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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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与分析 第六章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第六章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6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6 2风险自留6 3自保和专业自保公司6 4保险概述 相对于减少损失概率和降低损失程度的控制型风险管理 财务型风险管理的目的则是抵消损失的成本 即财务上的负担 具体而言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有财务型非保险转移 风险自留和保险等 6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 6 1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概述6 1 2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方法6 1 3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适用情况6 1 4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与局限 6 1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概述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指受补偿的人将风险所导致损失的财务负担转移给补偿的人 其中保险人除外 的

2、一种风险管理技术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与控制型风险转移的区别在于 首先 控制型风险转移是转移损失的法律责任 即通过合同或契约 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责任和对第三者的损失责任 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转让损失的财务负担 即转让人通过合同或契约寻求外来资金补偿其确实存在的损失 其次 控制型风险转移将财产或活动连同损失责任都转让给受让人 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则只转移损失 不转移财产或经济活动本身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与保险的不同点在于 第一 就法律观点而言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不能被看作是一种保险行为 第二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 其受让人不是保险人 第三 因为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受让人不是保险人 所以他们不会有意识

3、地去接受大量的风险单位 并进行与之相关的风险预测 第四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通常需要附着于其他合同或契约才能完成 如通过变更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或巧妙地运用合同语言 将损失转移给他人 6 1 2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方法 1 中和所谓中和 Neutralization 是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平衡的一种方法 是投资风险的主要处理对策 通常 商业机构 生产商 加工商和投资者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波动方向上的趋同性 通过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方向相反但数量相同的商品 而把自身承受的价格风险转移给投机者 达到现货与期货盈亏互补的目的 这种安排的方式在商业上就是所谓的对冲 2 免责约定免责约定 Hol

4、d HarmlessAgreement 是指合同的一方通过合同条款的拟定与变更 将合同中所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转移给另一方承担 通常在租赁合同 建筑合同 委托合同 销售 供给或服务合同中 均可通过免责约定来转移风险 例如 一般建设工程工期较长 施工期间承包方将面临建材 设备价格上涨而带来的损失 因此 承包方可要求在协议条款中写上若干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 合同价款应相应上调 发包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 应一次性付给承包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 若由发包方指定厂家 而由承包方采购材料 设备 承包方可在协议条款中载明若产品价格高于承包方预算价格时 差价由发包方承担 这样 承包

5、方的潜在损失就转移给发包方了 同样 发包方也可通过协议条款 将潜在损失转移给承包方 3 保证合同所谓保证合同是指由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因行为的不忠实或不履行契约一无所致权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的契约 保证合同与保险市场的保证保险相比较 虽然目的都是将违约风险转移 但他们还有如下区别 1 保证合同中通常有三个当事人 保证人 被保证人和权利人 而保险合同却只有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 2 保证合同是由保证人提供保证 使权利人获得保障 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 是因为它可能在其他方面与另两方有某些利害关系 而保险公司愿意提供保证 则是因为它收取了被保险人的报废 3 保证人通常以被保证人的财产抵押来补偿可能遭受的损失 而

6、保证保险则是集合多数风险单位来分摊其可能发生的损失 6 1 3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适用情况 1 风险转移者和风险承担者之间的损失可以清楚地划分2 风险承担者能够且愿意承受适当的财务责任3 应用此法的成本低于其他风险管理技术 6 1 4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与局限 一 优点1 可以转移某些无法透过保险转移的潜在损失保险公司只承担可保风险 而且 即使是可保风险 具体到某一保险公司来说 也不一定开办此项业务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所能处理的风险 即可以是纯粹风险 也可以是投机风险 既有可保风险 也有不可保风险 因此 对某些风险来说 就只好通过非保险途径来转移 在人们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中 伴随着签订大量的经济

7、合同 人们就可利用经济合同中某些条款来转移风险 以补充保险无法完成的潜在风险转移的功能 2 有利于全社会控制风险以建设施工合同为例 若承包人将因设计图纸的疏忽 错误 更该所造成的工程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 修复等费用支出以及承包人因此而发生的人工 材料 机械和管理费用等损失转移给发包人 则发包方就会更加严格 周密地审查设计图纸及其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 以控制这类损失的发生 这样将潜在损失转移给那些能够更好地实施损失控制的人 无疑会使损失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幅度降低 2 经济易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非常灵活 不仅转移的责任可大可小 而且转移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人们如何巧妙地运用各种法律知识 合同条款 合同语言

8、 谈判技巧等 同时 合同本身的多样性 为风险管理者灵活运用这一管理技术提供了充足的余地 另外 与保险相比 它无需支付保险费用 控制风险则不仅要支付相当的费用 还要做大量的工作 而非保险转移则只需在合同条款上下功夫 一旦合同签订 转移就告成功 二 局限性1 受到法律和合同条文本身的限制近二三十年来 基于公众的舆论 对运用合同条款转移风险损失的做法 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来加以限制 2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要支付一定费用一般来说 风险承担者不可能无代价地接受被转移来的损失责任 其条件可能在合同价格上反映出来 如土建工程承包人常把保险费作为单独一项 列入其投标价格中 然而费用的支出主要还在于 一旦损失发生

9、 为解决争端可能支付的一笔相当可观的诉讼费 它往往超过损失本身的经济价值 3 风险承担者可能在财力上无法承担被转移损失责任被转移的风险损失一旦发生 可能会很严重 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而非保险转移中的风险承受者不存在大量风险单位的集合 所以其承受能力是有限的 若风险承担者无力支付如此巨大的损失赔偿 则该转移无实际意义 4 风险承担者会谨慎接受风险 6 2风险自留 6 2 1风险自留的定义以及基本性质6 2 2风险自留的种类和具体措施6 2 3风险自留的相关因素 6 2 1风险自留的定义以及基本性质 一 定义风险自留是由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其实质在于 当风险事故发

10、生并造成一定的损失之后 经济单位通过内部资金的融通 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 它与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管理技术的区别在于 1 自留不是将风险转移 而是由自己承担 2 风险自留是在进行某项活动或计划时 已意识到风险的存在 故在风险事故尚未发生前采取控制措施 仍然继续实施这项活动 但在财务上作出安排 以备损失发生后进行处置 例如 在股票投资中 投资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确定承受风险的程度 在股价下跌 自己已经亏损的情况下 果断 割肉斩仓 止损 进行自我调整 二 性质风险自可能是消极的 也可能是积极的 可能是有意识的 也可能是无意识的 可能是有计划的 也可能是无计划的 风险自留有两个基本性质 1 风险

11、自留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风险自留与其他两种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的性质不同 它并非将损失转移而是企业自己承受 而这种承受并非企图改变风险单位的损失频率和幅度 故与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也有所不同 除了风险回避外 对特定风险而言 风险自留可与其他技术同时并用 2 风险自留是一种残余的技术 ResidualMethod 风险自留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残余的技术 是因为在其他风险管理技术无法有效处理风险时 即无法回避 转移和加以控制的情况下 企业只好自己承受该风险 6 2 2风险自留的种类和具体措施 一 风险自留的种类 表6 1 另外根据风险自留的程度 风险自留可以分为全部自留风险和部分自留风险 全部

12、自留风险通常是对那些损失频率高 损失幅度小的风险主动采取的一种方法 运用该技术时 必须对损失发生的频率 损失的严重程度有较准确的估测 并预计即使最大损失额发生时 企业也有足够的财力来承担 否则 不宜采用 部分自留风险是在运用其他管理技术的同时 企业自留一定数量的风险 依靠自身的财力来处置这些风险 如保险中的免赔额 二 风险自留的具体措施1 将损失摊入营业期那些损失概率高但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可以将其摊入营业成本 企业须将额外的支出吸收在一个较短时期 一般不超过3个月 内的现金流当中 2 借款用以补偿风险损失3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 6 2 3风险自留的相关因素 一 企业承担能力风险管理

13、者必须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每一风险损失的期望值 变异性和企业在短期内财务上的最大承受能力有清醒的古策 风险管理者应根据企业对风险损失的承担能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二 机会成本如某企业年初一次性支付保费115000元 6个月 9个月和12个月后各发生一次损失 每次均赔付40000元 总计赔付120000元 但若企业能够从未支付资金中挣得12 的年收益率 则各次机会损失支付的现值分别为37682元 36547元和35498元 现值总额为109754元 可见 若企业不投保 由自己承担损失 为支付余额的收益可产生5246元 115000元 109754元 的利润 三 其他保险费用和税收便利是其他应考虑的因素

14、 对于税收便利 按国家规定 保险费可计入成本 在纳税时 作为经营费用被扣除 而自留的一切资金安排 在损失发生前均不能扣除 只能扣除实际损失 6 3自保和专业自保公司 6 3 1自保定义6 3 2自保的优点与局限性6 3 3专业自保公司 6 3 1自保定义 自保是属于风险自留的一种特殊形态 其定义在不同学者间略有分歧 综其所述 所谓自保是指风险主体通过对其所拥有风险单位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的合理预测 并且考虑自身的财务能力 预先提存一笔基金以弥补可能损失的一种计划性的风险自留 一般认为 建立意外损失基金 自保 的做法比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更容易 更能解决问题 6 3 2自保的优点与局限性 一 自保

15、的优点1 节省保险费由于保险费中含有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 它包括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 经纪人和代理人的佣金 保险人合理的预期利润等 附加费用约占保费的30 40 倘若由经济单位自保即自行提存意外损失准备金 则此类附加费用便可省下来 2 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可以增强风险主体补偿风险损失的能力 弥补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不足 当预期损失发生时 风险主体可以通过预先提存的基金进行补偿 而不影响当期的损益 这样 即稳定了生产经营活动 又稳定了风险主体的盈余 3 基金投资可以获利对于所积累的意外损失基金 经济单位可以利用时间差进行投资获利 4 道德风险减少意外损失基金是经济单位内部自设 自留自

16、用 利害与共 道德风险因此减少 而且还能促进防灾防损 5 理赔迅速经济单位如参加保险 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调查 勘察 定损 如遇争议 还需求助于仲裁 诉讼 因而常常不能迅速得到补偿 如果采用自报 可以免除许多繁琐程序而获得迅速理赔 二 自保的局限性1 风险单位数目有限大数法则所需的 大数 总是不能达到 使得风险损失的预测比较困难 2 可能发生财务调度困难意外损失基金在积累的初期 如果发生事故的损失超过其累计额则需要经济单位用其他资金来源予以弥补 这样便会造成财务调节上的困难 3 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例如 外汇管制则可能限制经济单位在财务上处理其海外风险方面的选择自由 6 3 3专业自保公司 一 专业自保公司的定义及性质企业风险自保的通常组织形式是专业自保公司 专业自保公司是大规模企业集团为节省费用以及承保自己拥有的风险单位 而投资设立的附属保险公司 CaptiveInsuranceCompany 英国石油公司 BP 于20世纪20年代成立的TankerInsuranceCompany 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自保公司 企业通过建立 基金 来处理自留风险 就必然会走向通过建立自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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