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井工开采一般规定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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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工开采一般规定检查清单序号项目检 查 内 容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检查依据责任人1开采深度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超过1000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1200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600m。矿井开采设计,采掘工程平面图,井巷测量台账。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八十六条。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m。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九十条。2生产水平数量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矿井开采设计,采掘工程平面图,产量报表,生产计划。现场检查

2、。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八十六条。3延深设计、采区设计以及采区投产条件新水平、新采区设计和审批,新采区施工顺序。新水平、新采区施工前是否按规定进行设计和审批;新采区是否形成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后,再进行其它采掘部署。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暨行政执法“底线”暂行规定的通知(川煤监201957号)4矿井安全出口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采用中央式通风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设计中应当规定井田边界的安全出口。新建、扩建矿井的回风井严禁兼作提升和行人通道,紧急情况下可作为安全出口。采掘工

3、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矿井安全出口检查、维护记录。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八十七条。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必须按规定设置人行道。安全出口应当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八十八条。4水平及采区安全出口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盘)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者采(盘)区严禁回采。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安全出口必须按规定设置人行道。安全出口应当经常清理、

4、维护,保持畅通。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出口检查、维护记录。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八十八条。5巷道断面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规程要求。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

5、计算。巷道设计,作业规程。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九十条。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九十二条。6人行道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时不行人的,可以兼作。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八十九条。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及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躲避

6、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人行道宽度不足1m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九十一条。7老空区探查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揭露老空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

7、证明老空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采掘工程平面图,探查老空区的安全措施。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九十三条。8采区收作安全管理采(盘)区结束后、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顶板、防火管理。采区回撤专门措施,调度记录,采区封闭设计,封闭墙台账,采区封闭墙施工及验收记录。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九十四条。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一百五十四条。9采区设计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

8、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采区地质条件、巷道布置、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巷道布置图,主要巷道剖面图,采区巷道断面图册等采区设计(变更设计)图纸,采区设计(变更设计)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变更设计)批准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九十五条。10单项、单位工程作业规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 ,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 ,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单位、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单位、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现场

9、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11生产计划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生产计划,防突计划,防治水计划,瓦斯治理指标。现场抽查。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条。煤矿应当按照均衡生产原则,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十八条。12生产组织煤矿应当按照均衡生产原则,合理组织生产。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批复,采掘工程平面图,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矿井产量报表,主井提升(运输)记录,原煤系统计量装置记录,原煤销售记录、账册,煤堆盘存报表,调度记录,工资报表,缴税记录,生产区

10、队产量记录、动用储量表。现场核查。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矿井全年原煤产量不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10%。矿井月产量不超过矿井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10%。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5号 )第四条。13超强度生产必须保证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均衡稳定生产,“三个煤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不得少于5年;(2)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不得少于4年;(3)其它矿井不得少于3年。矿井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

11、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煤巷掘进机械化程度与综合机械化采煤程度的比值小于0.7的矿井不得少于14个月;(2)其它矿井不得少于12个月。矿井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不得少于5个月;(2)其它矿井不得少于4个月。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采掘工作面与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采掘工程平面图,地质储量表,生产发展规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矿井产量报表,主井提升(运输)记录,调度记录,生产区队产量记录,动用储量表,矿井“三量”计算表,产量计划调整方案及批复。现场抽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国

12、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矿井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公司,并主动降低产量,相应调减计划产量,或减少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严禁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严禁组织生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5号 )第四条。14超定员生产煤矿矿井、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单班最大下井人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煤矿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 采掘作业规程,劳动定员制度,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入井人员位置监测记录。对照抽

13、查。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5号 )第四条;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15采区巷道施工回采顺序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调度记录,巷道开工报告,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通风瓦斯报表,井巷测量台账,采(盘)区设计(巷道布置图,设计说明书)。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煤矿安全规

14、程第一百四十九条。16采区采掘布置及数量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调度记录,巷道开工报告,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通风瓦斯报表,井巷测量台账。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三条。17突出矿井采区采掘布置及数量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

15、)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调度记录,巷道开工报告,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通风瓦斯报表,井巷测量台账。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三条。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三十条。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超前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不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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