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保险维修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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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车保险维修潜规则、灰色利益链揭秘以及自身利益的维护作者:甬车之主前言:作为一名从业汽车修理行业2年,又从事汽车保险理赔8年的人来说,对于车辆保险理赔以及维修保养的整个过程已没有任何秘密,但,对于非上述2个行业的从业者而言,这其中有太多的行业潜规则和灰色利益链。其实,之前已有不少的报道和曝光,但本人相信,绝对没有下面的内容详细、深入、揭底和全面。本人由于身份原因,也身不由己的“侵害”过一些车主的利益,一开始,也是满怀内疚,但慢慢的,以及身边的人都是如何,也渐渐麻木了,使这些“侵害”行为变得自然或是“理所当然”,也就形成了现在愈演愈烈的潜规则。但是,有时这些潜规则会严重伤害车主或被保险人的利益

2、,导致本人不由自主的产生怜悯之心(可能在这里用这个词不恰当或没有资格用这个词),但人心总是肉长的,有些潜规则确实是太过分了,正因为如此,本人才鼓起勇气,揭秘这个违背部分道德和社会基本规则的事故车保险维修潜规则及对应的灰色利益链,让各位车主了解,并进行自我保护,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事实上,这个潜规则和灰色利益链,其实就是保险公司、部分保险公司从业人员、部分修理单位、部分事故处理人员、以及部分特定人员,利用保险车辆以及事故信息,利用车主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对潜规则的无知,进行谋利的过程。具体、通俗的讲,从上述几个主体一一介绍:一、 保险公司,就是保险公司利用保户的事故车辆,将信息“卖给”与保险公司有利

3、益关系的修理企业,引导或推荐车主车辆到这些修理企业去修理,这也就是为什么,你在事故后打保险公司电话后,就会马上又修理企业和你联系的原因;作为对保险公司的回报,修理企业会将该企业出售的新车承保在该保险公司(如果该修理企业也卖车),同时,修理企业会适当提升维修价格,或者在修理过程和维修方案中参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意见(比如部分汽车配件的修复或更换),根本的讲,就是保险公司将车主的事故信息变相卖给修理企业,修理企业变相给保险公司利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车主的事故车辆是他们的工具和筹码,部分保险公司还冠冕堂皇打着“服务客户”的旗帜推荐引诱车主去某某修理单位修理,但事实上,如果你懂这其中的潜规则,你完

4、全可以自己掌控这些资源,其中的利益完全由你车主自己所得,这点具体下面再详述。二、 部分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就是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将事故车辆推荐到某些修理企业,这些修理企业会给这些人员一定的提成,这个提成的比例,根据不同的车型,事故损失的大小程度,一般在3-12%的维修金额给推荐人作为回报,而这个过程,车主其实又是牺牲品,同时也是因为车主掌握的信息不全面、完整,对潜规则的不了解。(这个点之前已有报道、曝光过)三、 部分修理单位,就是主要以次充好的情况,事实上,车辆表面覆盖件,如前后保险杠、前左右翼子板、发动机盖、汽车车门,后行李箱盖等利用市场流通件,对车辆的安全性、外观等几乎没有影响,但是,对于车辆

5、底盘配件,如转向节、摆臂、传动轴、连杆等涉及安全性能的配件,必须使用正厂件。另外,大部分人有一个误区,认为服务站使用的都是原厂件,而事实上,有相关一部分服务站,也同样从市场上购买配件给车主使用。四、 部分事故处理人员、就是处理事故的民警等,他们在处理事故时,会引导指引你去哪里修理,部分地区通过扣车的方式进行胁迫,这些车辆到指定的修理企业后,他们一般可以获得5-10%维修金额的回报,这种情况在高速公路的事故中尤为严重和普遍。五、 部分特定人员,就是那些专门卖事故信息的人,如上述提到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救援人员、事故处理人员等获知你的事故车辆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将这个信息转告这些卖信息的人,他们再把

6、你的事故车信息转卖给修理企业,这个过程,根据车辆的类型、损失程度、以及对应的修理企业类型,其一般可以获得3-10%维修金额的回报。以上就是事故车保险维修潜规则和灰色利益链揭秘的内容,那么,广大车主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呢?不被个别人或企业利用,不被他们当工具和筹码,真正做车的主人!从以上的潜规则和利益链揭秘可以发现,这些人或企业都在利用你的事故信息,也就是维修资源,相当于你有一个很多人想要的商品,(在你没有阅读这篇文章之前,你可能不知道!)现在,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商品拿回来,由你自己掌控,然后就是把上面提到的灰色利益链归你车主自己所有,因为,这些本来就是你的东西!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这个有些不

7、合适,或者总有些不恰当的地方,那么请问,上面的灰色利益链就恰当、就合适了?作为车主,发生车辆事故后,广大车主往往忽视了一点,这其实是保险公司一直在误导车主的内容之一,就是车辆的贬损问题,特别是重大事故,(一般指维修金额超过车辆新车购置价的10%,举个例子,你的车辆如新车购置价为10万,一起事故的维修费用超1万的,就是重大事故),车辆是存在贬损的,特别是2年内的新车,贬损非常严重。所有,如果发生重大事故,贬损的损失只能车主自己承担,但通过灰色利益链的成型,车主完全可以通过利用自己事故车辆的信息,将灰色利益链部分的价格获为己有,从而对自己车辆的贬损进行补助。事实上,发生事故后,车主会花费大量的时间

8、、精力进行事故处理,期间为产生误工费、交通费等等,有些还有产生心理惊吓,都不能得到赔偿或补助,但通过出售自己车辆的事故信息,获得一定的经济或等价的经济补助,完成是讲得通的,同时也切实维护了自身的利益。“甬车之主”,后续将进行更多揭露,让你远离保险事故潜规则,获得额外收益。关于保险公司定损时配件价格和修换的揭秘之前,已经揭露了不少涉及保险公司、交警、修理厂的内幕和潜规则,这篇主要聊聊事故车辆定损时,配件价格的潜规则。你也许想不到,同一个配件在不同修理厂,保险公司定损的配件价格是不一样的,即使在2家4S店,配件价格也可能不一样,其根本原因,还是前面提到的,就是你的车辆被保险公司当成了他们利益交换的

9、工具和筹码(虽然对车辆修理的结果可能没有影响,但被人利用,被人当傻子一样在背后被保险公司当工具使用总不是件愉快的事),他们用事故车辆的维修信息和资源 与 修理企业的保险费做交易。哪个修理企业给的保险费多,介绍的业务多,保险公司就给哪家修理企业的配件价格高。讲的本质一点,或者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保险公司利用客户事故车辆的信息和维修资源的价值,买修理企业的保险费业务,而事实上,车主完全可以将自己车辆的事故信息的价值有自己获得,不让保险公司变相获取。就是自己和几家修理企业咨询协商,记住,是几家,和买卖商品一样,货比三家,便可实现车主利益最大化,一般情况下,修理企业会返利3-12%,即,如果是保险公司提

10、供给修理企业这个事故信息,这个信息的修理资源的价值就类同与返利的3-12%。另一点就是非4S店,如果是保险公司推荐过去的,保险公司对配件价格一般以副厂价格为主进行定损,这个也是作为保险公司提供事故信息的交易内容之一,即,保险公司给非4S店事故信息,你就得让我保险公司少赔偿,因为一般非4S店没有新车销售,也就没有保险费作为交易,只能通过降低事故车辆的赔偿金额作为交易条件。以上讲的是配件价格,还有就是配件的修换问题,有些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己的赔偿金额,会私下和修理企业(主要保险公司合作的)背着车主达成某些协议,就是对损坏的配件进行修复,不做更换,然后保险公司会额外给修理企业一笔费用,比如一个配件价

11、值5000元,保险公司会额外给修理企业1000元左右(甚至2000元,因为对保险公司而言也少赔了3000元)作为补偿,而车主却全然不知(当然也不可否认,有些修理企业会和车主讲,但这些修理企业大部分是和保险公司没有合作或合作一般的),当然也有些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修理厂工作人员瓜分了这些补偿。对上面的揭秘进行概括:保险公司把车主的事故信息给4S店,4S店就用新车销售时的保险费作为条件,或在车辆定损时对事故车的部分配件“以修代换”作为对保险公司的回报,如果是非4S店,就以赔付配件副厂价格为主,降低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作为对保险公司的回报。总之,请各位车主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将自己车辆的事故信息掌握到

12、自己手里,多选择几家修理企业(尽量不要选择保险公司推荐的,当然车主没有资源也没有办法,后续本人提供协助),和他们进行协商后决定去哪里修理,达到利益最大化。 保险行业还有很多潜规则,后续将继续揭露,为了你的利益,敬请关注。关于车辆事故后是否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揭秘关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的问题,本人相信,几乎所有的报道,所有人,所有保险公司都要求驾驶员或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对应的保险公司报案,而且保险条款上也有相应列表,要驾驶员或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大家都不知道,这个是“选择项”,而非强制或必须的,也就是说,驾驶员或相关人员可以不在第一时间向保险

13、公司报案。之前行业有要求,要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但现在,新条款(即示范条款)已对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效没有要求,即超过48小时也没有关系(但建议尽量在48小时内报案),不过这个是有前提的,即驾驶员或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交警,也就是说,只要你第一时间报了交警,完全没有必要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而且,在这里,本人特别提醒和建议,作为从事保险行业近10年的经验强烈建议,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交警后,先咨询下相关人员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在一些条件下,可以减少车主的损失,防止保险公司利用保险潜规则,拒赔车主,下面本人就详细讲述原因(内在逻辑)和案例。内在逻辑:保险公司要求驾驶员或相关人员

14、第一时间向其报案,美其曰:“了解事故经过,核实事故过程,保障客户的利益,根据公司规定。”等等说法或理由,但,最终的目的就是找到事故的破绽,利用保险的潜规则或行业规定,进而拒赔或少赔,因为在第一时间及在现场,很多证据都在,被保险公司获得后,最后就可能拒赔,但如果第一时间不向保险公司报案,而选择第二天报案,很多东西都已经没有了,而你已报交警,有交警事故认定书,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正常索赔。试想,如果保险公司真为客户(即车主),既然交警已经处理了,为什么还要去第一现场,说白了,就是不相信客户,也不相信交警,但最最根据的目的就是:找到事故不能赔的理由、依据,最终实现保险公司拒赔或少赔!这就是保险公司要求

15、驾驶员或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其报案的根本原因和内在逻辑。 案例(案例很多,潜规则很多):如下图,车主在沙滩上停车后去游玩了,回来时发现涨潮,车辆被潮水淹没。如果你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勘察员对你做好笔录,拍好照片后,就会严肃的告诉你,这个不能赔!你是不是萌了!但如果你第一时间没有报保险公司,就报交警,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或证明,等车辆脱离现场后,第二天向保险公司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报案说:我觉得沙滩上开车很刺激,车辆开的较快,想刹车时,由于人太兴奋,油门当刹车踩,一下子冲到了海水里,海水差不多没过了轮胎(记住,一定要说冲到海水里,车内已经有少量进水),车辆就陷在沙子里出不来了,后来潮

16、水涨了。如果你这样告诉保险公司,估计保险公司的人听了要傻了,但也没有办法,最后只能乖乖的赔你,十几万、几十万损失就可以获得赔付了。 保险行业还有很多潜规则,后续将继续揭露,为了你的利益,敬请关注。 关于保险公司对全损事故车处理的揭秘作者:甬车之主关键字:全损车、推定全损、安全隐患、社会责任、保险公司、违背道德、利益至上、50%以上、事故隐患、车主利益最大化、车主自己出售;您的车辆发生严重事故后,特别是修复金额超过车辆实际价值50%以后,保险公司总变着法子,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希望你同意对车辆进行全损处理。这样,保险公司可以少赔很多钱。(什么修好后不安全、安全隐患多。这些都是借口,保险公司真正的目的是想少赔钱)举个例子,一辆价值20万的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后,情况1:如果维修价格超过10万,保险公司就会希望你全损。为什么?因为,这样的情况,这辆车的残车一般可以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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