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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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积极引导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规范学院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标准,保证测评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现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第三条 本办法是我院学生申报校级和院级各类奖学金;以及校级和院级“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评定细则

2、第四条 凡参评的本科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所有修读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部合格,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入在内。(5)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第五条 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价,从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两部分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按百分制计分。(一) 综测总分=学业成绩分(70%)

3、+综合表现分(30%)(二) 综合表现分主要从德育素质、科研创新和文体活动这三方面进行考核。(三) 综测总分每学期计算一次,一般在开学的第一周至第二周。学年综测总排名根据每位同学两个学期的综测总分取平均分后进行排名。第六条 学业成绩(总70分)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学业成绩=上学期绩点成绩/4 70注:绩点成绩由教务系统生成,不包含全校性选修课。(其中,小学期成绩计入第二学期)第七条 综合表现(总30分)(一)德育素质(总15分) 1、思想政治素质(总7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包括党团生活、党章团课学习、团支部学习、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活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道德修养。完全符合以上标准得基本分3分。(1) 参加学校或学院指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加0.1分,根据学院组织部签到卡,按次累加,最高加1.5分(参与文体集体活动,按文体活动加分标准,本项不重复加分)。(2) 内务卫生评比,获得校级优秀宿舍(文明宿舍)的每人加1分,获得院级优秀宿舍(文明宿舍)的每人加0.8分(校级或院级取最高分,不累加)。学校每月卫生检查,被学校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每人一次减1分,一年内两次直接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院每月卫生检查,被学院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每人一次减0.8分,一年内三次直接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扣分项需累加,不设上限)

5、。(3) 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易班先进个人、社会实践积极分子、优秀宿舍长、自强之星、军训优秀学员、通令嘉奖、通报表扬等个人荣誉称号或表彰的,校级加0.3分,院级0.2分(上一学年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各类奖学金等不加分,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类的荣誉称号不在本项加分,具体该项荣誉称号是否可加分,由学院评审小组最终认定, 本项最高加1.5分)。(4) 其他扣分情况: a、旷课一个课时,扣0.2分;旷课超过10课时,不参加评奖;旷课情况以学院统计、公示为准。b、开学未准时报到注册的:未准时到但有提前请假者扣0.5分;未提前请假说明原因者或理由不充分者扣1分

6、,有请假但超过一天仍未报到者扣1分。c、非节假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的,一次扣1分,在此基础上旷课的按第一种情况扣分。 d、党员主要以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及出席各种有关会议的考勤状况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此项由党支部书记操作,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由学院本科生中心党支部确定。 e、团员主要以是否参加党章团课学习和活动、班级会议和活动、团支部会议和活动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由系团总支根据各班长和团支部组织委员提供的数据统一操作。 f、非团员须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参照本条e项减分。 g、无故缺席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必须参加的活动(含校级大会、学院大会、年级大会、重要讲座或典礼),每次扣0

7、.3分;一学年缺席超过3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缺勤情况以带队老师、活动负责人或学院组织部点名统计为准。(活动中途离场按缺勤计算)2、学生工作(总3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院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团助理;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院青协、宣传中心、科创中心、就促中心、楼委会、心晴工作室主任;系团总支副书记、组宣委员;小绿维修团队队长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组宣委员;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院青协、宣传中心、科创中心、就促中心、楼委会、心晴工作室副主任及下属各部部长; 各班级班委;小绿维修团队副队长和部长、副部长;学院团委助理、医保助理、贷款助理等;学生社团社长担任院各学生机构干事;

8、各宿舍宿舍长;学生社团副社长、部长、副部长;加分21.51.20.80.4注:(1)以上职务指过去一学年所担任的职位,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或担任职务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出现重大失误的,不计分。 (2)由辅导员组织对所有学生干部在任职内的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四等级(1-优秀 2-良好 3-合格 4-不合格)。等级被评为1-优秀”的在原有分值基础上加0.5分;等级被评为“2-良好”的在原有分值基础上加0.1分;等级被评为“3-合格”等级的保留原分值不加分;被评为“4-不合格”的本项学生工作总分值计为0分。(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干部数的10%) (3)兼任多种职务的学生,原则上只按其所担任最

9、高职务的一项加分。同时在两个或以上职务并表现良好,由辅导员认定后可酌情加分,根据职务表现每个职务可加0.1至0.3分。(本项最高加0.3分) (4)担任职务期间,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带领部门或集体取得校级或院级荣誉称号的(如先进班集体、优秀党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会、院学生会优秀部门等),每次加0.2分(本项最高加0.2分)。 (5)在学校五大学生机构(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媒体中心、艺术团)担任职务的学生,按其参照院级职务以院学生会各级干部加分标准加分。(考核等级默认为良好等级)3、 志愿服务(总2.5分)(1) 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

10、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每学期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4小时以上(含4小时),每小时按0.04分计,不足4小时的不计分。(志愿者工时以校志愿者网站统计工时,或用人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为准,本项最高加1.6分)(2) 参与学院重点项目:在过去一年内参与学校或学院本科现场迎新工作达到6小时以上(含6小时),或者上一学期在厦大小绿维修志愿者团队担任核心骨干队员,可额外加0.4分。(本项最高加0.4分)(3) 参加志愿服务表现优秀,受校院级或校外县级以上表彰者,或者被评为优秀志愿者,校级或校级以上加0.3分,院级加0.2分(本项最高加0.5分)。4、 社会实践(总2.5分)(1)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

11、括校级、院级、社团等组织的实践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社会实践材料者,暑期校级重点团队加1.2分、暑期本院重点团队加1分、暑期本院一般团队加0.6分,暑期参加其他学院实践团队或自行组队加0.5分,寒假实践队加0.4分(其中暑期社会实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计算综测加分,寒假社会实践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计算综测加分)。社会实践材料包括:团队实践报告(不少于3000字)、个人实践心得(不少于1000字),未参加实践活动或未按规定上交社会实践材料,不得分。(由院实践部在开学第一周内收集和审核材料,确认加分资格;本项取最高分,多次实践不累加)(2)校级或院级重点团队担任队长的可额外加0.4分,一般团

12、队或自行组队队长可加0.3分(本项取最高分,不累加)(3)团队获社会实践表彰的,校级或校级以上加0.3 分,院级加0.2分。(,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加,个人表彰在德育素质部分加分,不重复加分)(4)撰写社会实践相关新闻,并被校级或以上媒体报道,新闻撰写者可加0.2分(如有多个作者取平均分,本项最高加0.6分)(二)科研创新(总8分)(注:本部分加分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1、学术科技竞赛(总4分)获奖等级(不分集体或个人)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一3210.4二2.51.50.60.3三210.40.2优胜、鼓励奖0.40.30.20.1注:(1)以上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且同一级别的竞赛项目,根据举

13、办单位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实行分档加分。对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全国机器人大赛、智能车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物理竞赛等专业型竞赛,获奖按以上标准加分;(非上述所列的竞赛是否可加分需由辅导员最终认定)。 (2)获奖时金银铜奖按一二三等奖来加分,特等奖按一等奖的标准加分。 (3)其他非专业竞赛(如化学竞赛、英语竞赛)等按文体竞赛加分标准加分。 (3)同一竞赛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取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4)无论个人或集体获奖,均加同样分值。(5)获得校级或院级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可在此基础上额外加0.2分。a.北美数学建模大赛的特等奖、一等、二等,分别对应省市级的一等、二

14、等、三等的加分标准,北美数学建模大赛三等奖不加分。b.全国电工建模大赛的一、二、三等,按省市级的一、二、三等的标准加分。c. 飞思卡尔智能车大赛,华南赛区以省賽计算,全国赛事以国家赛计算。 2、科研成果(总4分)(1)学术论文 SCIEI 或一类核心学术期刊论文 3分/篇 二类核心期刊论文 2分/篇 会议论文/一般刊物 1分/篇 学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的文章,每篇文章第一作者按上述标准得满分,第二作者得分80%,第三得分60%,第四作者得分40%,第五作者得分20%,第六及以后得分10%。导师也计入作者排名。注:a、论文刊物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的规定为准。 b、会议论文,若为第一作

15、者,可以累计,第二作者只计算一篇。 c、论文所属单位须为厦门大学,通讯作者之一须为厦门大学教师;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则需提交正式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并由本校通讯作者签字(如出差,可由本校相关教师代签)。只有录取通知书的论文,其计分减半。 (2) 专利成果学生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加2分,第二申请人加1分,第三申请人加0.5分,之后按50%递减加分,如不计排名,按上述原则合计总分后平均计算。导师也计入作者排名。 学生获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第一申请人加1.5分,第二申请人加1分,第三申请人加0.5分,之后按50%递减加分,如不计排名,按上述原则合计总分后平均计算。导师也计入作者排名。注:国家发明专利以获得公开号为准,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以授权为准(需要提供授权证明和参与人员排序证明)。(3) 创新型实验 学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在参评时间内获批立项的,团队队长加0.6分,队员加0.4(本项上限1分)。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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