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工管理标准修订版(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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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B华电运营印尼巴厘岛分公司企业标准Q/HDBLD-23104-04-2014设备、设施分工管理标准2014-04-08发布 2014-04-09实施 华电运营印尼巴厘岛分公司发布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154962003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修订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达方法与GB/T1.12009一致。本标准于2014年4月首次发布。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本标准规范性附录。附加说明:本标准形式和结构提出部门:综合管理部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本

2、标准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本标准起草人:黄瑞娟本标准审核人:边宝本标准审批人:石瑞兴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华电运营印尼巴厘岛分公司企业标准 设备、设施分工管理标准 Q/HDBLD-23104-04-2014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电运营印尼巴厘岛分公司设备、设施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华电运营印尼巴厘岛分公司设备、设施分工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在华电运营印尼巴厘岛分公司工作的检修维护及承包商的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3、(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Z8702004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 中国华电生20061387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 3 术语与定义3.1 生产设备、设施是指为完成公司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建筑物和构建物。生产设施是指厂界内与发电运行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生产建构筑物和生产用房(运行部和维护部使用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包括门、窗、雨水管、空调、电源及照明设施、上下水)。3. 2 工序服从原则是指实行点检定修制时,以

4、主工序、主体业务的设备专业主管为核心,对跨工序、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作业有协作管理权的一种管理原则。当主设备为锅炉设备时,锅炉主管为主工序人,当主设备为电气设备时,电气主管为主工序人。3.3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根据点检定修管理方法,对公司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的管理。4 管理职能4.1职能与分工4.1.1 副总经理是公司设备、设施分工的主管领导。4.1.1.1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4.1.1.2负责组织修订及审定公司设备、建构筑物分工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设备管理分工。4.1.1.3负责组织研究设备分工管理中存在

5、的问题,对各单位间分工不明确的设备及建构筑物进行协调管理。4.1.2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设备分工的职能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设备分工的具体管理与协调。4.1.3 安全监察保卫部是公司安全设施、安防、消防设施的职能管理以及公司所有设施的文明生产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设施、安防、消防设施及文明生产工作具体管理与协调。4.1.4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生活、办公设备设施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办公设备设施的具体管理与协调。4.1.5 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单位:本标准所指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单位包括检修维护部、燃料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物业管理)。负责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管理。4.1.6 设备运行

6、使用管理单位: 本标准所指设备使用单位是指生产、非生产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管理单位,包括发电运行部、燃料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物业管理),负责设备操作及巡视检查。4.2责任与权限4.2.1 责任:4.2.1.1 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提出设备分工管理原则和指导性意见,监督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设备分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修订及审定全厂设备、建构筑物分工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设备管理分工。负责组织研究设备分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间分工不明确的设备及建构筑物进行协调管理。4.2.1.2 生产技术部: 负责提出并定期修订设备、建构筑物的分工规定。负责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具体实施和解释本标准,了解实

7、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订意见。负责监督检查全厂所有设备、建构筑物的管理状况。负责对新增加的及原分工不明确的设备、建构筑物的分工提出意见。4.2.1.3 安全监察保卫部:负责提出安全设施、安防、消防设施及文明生产的分工规定,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安防、消防设施及文明生产的管理状况。4.2.1.4 综合管理部负责提出并定期修订公司生活、办公设备设施的分工规定,负责监督检查生活、办公设备设施的管理状况。4.2.1.5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维护、消缺、防腐、保温、卫生等工作,并对其检修质量负责。负责对本标准所分工的设备和建构筑物进一步分到班组和个人,使每台设备和建筑物

8、都有主人。负责巡视检查所管辖的设备,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负责管辖设备的检修记录、设备台帐、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做到资料完整齐全。负责设备检修、消缺后的标志、盖板、围栏恢复、孔洞封堵,现场卫生清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2.1.6设备运行使用管理单位:负责设备的运行监视,开停操作,巡回检查,定期切换,正常加油。负责发现设备、建筑物的缺陷,并联系设备维护检修单位消缺,缺陷处理后负责验收。设备检修前提出有关设备改进意见。4.2.2 权限4.2.2.1 副总经理:有全厂设备系统及建构筑物的规划及建构筑计划、重大生产设备系统管理分工的批准权。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系统分工管理的执行情况。若因故

9、需对设备分工责任范围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均应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的书面文件下达为准,并由生产技术部备案。4.2.2.2 生产技术部:有权提出设备分工范围调整建议,并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监督全厂所有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对设备、建构筑物的管理状况。对未严格执行本标准造成设备疏于管理部门或设备责任人进行考核。4.2.2.3 安全监察保卫部:有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设施、安防、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权及文明生产监督检查考核权。4.2.2.4 检修维护部和燃料部负责生产设备分工的具体实施和落实。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设备、设施分工管理流程5.1.1 公司生产设备按汽机、锅炉、电气一

10、次、电气二次、热控、燃料等专业进行划分,外围系统的设备分工参照主机组的分工原则执行。5.1.2 根据生产设备分工规定填写设备分工表(见附录 B),设备维护部门进行设备分工,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力二次和燃料专业按 检修和运行进行A、B 角设备分工,各维护人员的设备分工由专业主管负责,将分工结果汇编成设备分工清册(见附录C),由部门主任初审,报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5.1.3 对分工不明确的设备,由设备维护部门专业主管报设备维护部门主任重新进行分工,生产技术部审核,由副总经理批准,将设备分工通知单(见附录D)下发至相关专业,同时报发电运行部备案。5.2新机投产、设备异动和技术改造后

11、设备、设施分工管理按 5.1 执行。5.3每年1月 5日前由设备维护部门将全年设备分工通知单汇总,对生产设备专业分工清册进行修订。5.4每年1月5日前由各专业主管将设备分工清册修订一次。6 检查与考核6.1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按职能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达到标准的规定。6.2凡在设备分工工作过程中发生违反本标准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视情节轻重给予50至200元考核。6.3 由综合管理部对职能部门实施本标准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分工规定A.1 总则A.1.1 本规定将生产设备划分给六个专业管理,但设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因此各专业必须顾 大局识大体,主动协作,积极配合,按照

12、工序服从原则,树立服务意识,当好设备主人,在自己的 工作和配合别人工作发生矛盾时首先完成配合工作,把公司的设备管理好。A.1.2 根据火力发电厂多年运行经验结合电厂实际,将全厂生产设备划分为汽机【含化学、水工、地下管网(通讯、电缆除外)】、电气 一次、电气二次、锅炉(含除灰 、脱硫、柴油机房、燃油泵房)、热控与燃料六个专业。A.1.3 本设备分工管理规定以设备维护部门各专业为划分单位,适用于全厂生产设备、设施的分工。A.1.4 设备分工的原则是以专业性和系统性为主要依据,各专业间连接系统的划分原则上以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所划区域划分。A.1.5 电气升压站内与电网相连部分设备的划分,按电网规定执行

13、。A.1.6 两个专业间的连接管道,一般按介质流向以流入的所属专业的厂房墙为界,穿墙孔部分归厂房所属专业管理,隔墙外部分的管道及管道的附件归介质流来方向所属专业管理。A.1.7 燃料专业与锅炉专业以原煤斗入口为界,入口以上归燃料专业管理。A.1.8 以厂房为界时,均以外墙面为分界面;以端子排为界时,端子排的检修维护由端子排所属专业负责。A.1.9 使用临时电源时,截面积在25mm2以上(包括25mm2)的电力电缆由电气一次专业提供,截面积在25mm2以下的电缆,动力电缆谁用谁负责(接线由电气负责,材料由使用部门负责)信号电缆谁送谁负责。A.1.10 转动设备的联轴器找中心工作,由机械部分所属专

14、业负责。电气一次专业应保持螺帽、电侧联轴器、垫片完整无缺。定修时由机械部分所属专业负责拆联轴器螺栓,联轴器由两个专业分别拆装保存一半。临时缺陷处理由处理缺陷的专业负责拆联轴器螺栓。需要更换联轴器时由机械部分所属专业负责加工订货。需要使用厂房吊车进行吊运的电动机,电气一次专业提出吊移电动机时,由电气一次专业拆除地脚螺栓,机械部分所属专业配合;机械部分所属专业检修需吊装电动机时由本专业拆装地脚螺栓,电气一次专业进行配合。A.1.11 各厂房安装起重设备的机械部分由所属专业负责,电气部分由电气专业负责(燃料部分由燃料专业负责)。A.1.12 各专业设备管辖范围内的门窗、玻璃、楼梯、平台、栏杆和建筑物

15、、装饰材料等归各专业负责。A.1.13 电动机冷却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均以出入电动机时,靠近电动机的第一个兰盘为界,法兰归电气专业,其余部分归相关机械专业。A.1.14 流量测量装置拆装归机械专业,设备选型、检测、备件归热控专业。汽水取样管以到取样间最后一道阀门为界(如果取样间没有最后一道阀门,以取样间墙壁为界),门以前归设备所在专业,最后一道门(包括阀门)归汽机专业。A.1.15 全厂所有热控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设备所在专业与热控界限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以前归设备所在专业,一次门以后归热控专业。如果没有一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设备所在专业,测点以上归热控专业。 A.1.16 所有气动电磁阀控制的阀门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气缸,气缸上口所有设备包括电磁阀、气管路都归热控专业。下口(包括气缸)所有设备归机务。电磁阀入口气管路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归热控专业,其它归机务。A.1.17 设备的加油、补油工作均由设备所属专业负责。(设备运行及备用状态的补油由运行负责,检修状态的补油由设备所属检修专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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