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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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汇编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实现2000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参加范围与考评内容 1、参加范围:

2、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及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在 500 卷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企业及其它管档单位原则上也按本办法执行。2、考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鉴别;材料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与转递;制度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三、等级划分与审批权限1、等级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标准总分为 100 分,达标分为95 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0 分,达标分为85 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85分,达标分为80分以上。有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一级标准总分为110分,达标分为

3、105 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9分,达标分为94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92分,达标分为87分以上。2、审批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审批,并颁发证书,其它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四、评审程序与晋级时限1、 评审程序 ( 1 ) 自查申报: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 2 )

4、组织考评: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报等级的书面报告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采取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抽查档案,检查基础设施,查看有关资料,测试有关人员必备知识等方法,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判出分数。根据考核验收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写出验收的情况报告。( 3 ) 评定审批:审批部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依据考评标准和考评小组验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正式通知申报单位。 2、晋级时限: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从 1997年 1 月起在

5、全国实施。申报单位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审批部门申报。各单位原则上首次只能申报三级,条件具备的单位也可以直接申报二级或一级。定级后,满 1 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1999 年底前,凡属目标管理范围内的管档单位,均应申报等级。五、组织领导1、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加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宏观业务指导的责任,切实解决好实行目标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6、3、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分类指导、定期检查评比。对已评上等级的单位和部门,一般每3年复检一次,经复检,发现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单位,降低或撤消其原定级别,并收回等级证书。对到 1999 年尚未申报或未达到等级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申报等级。4、奖惩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干部人事工作以及测评主管领导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对达到一级的管档单位,要对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主管领导和档

7、案管理干部,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一律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进行。未尽事宜,由中央组织部干部调配局负责解释。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检查验收操作细则为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质量,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组通字19965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 1各党委组织部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等级,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直接进行检查验收。 2其他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采取下列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申报干部人事档案

8、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干部人事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二级、三级标准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干部人事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或委托下一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进项检查验收。 3检查验收小组一般由 3 5 人组成。组成人员主要是各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业务骨干,根据需要也可以吸收同级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4各地区、各部门根据申报等级单位的数量,可组成若干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二、申报等级的材料和时间 申报

9、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应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申报以下材料:1. 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如成立档案工作机构的时间,保管干部人事档案数量,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档案室管理设备的情况等);(2)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3)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情况; (4)宏观业务指导情况。 2. 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以上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表中所列各项要填写清楚,“申报单位自检意见”一栏要简写。 3.申报单位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审批部门申报等级,各单位原则上首次只能申报三级,个别条件具备

10、的单位也可直接申报二级或一级。但具有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在下属管档单位没有达到规定的等级比例以前,原则上不得申报一级。定级后,满一年方可再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三、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接到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工作程序如下:1. 对申报单位的审批表和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进行审核。对审批表所列项目填写不正确,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内容不齐全的,退回原单位,重新填写申报。2. 制定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将检查验收日期通知申报单位。 3. 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并进行认真的培训学习。 4. 检查验收的具体步骤: (1)听取全面汇报。即听取申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同志关于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工

11、作目标管理情况的全部汇报。(2)查看有关资料和基础设施建设。即看档案室内文件资料、规章制度、薄册表格等是否健全;“六防”措施是否落实;所申报等级必备的设备是否齐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的情况等。(3)抽查档案。即5001000卷的抽查10卷,10001500卷的抽查15卷,1500卷以上的抽查20卷。抽查档案要看材料收集是否齐全、鉴别分类是否准确、编排是否有序、目录是否清楚、装订是否整齐等。 (4)反馈意见。即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验收结束后,经过小组评议,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5)评定审批。即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在严格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

12、标管理考评标准和检查验收小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审批结果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批准的目标管理一级单位,须抄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布等级证书。(目标管理二级、三级单位的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颁发。)四、检查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1.要突出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对以下项目应重点检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收集与鉴别、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利用与转递。 2.严格按照所申报的等级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所申报的等级逐项逐条进项检查打分,总分达不到申报等级规定的分数,不能定级,更不能下降到所申

13、报等级的下一个级别(如申报一级,不能因为检查未达到规定的分数而降到二级)。 五、几点要求 1.各级检查验收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练掌握各项检查验收工作标准。 2.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考评标准执行,实事求是,公道正派,防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3.检查验收小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申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验收小组的工作。 4.各级检查验收小组成员,不得参加本单位的检查验收。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三级标准(总分:92分)一、组织领导5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列入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议事日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机构设置、人

14、员配备、库房建设、所需经费等问题给予解决。(1.5 分)2、本单位有一名领导分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了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任务和要求( 1 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十项职责;制定了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建立健全了八项制度: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1 分)4、关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切实解决职级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1.5 分)二、管理体制与范围4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隶属于组织干部人事

15、部门领导,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 分) 2、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和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其档案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代管。( 1 分) 3、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干部主管部门保管,副本由干部协管部门保管。( 1 分)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及其有本级管理范围内的直系亲属的档案,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1 分)三、队伍建设6分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至少配备 3名专职干部;其它管档案单位管理档案在2000卷以上的,要配备2 名专职干部;管理档案1000至2000卷或管理1000卷以内,且宏观指导任务比较重的单位至少要配备 1 名专职干部。兼职人员要以主要精力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3 分)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必须是党员,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提供利用以及档案的保管、保护知识和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0.5 分)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职干部相对稳定,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 分)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参加县以上组织干部人事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1991 年以来,累计时间二周以上。( 1 分)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坚持原则、严守纪律、遵守制度、保守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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