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建龙薪酬管理办法_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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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龙钢铁编 号:发布日期:2006年 月 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生效日期:2006年5 月 1 日编 制 人:强审 核 人:吴保才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处批 准 人:顾兴钧页 数:第 1 页 共 15页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公司薪酬管理,根据岗位设置及岗位评价结果,明确公司薪酬体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以下的所有员工。第二章 薪酬结构第三条 公司推行薪幅制薪酬体系,共设16薪等。薪等设计按排列法及因素计分法确定。薪酬结构由薪幅工资、主管加给、特付工资、奖金及补贴构成。1. 薪幅工资1) 基本工资: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是核发员工加班补贴、假期工资的标准。2) 保健津贴

2、:根据员工所任岗位对应的薪等,每月支付,并随岗位异动而调整。2. 主管加给:担任一、二级主管的人员,每月依主管责任大小支付主管加给,并随岗位异动调整或取消。1) 一级副职主持正职工作的,主管加给按上一级别标准执行;2) 厂处长助理按本部门副职应享主管加给级别降一级别标准执行;3) 非主管岗位人员主持主管岗位工作的,不享受主管加给。3. 特付工资:对招聘的具备特殊专长或关键岗位(关键岗位的界定详见员工激励计划实施细则)人员,经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在薪资改革过程中,超过岗位标准或同类人员待遇的,经人力资源主管领导核准、总经理批准后也可以特付工资方式支付,详见下文特付工资管理。4

3、. 奖金1) 绩效奖金:员工个人绩效奖金基数与固定工资(薪幅工资与主管加给之和)的比例,按3:7的比例挂钩,与月考核挂钩发放。员工薪幅工资变化,绩效奖金基数也相应调整。2) 公司单项奖金A. 指标奖:为推动产量、质量、成本、品种、技术等方面指标的阶段性突破,临时设立的奖励,依其设立时提交审核后的奖励办法发放。B. 管理活动奖金:公司为改善管理环境,改进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围绕生产力进步而组织的长期的管理活动设置的奖金。3) 盈余奖金:依建龙员工激励计划实施细则规定核发(未进入激励计划围的员工参照年终奖金管理办法执行)。5. 补贴1) 补贴包括:加班补贴和夜班补贴。2) 补贴发放标准:按本

4、办法下文规定执行。第三章 新进人员定薪第四条 新进院校引进应届毕业生入企定薪1. 新进应届毕业入企后执行一年见习期。2. 见习期间不发奖金。3. 具体收入标准视该年毕业生供需状况、市场相应学历人员薪资水平等确定。第五条 新进普工1. 按所任岗位薪等低值的80%执行,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 试用期间无绩效奖金。第六条 新进关键岗位人员按所在岗位薪等低值定薪,试用期间享受绩效奖金。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定薪依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 员工薪资发展第八条 员工薪资发展包括试用期满调薪、年度调薪两类。第九条 试用期满调薪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评结果作为正式任用及薪资标准

5、调整的依据。1. 普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薪幅工资按所任岗位薪等低值执行,开始享受绩效奖金。2. 见习满调薪:按见习生待遇的70%核定薪幅工资,但当见习生待遇的70%低于核定岗位薪等低值时,薪幅工资应按低值执行。3. 关键岗位人员(非协议工资),依试用期考核结果,按下表规则调薪:考核结果调薪金额优N*8%甲N*4%乙N*2%丙不合格,延长试用期一个月,仍不合格的辞退丁转岗或辞退说明:N=薪等中值第十条 年度调薪1. 根据股东权益、公司支付能力、当地生活水平与薪资市场行情等因素,在年度薪资预算额度确定年度平均调薪幅度(M),经理办公会核准后执行。2. 当年度平均调幅为0时,不进行年度调薪;3.

6、 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年1月办理,2月1日起薪。4. 年度调薪条件:因公司业务需要,在同一薪等的岗位间异动,可自上次定薪、调薪之日起计算连续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具备年度调薪资格。5. 试用期满人员,遇年度调薪时,不予进行年度调薪。6. 年度调薪以上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依据。7. 调薪金额依下表执行年度考核结果调薪金额优1.2MN甲1.0MN乙0.8MN丙0丁-0.8MN说明:N=薪等中值M=当年公司平均调薪幅度8. 加薪后,薪幅工资高于薪等高值时,按高值执行,超出部分乘以十二个月一次性发放。第五章 岗位异动薪资调整第十一条 同一薪等岗位间异动,薪幅工资不予调整。第十二条 升任较高薪等岗位,按原

7、任岗位薪等中值8%加薪,加薪后仍低于新任岗位薪等低值,按新任岗位薪等低值执行;但是,当加薪后薪幅工资高于新任岗位薪等低值时,按加薪后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因岗位轮调、业务需要或组织调整等非个人原因调任较低薪等岗位1.异动前薪幅工资未超过新任岗位核定薪等高值,薪幅工资不变,按新任岗位核定薪等。2.异动前薪幅工资超过新任岗位薪等高值,按新任岗位薪等高值执行。第十四条 因个人原因调任较低薪等岗位,在新任岗位薪等中值定薪,不得高于中值。第十五条 享有特付工资的人员,遇岗位异动时,按特付工资管理规则执行。第六章 特付工资管理第十六条 特付工资的设定、取消,根据部门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核准,总经理批准。第十

8、七条 新进享有特付工资的员工,在合同期,年度考评为优、甲等的,特付工资保留至合同期结束。下一个合同期是否继续支付特付工资,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年度考评情况提出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核准,总经理批准。第十八条 因年度调薪、岗位晋升等加薪时,相应冲减,余额特付。第十九条 发生岗位异动需减薪时,取消特付工资,薪幅工资调整按第五章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年度考评为优、甲等的,下年度可继续保留特付工资。第二十一条 年度考评为乙等的,下年度特付工资标准降为原标准50%。第二十二条 年度考评为乙等以下的,下年度取消特付工资。第二十三条 年终激励计划(年终奖)根据协议办理。协议未约定的,特付工资在年度兑现中进行冲减。

9、第二十四条 特付工资的发放不与月绩效考评挂钩。第七章 奖金第二十五条 绩效奖金(一) 绩效奖金核算1. 一级单位绩效奖金一级单位绩效奖金应得总额(一级单位员工奖金基数)(一级单位考核系数)公司对一级单位的其它考核一级单位考核系数单位绩效考核分数/1002. 员工奖金一级单位绩效奖金可分配总额一级单位绩效奖金应得总额部门单项奖对员工的考核员工绩效奖金一级单位绩效奖金可分配总额(1部门单项奖提取比例)(员工奖金基数员工考核系数)(一级单位员工奖金基数一级单位员工考核系数)(1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对员工的各类考核操作人员的考核系数考核分数/100其他人员,考核系数按下表规则核定:考核结果考核系数S

10、1.2A1.1B1.0C0.7D0.5(二) 部门单项奖1 部门单项奖审批a) 各生产单位根据需要,每月可按不超过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6%提取。b) 部门单项奖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核算,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建立台帐。2 部门单项奖除以下规定围外,不得挪作它用:a) 全员性福利类:为改善员工生活福利,用于支付员工文娱活动、节假日礼品、不能安排调休人员的加班补贴等费用。b) 改善指标类:为改善本单位各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指标而设立的指标奖金、管理活动奖金。3 部门单项奖使用a) 各部门使用单项奖,必须按上述条款规定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报人力资源处备案。b) 用于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奖金,各单位提供发放明

11、细表,一级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处核准后,提交财务处发放。c) 用于组织文娱活动、购买礼品等费用,由各单位提交有效票据、购物清单及发放、使用明细,单位一级主管审核,人力资源处核准后、提交财务处报销。(三) 员工绩效奖金与当月考勤状况挂钩:1. 当月事假一天,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70%核发;当月事假两天,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30%核发;三天及以上免发当月绩效奖金。2. 当月病假一天,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80%核发;当月病假两天,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50%核发;当月病假三天,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30%核发;三天以上免发当月绩效奖金。3. 探亲假、婚假、丧假、工伤假期间,不核发奖金。4. 当月迟到或早

12、退,月累计两次,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50%核发;月累计三次,免发当月绩效奖金。5. 旷工半天,按绩效奖金应得总额的50%核发;旷工一天,免发当月绩效奖金。第二十六条 单项奖金,按单项奖金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盈余奖金依员工激励计划规定核发(未进入激励计划围的员工参照年终奖金管理办法执行)。第八章 其他人员薪酬第二十八条 实习生1. 从院校引进的应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前在企业实习期间,公司发放实习工资。2. 实习工资:本科实习生,每人每月800元,专科实习生每人每月600元。视当年毕业生供需状况、市场相应学历人员薪资水平等,需调整实习工资的,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 项目筹

13、建人员(一) 项目筹建兼职人员按编制正式岗位的薪资标准及办法执行。(二) 项目筹建专职人员1. 专业工程师: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执行。2. 项目管理人员:按公司平均收入执行。(三) 新招及转岗到新项目,做生产准备的人员,在部培训期间,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在外地培训期间,增发培训补贴;参与设备调试至投产前,按外培收入标准执行;投产后,按岗位定薪。第三十条 兼职或代理1. 兼职人员兼任下级或同级岗位,只享受原岗位薪资福利待遇。2. 非主管岗位代理主管岗位时,薪幅工资按代理岗位薪等低值执行。第三十一条 留岗查看人员留岗查看期间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

14、行。第三十二条 公司下(待)岗人员1. 待岗培训人员: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 下岗人员: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第三十三条 离职人员1. 除名或开除者,当月无绩效奖金;2. 未按规定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前,暂停工资、奖金发放;第九章 假期待遇及补贴标准第三十四条 假期待遇1. 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只核发基本工资。公式为: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法定应出勤天数假期天数2. 员工病假期间,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公式为:病假工资市最低工资标准80%法定应出勤天数病假天数3. 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只核发薪幅工资。工伤鉴定评残后,按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第三十五条 加班补贴1. 主管安排员工双休日加班的,应以同等时间安排员工补休,公司原则上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2. 公司支付加班补贴,以员工加班申请及主管审批记录为准,不申请或主管审批不同意的,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补贴。3. 加班补贴计算公式为:日常加班补贴(基本工资20.928)150%加班小时数双休日加班补贴(基本工资20.92)200%双休日加班天数法定假加班补贴(基本工资20.92)300%法定假加班天数当基本工资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4. 以下情形人员不享有加班补贴: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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