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要求-浙江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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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0811号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以下简称“MBA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制订本规定。一、培养目标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创新型综合性高级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修养,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掌握比较宽广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础理论,了解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2、。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创新管理能力强,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外文资料,具有处理外事业务及一般对外交往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MBA研究生培养可采用脱产和不脱产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MBA研究生修业年限25年,基本学制为2.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MBA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应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47学分, 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24学分,专业课(不含政治、英语)学习应不少于600学时。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自然辩证法:2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第一

3、外国语:5学分; 专业基础或专业课:16学分,至少开设以下10门核心课程中的8门:管理经济学(或经济学);组织行为学;数据、模型与决策;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管理;战略管理。2.非学位课:均为选修课。3.必修环节:2学分,所有MBA研究生必须完成。实践活动:0.5学分,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实践能力的训练,每位学生至少要完成一个解决实际问题的分析报告。开题报告:0.5学分,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学术报告: 1学分,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含各种设计竞赛等),其中研究生本人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一次。四、培养

4、方案由培养单位根据工商管理硕士培养要求和本规定,制定MBA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论文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五、培养过程实施1.制订个人培养计划MBA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培养单位负责人审定后实施。2.课程学习根据MBA教育的特殊性,有效确定教学方式。在培养过程中,提倡运用启发式、研讨式和案例式教学方法。采用具有

5、中国特色的案例和国际经典案例进行教学(核心课程教学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其它选修课至少五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并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和专家学者开设讲座,激发学员的创新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员的学习成绩根据考试测验、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和小组作业等方面综合评定。强调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员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安排专业实习,或深入调查研究典型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挫折教训,或系统分析并组织编写典型企业的管理案例,或结合本职工作拟定相关管理方案与计划措施。成立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经济管理部门和知名企业中具有高级专

6、业技术职务的合适管理人员成立MBA导师组,发挥集体指导培养的作用。3.中期考核MBA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培养单位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等。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4.开题报告MBA研究生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企业管理或原工作单位的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创新性,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实际价值,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采取多种形式,或是专题研究,或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是咨询诊断报告、或是高质量的管理案例。MBA研究生应在导师组指

7、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工作,通过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掌握课题研究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以保证选题的先进性。MBA研究生选题后需做开题报告,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经由三至五人组成的专家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工作。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工作量,一般选题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学年。5.论文中期检查论文阶段实行研究生定期汇报检查制度。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包括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对论文技术难点及工作成果的评价等。6.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所选用的研

8、究方法科学合理,实验数据真实可靠,理论推导正确,计算结果无误,分析严谨,写作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引用他人的材料要引证原著,论文应有创新性成果。凡需保密的论文应注明密级。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参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7.论文评阅与答辩MBA研究生必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其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本规定的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8.学位授予MBA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以后,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

9、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筹)负责解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0412号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已成为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方式。为规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等。 一、管理体制浙江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1、研究生院负

10、责发布国务院学位办的各类型专业学位指导性文件,组织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注册管理;公共课教学安排;教学过程及教学质量监控以及违纪情况的处理。2、各学院负责具体教学过程,包括报到工作,专业课教学安排,成绩管理,研究生校内导师的确定及企业导师的审核,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和论文答辩等工作,同时负责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的管理工作,并接受研究生院的指导和监督管理。3、各学院应有专职人员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班应实行班主任制度。每班应设学院班主任和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班主任各一名,协同做好管理工作。 二、注册管理1、凡参加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联考,成绩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经国务

11、院学位办批准,被浙江工业大学正式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持浙江工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教学点报到。按时交纳学费,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注册的研究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研究生所在单位。未经准许,逾期两周不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2、各学院负责与合作单位协调组织好本学院校内、校外教学点的研究生注册报到工作。班主任负责研究生证发放、研究生登记表的建档等,并与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共同做好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日常注册管理工作。 三、课程管理1、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选课程应严格符合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要求。2、各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各类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12、制定班级的课程计划。3、研究生院负责公共基础课教师的选派及教学安排,各学院负责专业课教师的选派及教学安排。各学院应提前向研究生提供本学期课表及考试安排,以方便研究生安排工作和学习。4、各学院须对任课教师明确教学管理要求,并组织教学安排。为使正常教学不受干扰,各学院不得擅自接受插班生。5、任课教师对研究生听课情况应作详细考勤。研究生一门课缺课超过总学时1/3者,取消考试资格。若要取得学分,需重修。6、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各门课程均要求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考试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申请重修。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并单人隔位就座。每考场应配主考一名及一名以上监考人员。主

13、、监考人员应做好验证工作,并填写考试情况记录表。7、因病、事假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提前请假,经批准后,随其它班级参加考试。擅自缺考者和考试作弊者,以零分记,并通知研究生所在单位。学校将视其态度和单位意见再作是否同意其重修课程的决定。8、任课教师须于课程考试结束后30日内将考试成绩(一式二份,研究生院和学院各一份)、试卷以及考试情况记录表一并交学院存档备查。 四、教学检查 1、各学院须于每学期开学前,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并通知任课教师及校外教学点做好准备。所排课表应报研究生院备案。2、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上满课时。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研究生进行纪律要求,并配合学校做好教学检查工

14、作。3、各学院应做好各类型、各年级、各班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登记表,成绩档案,试卷档案,学位申请书(含论文评阅、答辩材料)等。其中,研究生登记表、成绩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应按学校档案馆要求归档;试卷档案应由学院保留5年以上。 4、研究生院将定期对各学院教学点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简报中公布。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研究生院。浙江工业大学MBA课程教学暂行规定MBA课程教学是MBA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MBA学员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和规范MBA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促进MBA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

15、提高,对MBA课程教学工作制定本规定。一、教师授课资格MBA课程授课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教书育人。(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学成效显著者可适当降低职称、学历要求,但需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三)有坚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四)熟悉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根据上述条件,学位点提出具体课程的拟聘人员,MBA中心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聘任,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二、授课教师基本职责(一)对所任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负责,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对所任课程进行深入的研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各项学术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将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成果带入课堂教学。(三)遵守学校教学规范,认真参与教学大纲和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四)严格依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工作,精讲课程内容。(五)在保证基本教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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