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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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件) 项 目 名 称: 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 础 础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5月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

2、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洁联系人秦川通讯地址夹江县漹城镇建设北路190号联系电话18188348418传真/邮政

3、编码614100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立项审批部门乐山市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夹发改审批20184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公顷)5.4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78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5%评价经费(万元)预投产日期2018年工程内容及规模:近年来夹江县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强力推动着县城中心区功能和空间向周边地区拓展,旧城周边区域良好的区位、优越的环境迅速成为城市拓展的重点地区。为更好地引导夹江城市发展,解决夹江旧城区建设中的遗留问题,有必要对夹江旧城区等已建设区域进行摸底疏理,以便

4、发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创造更加优美、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和多元的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夹江城市品质。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在古村,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6113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9934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605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2758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2532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44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8817.33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国家的民生工程,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夹江县“十三五”开局的重大标志,也是夹江县与社会资本合作迈出的第一步。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纳入夹江县新城设计详细规

5、划,项目区位于杨浩村、易漕村区域内,范围内道路仅有千佛大道一条干路,城市支路非常少,整个居住区难以形成车行系统,目前道路仅能解决局部交通问题,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更显得迫在眉睫,对和谐四号棚户改造配套基础建设与之直接相关的6条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具有很大的必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

6、和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中的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根据国务院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综上,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一)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于2018年1月23日取得了由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关于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夹发改审批20184号),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

7、,提升城市形象。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夹江县漹城镇杨浩村、易漕村、在古村,拟用地面积5.4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已取得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夹国土资预201729号),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资发1999357号)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供地的项目,允许供地。项目已取得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126201700042号)。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划要求。(二)外环境关系相容性为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实

8、施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其建设内容:新建在古片区市政道路6条(含2座桥梁),总长约2.6公里,配套建设管网、绿化、路灯等。本次设计共有六条路,分别为鹤州路、易漕东路、碧山路、在古路、规划路和春江路。鹤州路:鹤州路的起点K0+000.00接沿铁路,其K0+000.00-K0+315.628西北面20m为杨柳村8组、3组的农户群,鹤州路的终点K0+586.00接龙头河,终点处K0+586.00的东面为上河名居小区,该住户群已在拆迁中;鹤州路的K0+315.628-K0+586.00东南面为空地,该空地待修建北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鹤州路K0+000-K0+315.628南

9、面40m为在建房地产项目。易漕东路:易漕东路起点K0+000.00接千佛大道,终点K0+300.00接春江路。K0+000.00-K0+300.00段北面为建设西路,道路另一侧150m为滨江花园小区;K0+000.00-K0+300.00南面13m为易漕村3组、4组住户群;易漕西路起点K0+000.00处的西北面159m为滨江广场邻近住户;起点西面120m处为易漕村5组住户群;终点K0+300.00处东面为龙头河,距离81m处为文南小区。规划路:起点接青衣江边现状道路,终点接千佛大道。K0+00.00-K0+157.0段北面20m为零星住户,K0+157.00-K0+350.00段北面104m

10、为原和谐四号住户,K0+00.00-K0+350.00段南面34m为原和谐四号住户群。春江路:起点接迎春西路,终点至碧山路。春江路K0+000.00-K0+390.00段东侧为龙头河,K0+390.00东侧90m为人民医院,K0+390.00东侧97m为住户群。K0+000.00-K0+390.00西侧为现状为空地。碧山路:起点接青衣江边现状道路,其南侧为自建房地产项目;终点处K0+640.00东侧23m为和谐三号,现已修建完成,经现场调查未入住;K0+270.00-K0+640.00段南面为空地。 综上所述,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四、工程基本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11、:乐山市夹江县和谐四号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业主:夹江县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内容:鹤州路、碧山路、易漕东路、在古路、规划路和春江路等六条道路建设(含两座桥梁),总长约2.6公里,含沿线雨水和污水管线以及道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五、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指标名称单 位采用值备注一综合指标1地形类别平原区2道路等级城市支路3道路速度km/h204最小净高m4.5二路基指标1路基宽度m24、16、182行车道宽度m15、10、93设计洪水频率1/50三路线指标1圆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402不设超高最小半

12、径m70路拱2%3停车视距m204最大纵坡%8特殊情况取9%5最短坡长m606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m1507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m1508竖曲线最小长度m50四涵洞指标1涵洞宽度m与路基同宽2设计荷载城市B级3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50 (一)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1、平面设计鹤州路本项目平面方案起根据规划布置。道路总长为586.00米,路基宽度为24 米,车道宽度15 米,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全线共设置1个转角点,平均每公里交点数为0.63个,全线无平曲线。易漕东路本项目平面方案起根据规划布置。道路总长为300.00 米,路基宽度为16 米,车道宽度10米,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全线无平曲线。碧山路本项

13、目平面方案起根据规划布置。道路总长为640.00 米,路基宽度为24米,车道宽度15米,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全线无平曲线。 在古路本项目平面方案起根据规划布置。道路总长为260.00 米,路基宽度为16米,车道宽度9米,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全线无平曲线。规划路本项目平面方案起根据规划布置。道路总长为350.00米,路基宽度为16米,车道宽度9米,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全线无平曲线。 春江路本项目平面方案起根据规划布置。道路总长为390.005米,路基宽度为18米,车道宽度10米,按城市支路进行设计,全线无平曲线。2、纵断面设计根据周围道路路网规划、已有给排水竖向规划以及该区域的地形地势来进行设计

14、,具体纵断面方案如下。鹤州路全线无变坡点,纵坡为0.3%。 易漕东路全线无变坡点,纵坡为0.3%。 碧山路全线无变坡点,纵坡为0.3%。在古路全线无变坡点,纵坡为0.3%。规划路全线共设1个变坡点,最大纵坡1.28%,最小纵坡0.3%;最小竖曲线半径为6500m(凹曲线)。春江路全线共设1个变坡点,最大纵坡0.795%,最小纵坡0.3%;最小竖曲线半径为20000m(凹曲线)。3、横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以规划为依据,并结合道路的实际确定横断面设计方案,本项目道路工程方案采用单幅路形式断面,横断面由机动车道、人行道组成,机动车道路拱为便于施工及行车要求,采用直线型路拱,车行道:双向横坡1.5%,人行道: 2%,道路超高横坡:1.5%,其道路的横断面具体布置方案如下:鹤洲路和碧山路横断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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