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学教师职务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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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水平评价试行标准及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承担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四)身心健康。二、具体评价标准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等级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一)正高级教师1教书育人(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

2、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曾获得与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课程教学(1)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独特的教学思想和精湛的教学艺术;具有值得借鉴和推广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卓著。(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被评为“北京市特级教师”,或者曾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是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

3、团队的主要成员,具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担任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负责人。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承担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受聘参加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3教育教学研究(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近5年内主持一项区级及以上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两项,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近5年内主编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

4、。近5年内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学术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4影响力(1)在本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近5年内做过市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等,下同)三次以上。召开过区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思想研讨会。指导教师参加全国或市级的教学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5学历经历(1)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2)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

5、后因工作需要从事教研、科研工作累计满10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应曾经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10年,现任中学主任或小学副校长及以上职务。(二)高级教师1教书育人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课程教学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能够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试验。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得到同行和学生普遍认可,教学效果突出。3教育教学研究(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

6、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近5年内参与两项区级及以上课题,取得比较有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比较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行为。近5年内获得区级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近5年内参与编著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近5年内撰写具有一定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学术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4影响力(1)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2)近5年内

7、讲授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大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5学历经历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后,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3年。(2)取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还应具备: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5年,现任中学副主任或小学副校长及以上职务。(3)取得专科毕业学历,1961年1月1日前出生,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8年。(三)一级教师1教书育人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课程教学(1)对所教学科

8、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参与教学实践和校本课程开发。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认可,教学效果好。(2)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大赛中获三等及以上奖项或承担过区级公开课、示范课等。3教育教学研究(1)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2)任二级教师岗位以来,参与过区级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根据自身教育教学经验撰写过学术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奖。4学历经

9、历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博士学位后。(2)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后,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还应具备:曾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1年。(3)取得本科或专科毕业学历后,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人员还应具备:曾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四)二级教师1教书育人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2.课程教学与教育教学研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

10、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累了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较好;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3学历经历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后。(2)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后,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3)取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4)取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3年。(五)三级教师1教书育人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课程教学与教育教学研究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

11、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学习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并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3学历经历取得中等师范学校或专科毕业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三、其他条件(一)班主任年限要求1.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应当在取得下一级教师职称(职务)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2.担任年级组正副组长、团队干部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的人员,在晋升教师职称(职务)时,其上述工作年限可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凡不设置班主任工作岗位的机构内的教师,评聘教师职称(职务),可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二)课时要求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12、(不含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学科),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教研、科研、培训机构中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人员所承担培训或进修课程的年平均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三)外语要求1.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2.对于参加当年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但在中小学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推荐、区县教委和区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参加本年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评审。 (1)获得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 (2)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

13、等及以上奖项。 (3)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 (4)参加全国、市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全国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参加全国、市学科教学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得全国性奖励或市级论文二等及以上奖励。 (四)计算机水平要求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须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须持有应用能力(水平)三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五)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六)在城镇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有1年以上在一般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文件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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