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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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1-GXZC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5 月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1-GXZC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45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

2、HZZC2020-G1-000111-GXZC)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 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1-GXZC,现对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1-GXZC三、采购内容及数量: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叁佰柒拾叁万

3、捌仟元整(¥3,738,000.00)。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及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4.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且经 营范围具有完成本次服务内容及能力的供应商;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 2020 年 5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 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

5、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第 9 页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团)4 楼)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5268001 2.招标文件成本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3.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6、转出,以现金方式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 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45009010008838888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4 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我公司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5 月 19

7、日 15 时 30 分在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4 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签到并出席开标会议。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联系事项:采购人:贺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彭工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 18 号电话:0774-5122636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 76 号联系人:叶工电话:0774-5208882监督部门: 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51

8、35551日期: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功能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0-G1-000111-GXZC2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投标报价及费用: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 投标人必须就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提及的所有内容及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作唯一完 整报价。只允许投标人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4答疑、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天前,以书

9、面形式要求采购人答疑、澄清。询问、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按投标人须知(一)总则第 9 条“询问、质疑和投诉”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质疑。答疑、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公司将以网站公告发布;本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上发布公告。5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

10、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现金方式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45009010008838888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7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须送达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将按有关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退款请及时与贺州

1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774-5268008,以便办理退款)。8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以使用正本复印件)。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5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序号内容、要求4 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 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5 月 19

12、 日 15 时 30 分,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城投集团)4 楼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11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综合评分法1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13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14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公司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在媒体上发布(详细见公告中公布的网站)。15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5%,应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入以下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开户银行:工行贺州西约支行帐号:21043801092

13、640037232、中标人按合同履约完毕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 赔偿。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贺州市公安局,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16现场勘查: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勘查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

14、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西中策恒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7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招标方式3.1 公开招标方式。4.投标委托4.1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6.联合体投标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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