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有限公司万吨年稀硝酸生产装置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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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2说 明一、为方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系统学习、掌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特编印此书。二、本书仅收录了证券交易所制定的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指引、备忘录等,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另编成册。各上市公司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制定的其他规定。三、本书由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编辑,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则的制定、修订情况对本书及时进行更新,更新后的规则汇编电子版可从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下载。四、为便于了解备忘录的最新修订内容,本书电子版将对最新发布的备忘录在目录以及正文的具体修订之处以蓝字标示

2、。同时,本书后附所汇编规则的发布时间一览备考。五、本汇编所收录的任何规则、细则、指引、备忘录等材料,旨在方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及其他有关人员查询、参考,本所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作出任何保证。如需正式引用和使用相关规定,请查询本所正式发布的最新官方文本。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目 录第一部分 特别规定、办法、细则、指引及通知11、信息披露21.1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1.2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151.3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201.4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241.5 证

3、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 相关业务281.6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371.7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421.8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相关业务481.9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521.10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562、公司治理602.1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602.2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632.3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702

4、.4 关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有关事项的通知773、保荐工作803.1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803.2 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1014、退市1054.1 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1054.2 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1105、并购重组1275.1 关于做好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直通披露工作的通知1275.2 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1295.3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1335.4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1385.5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

5、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1456、再融资1506.1 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1506.2 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1566.3 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1637、其他1737.1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证券上市协议1737.2 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1777.3 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1797.4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1827.5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1867.6 关于填报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及相关参数的通知1977.7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6、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201第二部分 备忘录20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6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6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368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395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399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重大经营环境变化45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455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

7、事项458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46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466第1号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469第2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474第3号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479第4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482第5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493第6号 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496第7号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格式499第8号 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格式502第9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505第10号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508第11号 上

8、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510第12号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512第13号 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告格式516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517第15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553第16号 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格式557第17号 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561第18号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565第19号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568第20号 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格式572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574第22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580第

9、23号 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格式582第24号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584第25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格式589第26号 上市公司破产申请提示性公告格式592第27号 上市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格式594第28号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获准公告格式596第29号 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格式598第30号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600第31号 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格式602第32号 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604第33号 债券发行公告格式608第34号 债券上市公告书格式611第35号 上市公司债

10、券回售公告格式614第36号 上市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格式616第37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实施公告格式618第38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结果公告格式620第39号 上市公司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格式622第40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格式624第41号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公告格式628第42号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格式630第43号 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格式63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635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64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

11、名称646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649债券业务备忘录第1号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申请复核653附:相关规则发布时间一览659 第一部分 特别规定、办法、细则、指引及通知1、信息披露1.1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

12、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第二章 考核方式和等级第三条 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结束后,本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所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第四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应当在考核期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附件的格式,对考核期间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进行自评并向本所提交。第五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程度、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本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13、考核结果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的结果,不代表本所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六条 本所在考核上市公司以下情形的基础上,结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二)上市公司被处罚、处分及采取监管措施情况;(三)上市公司与本所配合情况;(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况。第七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公告文稿是否以

14、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二)公告文稿是否如实反映客观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不实陈述;(三)公告相关备查文件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情形。第八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公告文稿是否出现关键文字或数字错误,错误的影响程度;(二)公告文稿是否简洁、清晰、明了;(三)公告文稿是否存在歧义、误导性陈述;(四)是否通过业务专区准确选择公告类别;(五)是否通过业务专区准确录入业务参数。第九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提供文件是否齐备;(二)公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三)公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四)是否通过业务专区完整选择公告类别;(五)是否通过业务专区完整录入业务参数。第十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二)是否按照规定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披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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