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

上传人:权**** 文档编号:132647618 上传时间:2020-05-18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1.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肇事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交通肇事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肇事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交通肇事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交通肇事在调解不成的处理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到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有关部门应先认定责任,并通过调解避免相互矛盾与冲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交通肇事在调解不妥交警怎么处理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诉讼时效分为短期和长期,如下所述:1、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2、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2、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济南律师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