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32903334 上传时间:2020-05-21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编》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税收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法的特点 1 征收范围单一只针对购置特定车辆征收 不针对所有财产或消费财产征收 2 征收环节单一只在退出流通进入消费领域的特定环节征收 3 税率单一 采用统一比例税率征收 4 征收方法单一实行只与征税对象价值直接相关的方法 5 税收收入用途特定由中央财政根据国家交通建设投资计划 统筹安排 6 价外征收 税负不发生转嫁计税价格中不包括税额 税负不负责转嫁 内容框架 1 纳税义务人2 征收范围3 应纳税额计算4 税收优惠5 税收征收管理 一 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购置应

2、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 包括购买 进口使用 受赠使用 自产自用 获奖使用或者以拍卖 抵债 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 包括国内各类单位与个人 也包括外国各类经济组织和外国公民个人 二 征收范围 应税车辆 包括 一 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二 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 二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 三 电车 有轨电车 无轨电车 四 挂车 全挂车 半挂车 五 农用运输车 三轮 四轮 三 应纳税额计算 一 税率 统一为10 二 计税依据 根据不同购置行为分别确定 1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支付的价款和全部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增值税 2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3 其

3、他自用应税车辆 不能或不能准确提供车辆价格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类似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 注 所谓 最低计税价格 一般依据全国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制定 三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计税依据 税率 1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 王某2009年1月份 从某公司购买一辆小车供自身使用 支付了含增值税税款在内的款项234000元 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550元 代收保险费1000元 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3000元 车辆装饰费1300元 所支付的款项均由公司开具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和有关票据 要求 计算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应税依据 234000 550 1000 3000 1300

4、1 17 205000元 应纳税额 205000 10 20500元 2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税率 例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份 从国外进口10辆小车 报关时海关确定关税完税价格为每辆185000元人民币 海关规定每辆征收关税203500元 另代征进口消费税11655元和增值税66045元 该公司将小车留本单位使用 要求 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 应税依据 185000 203500 11655 400155元 应纳税额 400155 10 40015 5元 三 其它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计算纳税人受赠使用 自产自用 获奖使用以及其它方式取得并

5、自用应税车辆 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 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 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 相应类型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 最低计税价格 税率 四 特殊情况下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1 免税 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 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1 已使用年限 规定使用年限 100 税率2 未按规定纳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纳税人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材料的 检查地税务机关应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差额部分计算补税 应纳税额 最低计税价格 税率 四 税收

6、优惠 一 减免税规定1 享受外交豁免的机构和人员自用车辆 2 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4 自2009年1月20日至当年底购置的排气量在1 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 暂减按5 的税率征税 5 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减税的其它情形 1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 检查 调度 报汛 警 联络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 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3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二 退税规定纳税人已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前 因下列原因需要办理退税的 由纳税人申请 征收机构审查后办理退税手续 1

7、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2 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 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五 税收征收管理 一 纳税申报一车一申报 二 纳税环节使用环节 即最终消费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 缴纳车辆购置税 三 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 应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 应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四 纳税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 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8、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自产 受赠 获奖和以其它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购买之日 是指纳税人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 进口之日 是指纳税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五 缴税方法 1 自报核缴 2 集中征收缴纳 包括两种 一是纳税人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纳税 二是税务机关集中报缴税款 3 代征 代扣 代收 车船税法 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车船税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1 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 税目与税率 4 税收优惠政策 6 纳税地点 纳税时间 5 扣缴义务人 3 应纳税额 内容框架 1 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在中国境内行驶车辆 船舶 以下简称车船 的所有人或者管理

9、人 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具体是指 1 乘用车 2 商用车 包括商用客车 商用货车 3 挂车 4 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5 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 6 摩托车 7 机动船舶 8 游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规定的车辆 船舶 以下简称车船 2 税目与税率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 车船法 所附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 车船法 所附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具体税额的确定方法 3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计量单位 年基准税额 一定比例 计算实例 例 某客运公司本月购入50辆乘

10、用车 其中20辆车排气量为1 5升 10辆车排气量为3 5升 其他20辆车排气量为4升 已知该省乘用车年基准税额分别为排气量1 5升车辆为400元每辆 排气量为3 5升车辆为3000元每辆 排气量为4升车辆为4500元每辆 求 应交车船税 应交车船税 400 20 3000 10 4500 20 128000元 计算实例 例 某运输公司本月购入80辆各类车辆 其中40辆为商用车货车 每辆整备质量为10吨 20辆为专用作业车 每辆整备质量为20吨 其他20辆车为轮式专用机械车 每辆整备质量为15吨 已知该省商用车货车年基准税额分别为90元整备质量每吨 专用作业车为100元整备质量每吨 轮式专用机

11、械车为110元整备质量每吨 求 应交车船税 应交车船税 10 40 90 20 15 100 20 15 110 99000元 计算实例 例 某水上旅游公司本月购入10艘机动船舶与游艇 其中5艘为机动船舶 每艘净吨位为10吨 5艘为游艇 每艘游艇身长50米 已知该省机动船舶年基准税额为5元每净吨位 游艇年基准税额为1000元每米 求 应交车船税 应交车船税 5 10 5 5 50 1000 250250元 4 税收优惠政策 免税情形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 捕捞 养殖渔船 二 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 警用车船 四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 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

12、人员的车船 减税或免税情形 一 对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 免税的 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 第五条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 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 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5 扣缴义务人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6 纳税地点 纳税时间 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

13、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纳税时间 一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二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 公安 交通运输 农业 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 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 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二 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 定期检验手续时 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征管要求 重点掌握 1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 2 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 车船税的计算方法 4 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