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卡实施细则201411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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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健康卡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信息化水平,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个人信息基础载体的一卡通,同时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环境。特制订健康卡试点实施细则。一、 基本原则(一)健康卡是为非医保人员温岭市就医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专用卡,受市卫生局监管,由温岭市民卡服务中心受托发行,各医疗机构提供发卡、挂失、补换等服务。(二)健康卡发行对象为所有在温岭市医疗机构就诊的自费患者,已申领市民卡的自费人群,市民卡可作为健康卡,也可申请办理健康卡。参保人群就医时忘带社保卡,也可申请办理健康卡,但使用时不享受医保待遇,视作自费就医。(三)健康卡采

2、用实名制办卡的原则,同一身份证号只能办理一张有效健康卡,使用二代身份证办卡的同时开通智慧医疗实名制结算功能;未使用二代身份证办卡开通智慧医疗无记名结算功能。(四)健康卡可在联网医疗机构通用,健康卡参照医疗就诊卡收费标准,按每卡1元收取工本费。健康卡售后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换。(五)健康卡的使用范围仅为医疗机构内部使用,不能在市民卡特约商户消费使用。(六)健康卡由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发放,医疗机构原就诊卡不再发放;持有原医疗机构就诊卡半年内可免费更换成健康卡。(七)健康卡不设置密码。二、 主要功能健康卡具有就诊卡功能及智慧医疗结算功能,随着医疗卫生行业应用的推进,可在卡上加载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全院通

3、”功能。三、 卡片设计(一)芯片采用逻辑加密存储卡。(二)健康卡使用统一卡面,卡正面显示卡片名称、姓名、性别等相关信息,卡背面显示卡号、发卡机构、卡片使用须知。(三)卡号设置卡面号由20位数字组成,首四位统一设置为*,后16位以大流水编号。四、 各方职责(一)温岭市卫生局负责监管健康卡的使用规范、应用规则。组织各医疗机构做好卡片管理及发卡、挂失、补换、退卡、查询等服务工作,推进健康卡在各医疗机构的发行及使用。(二)温岭市民卡服务中心负责与各家医疗机构卡信息交换及对接;负责健康卡管理系统技术支撑、业务培训、卡片制作;提供健康卡电话挂失、充值、查询等服务。(三)医疗机构负责健康卡在本机构的发卡、挂

4、失、补换卡、查询、退款等服务工作。五、 业务流程及规则(一)卡管理1.制卡市民卡服务中心根据各医疗机构需求,向卡厂下生产订单,卡厂将未初始化的成品卡生产后配送至市民卡中心,市民卡服务中心对成品卡进行初始化操作,卡内写入唯一识别号,初始化完成后在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2.配送市民卡服务中心负责将制作完成的健康卡定期配送至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接收健康卡,同时在系统中进行卡片接收操作,医疗机构接收卡片后方可进行发卡操作。3.换卡造成的退卡回收医疗机构回收的免费换卡造成的退卡,定期交接给市民卡服务中心,市民卡中心进行退卡入库。(二)卡服务1.发卡健康卡可通过自助设备(自助申请仅支持二代身份证)或医疗机构

5、人工窗口申请。(1)自助发卡自助设备上刷本人二代身份证,系统读取二代身份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信息(下同),输入手机号码。充值同步开通智慧医疗实名制结算功能,扣除卡工本费后剩余金额充入账户,卡面打印姓名、性别。(2)人工窗口发卡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发卡同步开通智慧医疗实名制结算功能;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提供卡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发卡同步开通智慧医疗无记名结算功能,后续可以凭二代身份证开通智慧医疗实名制结算功能。实名登记健康由发卡窗口配备专用打印机打印用户姓名、姓别。无实名登记客户不打印。(3)若同一身份证号已有办卡记录的,发新卡时则默认申请人自动注销原卡且

6、办理新卡,原卡内有余额的自动转入新卡。2.充值(1)患者可持卡通过自助设备(现金充值、银行卡充值或与银行卡绑定实现自动充值)或医疗机构人工窗口进行现金充值。 (2)实名登记账户,卡内余额上限为5000元;无实名登记账户,卡内余额上限为1000元。3.挂失、解挂(1)健康卡丢失后,患者可先通过市民卡服务热线85139633办理口头挂失(有效期48小时后自动解挂),核对卡主姓名、卡主身份证号、账户开户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也可凭二代身份证通过自助设备或医疗机构人工窗口办理正式挂失,若开通智慧医疗实名制功能的,挂失后即时冻结卡内资金。智慧医疗无记名结算功能的卡内资金不予挂失冻结,不可补退。(2)健康卡

7、挂失后找回原卡,本人持卡、二代身份证至医疗机构人工窗口办理解挂,卡片立即恢复使用。4.补卡(1)卡片遗失后,持卡人本人凭二代身份证通过医疗机构人工窗口办理补卡,补卡后原卡自动注销,原卡内余额自动转入新卡。(2)补新卡须收取卡工本费,原卡内余额足够的,新卡工本费直接从原卡转过来的余额中扣除。如原卡内余额不足的,要求先交卡工本费才能补新卡。5.换卡(1)卡片无法使用需换卡的,持卡人本人凭健康卡、二代身份证通过医疗机构人工窗口办理换卡。换卡后原卡自动注销,原卡内余额自动转至新卡。(2)卡片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原卡须回收;物理性损坏须收取新卡工本费,原卡内余额足够的,新卡工本费直接从原卡转过来的余额中扣

8、除。如原卡内余额不足的,要求先交卡工本费才能换新卡;原卡无须回收。6.退款如需退款的,可持健康卡、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至联网医疗机构退费窗口办理退款,退款后卡片不退。退款金额500元以下的(含),凭健康卡至联网医疗机构退费窗口,当日退还现金;退款金额大于500元少于1000元的,需本人持卡人健康卡、二代身份证至联网医疗机构退费窗口,当日退还现金;退款金额大于1000元的,需本人持卡人健康卡、二代身份证、银行卡以及以上复印件各一张至联网医疗机构退费窗口,退款将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持卡人对应的银行卡账户中。7.信息维护若需修改联系电话等持卡人基本信息,请本人凭二代身份证、健康卡至医疗机构人工窗口办

9、理;也可在自助终端上刷二代身份证修改。使用二代身份证认证后,自动开通智慧医疗实名制结算功能。8.医疗机构原有就诊卡/条形码更换(1)刷原有就诊卡(或扫描条形码),调出患者信息,再发行健康卡,医疗机构医院系统将健康卡卡号替换原有的就诊卡/条形码编号。(2)健康卡发行后,医疗机构原有就诊卡/条形码停止使用。(3)若持有原就诊卡的,原就诊卡回收,患者可免费更换成健康卡。(4)更换健康卡需关联原就诊卡历史就诊记录。9.查询统计(1)可在自助设备、医疗机构的人工窗口、市民卡网站查询余额和交易明细,自助机、人工窗口凭卡查询,网站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手机验证码认证查询。(2)人工窗口实现读卡或输入卡号、身

10、份证号查询卡状态;(3)实现按权限查询发卡、补换卡等业务统计及业务明细报表,卡片库存查询报表。10.医疗机构使用健康卡(1)挂号时刷健康卡。(2)医院系统根据健康卡唯一识别号查找该卡信息,如查到且卡状态正常,则进入相应的挂号流程。(3)医院系统里查不到该卡信息,调用健康卡信息查询接口,向市民卡中心后台申请查询卡状态。若此时医院与市民卡网络不通无法查询,按新办卡流程操作。(4)市民卡中心后台反馈查询结果。(5)如查询结果为正常在用的卡信息,则医院系统记录该健康卡信息以备今后院内就诊流程使用。(6)如查询结果为非正常的卡信息(如已挂失、已被补换卡、后台无信息等等),则医院系统提示反馈信息,终止下一步流程。(7)诊间结算流程参照市民卡诊间结算流程。(三)费用结算1.卡工本费结算市民卡中心预先提供一定数量的健康卡给各家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根据发放的卡数量(包括补换卡),按月结算给市民卡中心每张1元卡工本费。2.充值资金结算人工服务窗口现金充值资金按日结算;自助设备充值资金、退款资金按相应的规定周期结算。3.交易资金结算健康卡交易资金结算同市民卡账户结算流程。 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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