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32296648 上传时间:2020-05-14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2-2016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固定通话网、移动通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为工具,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欺诈活动,骗取社会公众财产的犯罪。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了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愈发蔓

2、延的犯罪形势,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形成法院与相关部门的有序联动,现将我院及所辖法院2012至2016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情况通报如下: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基本情况2012至2016年,我院共审判一、二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件,涉及被告人205人,被害人达2160余人,涉案金额总计1700万余元。其中:2012年21件,涉案金额近855万元;2013年4件,涉案金额近65万元;2014年6件,涉案金额383万余元;2015年13件,涉案金额176万余元;2016年13件,涉案金额234万余元。上述57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平均每件涉案金额近30万余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变化见图1)图一:20

3、12-2016年我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量及涉案金额变化图上述57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方式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行骗共计8件、发布虚假买卖信息行骗共计17件、发布虚假培训、考试信息行骗共计5件、冒充各种身份行骗共计9件、通过虚假办理电信套餐行骗共计5件、通过窃取个人信息行骗共计2件、其他诈骗形式共计11件。(见图2)图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式分类二、近五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一)犯罪手段新型多样,科技水平普遍较高随着当前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犯罪分子的行骗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通过虚构事实、巧立名目、假冒公职人员或社会名流骗取财物等情况以外,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也利用“互

4、联网+”的思维,意图打法律的擦边球,利用电信网络系统发布虚假的网络购物、代客户理财、中奖信息、假冒他人身份等方式骗取财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往往披着高科技的外衣、利用科技的便利或者漏洞、凭借技术的优势等,编造各种“剧本”,实施诈骗行为。该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都具备一定的电脑网络知识,比如使用改号软件修改,冒充正规公司的和,或事先在被害人的手机、电脑等设备中植入病毒,套取被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或银行卡信息,兜售信息或直接制造伪卡等,骗取被害人钱款。如在高某窃取信用卡信息案中,高某于2014年11月至12月间,通过他人改装了五台联迪商用设备生产的移动POS机,使上述移动POS机增加了记录、存储以及发

5、送在该POS机刷卡消费的相关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至其指定手机的功能。嗣后,其即将上述改装好的移动POS机提供给本市一些商户用于正常刷卡交易,窃取他人大量信用卡信息,并使用6条信息用于制造伪卡,售与他人7条信息并套取被害人近40万元钱款,其余43条信息留待使用。(二)采用非接触式作案方式,犯罪行为更易隐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案手法比较隐蔽,形成该类犯罪独有的“非接触式”特征。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通过虚假个人信息,在各种即时通讯软件、生活服务网络平台等,发布虚假信息,通过虚假信息包装自己,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财物。被害人与犯罪分子常常互不相识,也无需见面,即可实现约定的交易,落入犯罪分子预先准

6、备好的圈套。如陆某某诈骗案,江某某等九人诈骗案,都是在互联网上发布出售雅思考试题及答案的虚假消息,或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在QQ聊天中对被害人谎称可提供二级建造师考试、同等学历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卷及答案,诱骗30余名被害人向犯罪分子支付各种名目的费用,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8.5万余元。(三)犯罪空间呈分散趋势,结伙跨国界作案形式突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愈发呈现出跨国界作案、团伙作案、互不相识、危害围广等特点,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很大。诈骗团伙将拨打诈骗、转账取款等环节转移至国外,呈现犯罪行为和结果“两头在外”特征。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往往

7、具有高智商特点和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司法机关在介入案件之后,通常会遇到犯罪分子为逃避追查,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手机或银行账户、使用虚拟的IP地址或直接在境外遥控国的犯罪活动,与上游或下游犯罪分子的联络也是通过线上联系,或仅通过与国的被害人接触,在国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作案线索。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行为地往往高度分散。案发后,犯罪分子还常常采取隐匿财物、更换通讯工具、居住地址、逃往境外等方式,逃避侦查。如萧某某诈骗案,萧某某于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期间,纠集龚某某、某某等人在越南胡志明市设置电信诈骗机房,先后雇用了黄某甲、黄某乙等20余名人员,并以1、2线分组。在购买京东、淘宝等电商客户资料后,

8、1线人员冒充京东、淘宝等电商客服与前述客户联系,谎称电商错将客户设为VIP客户,而VIP客户每月要在电商处有人民币500元的消费,否则电商将同额扣除,客户要撤销设定需通过支付卡所属银行。随后,2线人员冒充银行客服人员与客户联系,谎称撤销设定需要到银行ATM机上根据他们的指令操作。客户在ATM机上操作时,被要求将账户钱款存入指定的账户。继而,在境外的团伙人员某某、吴某某通过网上银行将骗得钱款转账至其他账户,并在境外的ATM机上取现后交团伙人员吕某某。本案犯罪行为地跨越中国与境外多地,团伙成员的背景成分复杂,侦破难度较大。(四)赃款追缴难度较大,受害群众围广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赃款追缴难度较大,

9、犯罪分子得手后,往往迅速将骗得钱款化整为零,分散转入其他银行卡,并通知分散各地的取款人员提现,待被害人发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警时,赃款早已转移。犯罪分子多选择夜间、节假日等银行休息的节点实施诈骗,拖延了公安机关对其账户的冻结时间,给赃款追缴增加了难度。如上述萧某某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后,立即安排在境外的团伙成员,在本地的ATM机器上取现,大陆司法机关难以追回赃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较传统诈骗犯罪的另一重要不同之处在于,此类犯罪面对的被害人群体是整个电信网络使用者,被害人人数相比传统诈骗犯罪呈几何倍数放大。如程某等六人诈骗案,犯罪分子冒充丽芙家居等公司的工作人员,拨打被害人,谎称购买无线

10、上网卡送100元或200元面值的手机充值卡,后以快递寄送的方式将无价值的上网卡和手机充值卡送至被害人处,由快递人员收取货款,本案中被骗的被害人人数高达600余人。(五)犯罪活动组织化、集团化,分工协作管理专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多为团伙作案,各成员分工精细,协作有序,呈现企业化、集团化趋势。犯罪分子往往经过事先预谋,结伙作案,并分工协作,对收集被害人基本信息、运用网络技术、诱骗被害人等犯罪步骤进行细致分工。有的甚至成立公司,以更为严密的组织结构、更为严格的管理手段实施犯罪。在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之间各有分工,冒充客服人员、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取款等都有专人负责,作案之前均有相关培训,熟悉犯罪流程和

11、诈骗话术且手段娴熟,使被害人防不胜防。如某某等19人诈骗案,某某于2013年4月在崇明县长兴镇长明村113号开设了初登商贸,招募被告人某为公司管理人员,被告人某某等17人为话务员,冒充“国际收藏协会总部”及自称“中华国玉艺术文化总部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每天拨打,以大型感恩回馈活动、幸运客户抽奖、限量发行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将低价购进的玉印、玉玺、清明上河图等玉器、字画物品以人民币4,980元、1,980元等不同价格高价销售给被害人。2013年4月至10月间,上述被告人采用销售的方法,通过虚构及夸大事实的方法,致使150余名被害人被骗取合计350余万元。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原因探

12、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和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正确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认真探究引发该类犯罪的原因,从中找出制约此类犯罪的相关因素,制订积极有效的应对之策,是遏制和减少此类犯罪,维护健康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运行秩序的前置条件。当前,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一)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由于近30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特殊时期,诸多社会治理层面的问题凸现出来,经济发展与犯罪交织。随着电信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信息交互更加快速,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更加通畅,科技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

13、也被各类新型犯罪所利用。之所以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发展使得普通百姓更易接受新鲜事物,而科技的发展使得犯罪手段极易被利用且犯罪成本较低,即使就是被认为手法很拙劣的“套路”,也让社会公众上当受骗。再论及其他新类型的犯罪,诸如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漏洞,如免密支付、虚假二维码、恶意、钓鱼、植入木马等,实在是防不胜防。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利用各种平台制作这些“犯罪工具”,只需要支付极少的代价,便可以获利颇丰。受利益驱使,各种犯罪手段在网络上形成了“灰色产业链”,出现在各种购物、社区生活类网络平台、即时通讯平台、手机短信平台等上面的各种宣传广告俯拾皆是,各类成为犯罪手段传播的温

14、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也风险重重。(二)个人信息保管不严,公众防骗意识薄弱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被害人之所以屡屡被骗,除了犯罪分子精心布局、防不胜防之外,被害人个人信息保管不完善,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防意识不强,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也是诈骗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互联网下的诈骗手段已经更新换代,从传统的制作伪卡盗刷变为互联网支付盗刷,犯罪分子只需要获取持卡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动态密码即可完成交易。即使如此,被害人的防意识依然薄弱,有很多被害人对新兴的交易程序不甚熟悉,只是了解一些皮毛,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似懂非懂的心理,骗取被害人信任以获得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密码、手机验证码、

15、支付指令等,以至于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社会公众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欠缺,学校、银行、房产中介、培训中心等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社会公众和相关机构都应该着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个人信息管理。(三)管理机制尚未理顺,打击力度有待提高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存在一条完整的犯罪链条,从企业注册、日常经营、资金划转到取现化用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监管机关负责监督,涉及公安、通讯、工商、税务、金融等诸多部门,单从任何一个环节来看,不一定构成犯罪,而整个运营链条连接起来,则形成了庞大的犯罪集团。为应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复杂态势,2016年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平台启用,深度融合各个

16、部门的职能,实现防骗全覆盖。公安部门负责监控重点关注对象的日常活动,监管企业印章刻制、安全消防、相关人员出入境等;通讯部门负责监管通讯运营商、网络运营商等;工商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注册、审核等;税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管所有的企业经营收入、人员工资等;金融部门负责监管代客户理财、设立理财、支付交易、资金流动等。由于每个环节都有一套管理制度,协作机制处于初始运行阶段,有序协作、执法统一的目标有待实践检验,深度融合更需时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信息交换及时、执法行动统一、工作协调有序,并形成常态化的协商机制,才有可能堵住管理上的漏洞。(四)技术层面存在局限,有效应对手段有限在互联网络、电信科技不断融入公众生活的时代,各种技术创新很多,不断丰富公众的日常生活,同时也留下了诸多技术上的漏洞,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用以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比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人们可以更为简单便捷地通过电脑、手机进行银行转账、信用卡还款、充值购物、日常缴费甚至投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