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

上传人:bao****ty 文档编号:132356076 上传时间:2020-05-14 格式:DOC 页数:320 大小:2.9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20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20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20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20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doc(3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新书快递2008年6月号,总第1期阅读帮助: 1.新书快递电子版收录了2008年以来我社出版的所有法学图书和教材的信息,图书部分分成“名家名作”、“域外经典”等五大版块,教材部分则按照学科分成了七大版块。每一本书都包括了图书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章节目录、作者简介等资讯。 2.如果您对某一本书感兴趣,只需要按住CTRL键,用鼠标点击书名,即可打开链接,查看详细信息。在每本书的信息的末尾,也有“返回首页”的链接。名家名作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王利明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尹田合同法总论(上卷)崔建远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第二版)范健、王建文商事法(第二版)王文

2、宇等郑成思版权文集(三卷本)沈仁干罪名指南(第二版)(上下册)陈兴良犯罪未遂形态研究(第二版)赵秉志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研究张明楷等探索与构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上下卷)江伟国际人道法朱文奇两岸行政程序法制之比较研究朱瓯域外经典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2版)大谷实刑法讲义各论(新版第2版)大谷实阿蒂亚论事故、赔偿及法律(第六版)彼得凯恩英国与美国的公法与民主保罗P克雷格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大桥洋一WIPO因特网条约评注约格莱因伯特私权、公法知识产权的全球化苏姗K塞尔新军力作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高圣平未成年人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研究姜战军交往安全义务理论研究周友军行政法规范解释论高秦伟论文集萃迈入法学之门

3、王亚新等法学进阶之路王亚新等犯罪学曹立群、任昕金融犯罪的全球考察刘明祥、冯军比较刑法研究冯军比较宪法宪法文本与宪法解释韩大元宪政与行政法治演讲集人大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宪政与行政法治发展报告人大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实务天地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张小炜、尹正友反垄断法法典释评与学理探源时建中民营企业权利保障制度研究刘飞宇、吴勋推荐教材法理学、法制史教材法理学朱景文外国法制史(第二版)林榕年、叶秋华比较法总论(第二版)朱景文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三版)刘新大陆法系研究叶秋华、王云霞中国法律思想史十讲马小红宪法、行政法教材国家赔偿法教程周友军等民商法(含知识产权)教材民法(第四版)王利明合同法(第二版)

4、李永军物权法李建华、申卫星等合同法总则朱广新证券法(第三版)叶林合同法教程苏号朋商法学(修订版)徐学鹿合同法练习题集房绍坤等海商法(第三版)贾林青海商法教程邢海宝侵权行为法总论程啸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杨立新民法案例分析教程杨立新商标法学教程胡开忠学生常用法律法规 商事法律分册邢海宝等刑法教材刑法各论周光权经济法(含劳动法、环境法)教材经济法(第三版)潘静成、刘文华劳动法(第三版)关怀企业和公司法(第二版)史际春税法原理徐孟洲诉讼法教材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中国律师学(第三版)陈卫东法医学常林法律文书学马宏俊学生常用法律法规 民事法律分册(2)民事诉讼法肖建国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教

5、材国际法(第三版)程晓霞、余民才国际经济法(第二版)王传丽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赵秀文国际投资法孙南申国际条约法朱文奇等名家名作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 ISBN:978-7-300-08383-4,978-7-300-08771-9 作者:王利明 定价:75.00元,75.00元字数:727千字,740 千字出版日期:2007-08-22,2007-12-19内容简介:物权法研究分为上、下两卷,全书以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为依据,密切结合我国有关物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针对物权法起草过程及颁行之后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借鉴国外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及

6、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对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在上卷中,作者对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及发展趋势、物权和财产权的关系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作者详尽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请求权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并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采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登记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中的基础理论和新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在下卷中,作者对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用益物

7、权的历史发展及体系形成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作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作者认为物权法所规定的海域使用权、探矿权、取水权、养殖权等几种物权在性质上应当是准用益物权,并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作者展望了担保物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对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尤其是对物权法在制度上对担保法的创新之处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作者还深入分析了占有的性质,并对占有的效力及其保护进行了详尽的研究。修订版序言: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物权法,这意味着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物权法的制定与颁行在我国

8、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 物权法奠定了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基础。在一切法治国家,私有财产权都被视为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保护合法的财产权,就是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就是保护公民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创造的财富,保护公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都难以得到保障,人格尊严就无异于是空中楼阁。物权法第一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对物权法律制度作出了安排,从而全面确认了公民的各项基本财产权利,这就为公民的基本人权保障、为法治社会的创建奠

9、定了基础。 颁行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体制是否是市场经济,关键要看市场是否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民商法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物权法作为基本的财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历史学家的研究表明,我国千余年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发育,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封建制度之下,私有财产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首先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这样交易关系才有可能顺利进行。物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市场经济正常运

10、行的基本条件,因此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 颁行物权法有利于鼓励人民创造财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孟子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制订物权法,就确立了一整套对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完整规则,可以形成真正的恒产,从而有助于人们产生投资的信心、置产的愿望和创业的动力。在当代中国,物权法所极力倡导的平等保护原则,正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爱护财富的意识,让更多的人拥有恒产和恒心,从而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缩小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颁行物权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 是以人为本。物权法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

11、利益为目的,对实践中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如征收补偿、拆迁规范、房屋买卖中的预告登记、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等问题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物权法将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两项权利,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为物权,这就有力地保护了八亿农民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法对于征收、征用的条件程序以及补偿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就有效地避免了政府滥用公权力随意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安则国泰,民富则国强。保护财产权,就是对民生的最大关注;而物权法制订过程中所历经的一些曲折以及最后高票通过的结果,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物权法与民生的密切相关

12、性和凝聚最大多数人共识的特点。这也说明了物权法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是保护老百姓财产的基本法律,也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法律。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将物权法从“纸面上的法律”转为“现实中的法律”,才能够真正发挥物权法应有的作用。这就意味着,一方面,由于物权法是基本法,许多规定较为抽象,需要一系列法律法规来配套。例如,要尽快制订“征收征用法”、“不动产登记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另一方面,法无解释不能适用,我们应当加强对物权法的学理解释,从而为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为物权法的正确适用提供依据。在物权法颁行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研究的重心主要不

13、是“应然”的问题,而是“实然”的问题,也就是说,要研究物权法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产权的争议以及保护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物权法,正确解释物权法,并在正确解释物权法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的民法解释学。物权法研究一书于2002年5月出版,其时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刚刚启动。该书是对我参加物权法起草、主持编写物权法学者建议稿过程中一些心得的总结。该书曾获得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并被教育部列为研究生指定教材。但该书出版至今已有数年,在此过程中,我因为参与物权法起草工作,对物权法理论以及适用产生了一些新的想法,尤其是物权法颁布之后,我应有关国家机关的邀请,介绍物权法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人

14、员就物权法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由此对物权法的内容和体系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因此,有必要结合物权法对本书进行修订。此次修订, 不仅要结合物权法,对其规定进行解读,而且也将这一期间的一些新的体会纳入本书,供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各位同仁批评。物权法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教科书,我虽然有幸参与其制订工作,但对物权法一些内容的深刻含义的理解仍然感觉是肤浅的。由于时间仓促,本书中一些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请各位读者见谅。 王利明 2007年6月13日于明德法学楼 章节目录: 第一编 物权法总论 第一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物权和债权的关系 第三节 物权与财产权的关系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五节 物权的分类 第六节 物权的客体 第七节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 第二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我国物权法制定的过程和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