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采购太阳能空气能设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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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第一章 名词释义第二章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第六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七章 授予合同第八章 质疑处理第二册 招标项目需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第三册 格式及附件第一章 合同格式(供参考)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第三章 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第一章 名词释义1 资金来源1.1 采购单位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安排,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2.1 “采购单位”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

2、单位、团体组织。2.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即招标人。本招标文件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或称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许可,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2.4 投标文件:利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2.5“投标”,指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 版本说明3.1 本版本适用于货物类网上招标项目采购。4 合格的投标人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

3、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4.2 必须注册成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4.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4.4 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前3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

4、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7)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投标效果将受影响;(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1 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如安装

5、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5.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5.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5.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5.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

6、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除非另有约定,并达到验收标准。5.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5.7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产品有效期为: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的环境中,有效期八年。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5.8 服务响应期:4小时以内到达采购单位现场。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5.9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5.10 如有必要,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

7、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寸、价值不大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所提供样品必须密封包装。5.11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内规定的货物编号。5.12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按本须知第23.4条规定,不退还投标人。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章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构成7.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分装为三册。第一册

8、是招招标人须知,内含通用条款;第二册是对具体招标项目的说明、补充、完善和对第一册的修改等。第三册为合同格式参考及各种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特别留意并绝对避免本采购文件第27.5列举将导致废标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7.3 网上报名。为方便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网上报名参加投标,方法是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8

9、招标文件的澄清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之规定。8.2 投标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8.3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8.4 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9 招标文件的修改9.

10、1 投标截止期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10.2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本采购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书4)承诺函5)分项报价清单表6)供应商情况

11、介绍7)项目实施方案8)售后服务方案9)货物说明一览表10)技术规格偏离表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备注: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册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2.2 “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货物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13 投标报价和货币13.1 投标报价为深圳工地地面包括设

12、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如有变更,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二章之规定。13.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1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3、,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满意,证明文件清单见第二册第一章投标人资格。14.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满意,即: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或是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3)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业绩要求;4) 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在开标日前开具,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15 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5.2.1

15、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2.2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5.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规格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5.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5.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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