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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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江苏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规程2012年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县组田径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第一赛区:宿迁沐阳人民政府。第二赛区:盐城射阳人民政府。三、竞赛时间和地点第一赛区:2012年4月28日5月2日在宿迁沐阳市举行。第二赛区:2012年5月16日20日在盐城射阳市举行。四、参赛单位第一赛区(35个单位):武进(区)、常熟市、如皋市、张家港市、宜兴市、昆山市、溧阳市、江阴市、如东县、江宁(区)、扬中市、沭阳县、吴江市、仪征市、丹阳市、通州(区)、新沂市、灌南县、太仓市、金坛市、江都市、铜山县、海门市、泗阳县、浦口(区)、泰兴市、盱胎县、邗江(

2、区)、射阳县、盐都(区)、兴化市、吴中(区)、溧水县、丰县、响水县。第二赛区(29个单位):靖江市、宝应县、大丰市、楚州(区)、东海县、邳州市、灌云县、建湖县、高邮市、启东市、丹徒(区)、六合(区)、沛县、句容市、阜宁县、睢宁县、滨海县、姜堰市、海安县、锡山(区)、宿豫(区)、东台市、泗洪县、淮阴(区)、涟水县、高淳县、洪泽县、赣榆县、金湖县。五、竞赛组别和项目(一)竞赛组别1618岁组:1994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1315岁组: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1112岁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二)竞赛项目1618岁组(男子17

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20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11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1500米)。1618岁组(女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200米栏、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1315岁组(男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

4、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项全能(100米、铅球、跳高)。1315岁组(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3000米竞走、5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项全能(100米、铅球、跳高)。1112岁组(男子10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垒球。1112岁组(女子10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垒球。六、参加办法(一)参加人数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参赛单位均可报16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其中11-12岁

5、组运动员必须为34人,1315岁组运动员必须为68人,1618岁组运动员必须为2-4人,参赛人数符合上述规定的则参与混合团体总分排名,运动员男女自定。2、1618岁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当地县(市)一所中学在读的学生。(二)所属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的参赛单位减免空调费和基本伙食费。(三)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四)省优秀运动队、解放军(有双计分协议)和省体校适龄运动员,由原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占名额。每名运动员限报二个项目,报全能项目不得兼项。(五)凡未在省体育局注册的教练员,不得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七、竞赛办法(一)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二)部分项目采用

6、新的竞赛办法执行。1、径赛中全部赛次(含预、次、复、决)均按成绩录取名次。2、田赛远度项目进行六轮比赛,第一轮按成绩录取3名,第二轮根据前两轮成绩再录取3名,第三轮根据前三轮成绩再录取2名,共8人参加后三轮比赛;第一、二轮录取的运动员可再继续进行试跳(投);成绩带入决赛排名。(三)根据田径规则相关规定,凡消极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四) 各项目根据比赛人数决定赛次;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不比赛,由省体育局通知报名单位,可以改项,但不准换人。(五)运动员号码布按省体育局统一规定号码和规格,由各单位自备,小号码由赛区准备。(六)1618岁组运动员必须携带就读县中(学)的学籍卡原件。

7、(七)各项目报名标准(附后)。八、计分、录取名次办法(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项目加倍计分、计牌,不足八名按高限计分。(二)比赛时虽取得录取名次,但没有达到报名标准(附后),名次不予录取(几个赛次中有一次达标就可,全能项目必须达全能报名标准);1112岁组暂不设报名标准。(三)团体名次计算。1、按获混合团体总分数排列名次办法:根据各单位向省田径队输送运动员的加分、三个组别运动员所得名次分、破纪录加分相加排列名次。如得分相同,以向省田径队输送运动员多者名次列前;仍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2、按获奖牌数排列名次办法:根据各单位三个组别运动员所得

8、金牌数多少来排列名次,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银牌数再相同,铜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3、根据1618岁组运动员所得名次分,以各单位所代表县中(学)名称进行单独排名。(四)个人单项、混合团体总分名次、奖牌名次、高中组(县中学)名次均录取前八名,分别给予奖励。1、第一赛区混合团体总分第28名至35名的单位,下年度降至第二赛区。2、第二赛区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下年度升至第一赛区。3、2011年各县(市、区)凡是向省田径队输送一名运动员,在各县(市、区)混合团体总分中加16分。九、运动员参赛资格(一)执行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竞赛办法(草案)和江苏省第十八届

9、运动会青少年部运动员参赛资格管理办法(草案)以及省体育局其他有关规定。(二)运动员骨龄规定 1、参加最大年龄组比赛的运动员不再进行骨龄审查,但必须在参加次高及以下年龄组比赛时骨龄审查合格;参加其他年龄组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每年必须参加由省体育局组织的骨龄审查。 2、运动员骨龄审查合格(骨龄值1.5)可以参加和生活年龄相对应年龄段比赛;骨龄值超标(骨龄值1.5),可按骨龄值升至相应年龄段参加比赛,一旦参赛,不得更改。十、报名和报到(一)报名:1、各单位于赛前30天将纸质报名表分别报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邮编:210029,电话:02551889671传真:0

10、25-51889563,E_mail:LuoL)和赛区。报名表中要填写注册证号码、骨龄拍摄时间等,省体校运动员及自费参赛者要详细注明,报名表不合格的单位不准参赛。2、凡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县(市、区),省十八届运动会不参加县(市、区)金牌、总分、贡献奖、输送奖的排名。3、个别县(市、区)如不参加比赛,须于赛前40天经所属省辖市体育局和分管县(市、区)长签字后正式书面报告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并同意。(二) 各代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教练员注册证、运动员注册证(IC卡)和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健康证明及保险协议书。否则不予参赛。(三)其它:1、无故弃权:报名后没有特

11、殊原因不参赛者,每人交200元。2、因故弃权:报名后因伤、病等情况请假者,每人交100元。3、不达标者:包括报名项目比赛都犯规没成绩者(每人只要有一项次达标即认同为达标),每人交200元。4、需在赛区交的经费,在队伍离开前一定要结清,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只要有一人,则在下一年度比赛中扣除两个公费名额。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小组名单另发。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三、本竞赛规程由江苏省体育局负责解释。2012年江苏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三、竞赛时间、地点:2012年8月3日-8日在徐州市举行。四、参赛单位南京市、无

12、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五、竞赛组别和项目(一)竞赛组别:青年组(1719岁组):199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甲组(1516岁组):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乙组(1314岁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二)竞赛项目:青年组(1719岁组)男子1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撑杆跳高、铅球、铁饼、链球、标枪*、七项全能。青年组(17

13、19岁组)女子1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2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撑杆跳高、铅球、铁饼、链球、标枪、五项全能。少年甲组(1516岁组)男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撑杆跳高、铅球、铁饼、链球、七项全能。少年甲组(1516岁组)女子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2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撑杆

14、跳高、铅球、铁饼、链球、标枪、五项全能。少年乙组(1314岁组)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五项全能。少年乙组(1314岁组)女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打“*”项目为非年度计分项目。六、参加办法(一)省体育局负担苏州、南京、徐州各32人;无锡、南通、宿迁各26人;扬州、常州、镇江、泰州各21人;连云港、盐城、淮安各14人的包干经费,各市公费工作人员人数和公费运动员人数按照

15、1:8配备。其余运动员、工作人员自费参赛。(二)增加苏北地区各市公费参赛名额,其中徐州、宿迁各增加13人,连云港、盐城、淮安各增加8人。(三)各单位1993年出生的运动员不得超过4人。(四)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五)省优秀运动队(含解放军)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省体校适龄运动员可代表输送市参赛,由输送市报名,占名额。(六)报项规定: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七)凡未在省体育局注册的教练员,不得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七、竞赛办法(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二)部分项目采用新的竞赛办法执行。1、径赛中第一轮按成绩录取名次,后继赛次按规则录取名次。2、田赛远度项目举行六轮比赛,第一轮按成绩录取3名,第二轮根据前两轮成绩再录取3名,第三轮根据前三轮成绩再录取2名,共8人参加后三轮比赛;第一、二轮录取的运动员可再继续举行试跳(投);成绩带入决赛排名。(三)各项目根据比赛人数决定赛次;各计分项目报名少于3人或3队的不比赛,由省体育局通知报名单位,可以改项,但不准不换人。(四)根据田径规则相关规定,凡消极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五)检录时,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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