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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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本)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分类分级1.4工作原则1.5预案体系1.6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2.1领导机构2.2办事机构2.3工作机构2.4乡镇机构2.5专家组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与预警3.2预警级别与发布3.3预警处置4、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4.2先期处置4.3应急响应4.4指挥与协调4.5扩大应急4.6应急结束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理5.2调查与评估5.3恢复重建6、信息发布7、应急保障7.1应急队伍7.2经费保障7.3物资保障7.4基本生活7.5医疗卫生7.6交通运输7.7治安保障7.8人员防护7.9通

2、信保障7.10社会动员7.11公共设施7.12抢险装备7.13技术支持8、监督管理8.1预案演练8.2宣传和培训8.3责任与奖惩9、附则9.1预案管理10、附件10.1四川省重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10.2泸州市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10.3古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10.4突然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响应流程图10.5古蔺县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及相关机构10.6古蔺县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目录10.7古蔺县应急资源统计表1、总则1.1编制目的 提高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依

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古蔺实际,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病危害、动物疫情以及严重影响

4、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四川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省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0.1);泸州市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

5、简称市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0.2)。1.4工作原则(1)以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鼓励公民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事件预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

6、时发挥专项应对机构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1.5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总体应急预案。县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明确各类突

7、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规定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县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县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及相关机构详见附件10.4)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对应的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制定或由县政府指定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3)县级部门应急预案。县级部门应急预案(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目录详见附件10.5)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

8、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县政府备案。(4)乡镇应急预案。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而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政府应急预案,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实施。(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县政府备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重大活动,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政府备案。城市社区、乡镇农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重点体现操作性。各类预案应当根据情况

9、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或涉及我县的域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2.1领导机构县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领导、指挥机构。其组成如下:县应急委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武部部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担任。县应急委委员: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发改局、县经商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扶贫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农

10、机局、县文旅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煤管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应急办(人防办)、县维稳办、县新闻中心、县国资公司、人行古蔺分行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同志。古蔺县人武部、武警古蔺县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有限公司、四川省古叙煤田观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州宁发能源有限公司、古蔺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宏能实业有限公司、国网古蔺供电分公司、四川省广电网络古蔺分公司、中国移动古蔺分公司、中国电信古蔺分公司、中国联通古蔺分公司、叙大铁路有限公司、叙古高速公司、四川省泸州现代运业蔺州有限公司、古蔺县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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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2.研究解决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应急资源配置、应急资金使用、应急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3.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县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4.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负责直接指挥应对处置工作;5.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相关类别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6.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2.2办事机构县应急办是县应急委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具体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县应急委关于应急

13、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县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县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县应急委日常工作。2.3工作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县应急委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相关领域、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领导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应急委委员根据需要,分别参加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

14、长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3.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应急办(人防办),负责指挥协调全县地主任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领导指挥全县火灾事故扑救工作。7.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领导指挥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8.县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负责领导、指挥道路交通安全,全县通航水域的人员、船舶、设施等遇险的搜寻救助应急处置工作。9.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负责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组织指挥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10.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县食药监局,负责指导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11.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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