标段14000元,3标段38000元

13、,4标段4000元,5标段17500元)。落标供应商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2)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D、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4)投标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应于2010

14、年10月8日12:00前汇至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信息:开户银行:工行大足支行户名:大足县资金管理部帐号:3100096009024912580(注:汇款时请注明 “保证金6602828”字样)(5)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若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合同签定后完全履行合同的,所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合同签定后不履行合同的,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7、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投标人可在最高限价以下自由报价,应一次性报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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